•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0-00141
    • 备注/文号:泉台委办〔2020〕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30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4-08 11:17

    泉台委办202013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深刻汲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安办全区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台委办发明电〔20208号),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到位。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330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底开展全区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紧紧盯住要害场所和关键区域,以防大火为目标,不亡人为底线,动员一切力量、全面拉网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任何一个盲点、任何一个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守住安全红线,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实现两个减少一个最大限度目标,即全年火灾起数同比减少5%、亡人数减少10%,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三合一场所。重点排查群租房、加工作坊、工贸企业、沿街商铺、电商办公仓库等重点场所或区域性三合一隐患。重点整治违规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墙或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未配置或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单位人员不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不会报火警、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组织疏散逃生等隐患问题。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通过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迅速整改。定期组织开展督导回访,3月底前在册隐患整改率应达95%以上。行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应实时填写《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汇总表》(附件3),并于每周五10时前报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指挥部。

    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群租房。突出10人以上出租屋的整治工作。要深入宣传贯彻《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使其成为居住出租屋消防活动的管理准则。建立完善10人以上出租屋底数台账,对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表》(附件9)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动逐家整改验收。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责令不得出租或停租。公安部门应指导公安派出所重点排查群租房,将派出所出租屋消防整治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住建部门应加强租赁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租赁双方消防安全责任,结合房屋安全百日大会战,同步整治出租屋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住建、公安、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期间,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应按照一定比例对各地群租房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区直有关部门应实时收集本单位《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情况明细表》(附件5),存档备查。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城市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消防车通道。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425日前,完成高层建筑及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和消防车通道障碍物清理工作。要组织各单位按照《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范例》(附件8)进行标线标志施划。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单位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公安、资源规划、住建、交通、城管、消防等部门,要依法查处一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常性违停的公共消防车通道,交警、城管部门要采取安装摄像头监控、设置违章停放电子提示屏等技防措施,推进消防车通道智能化管理。区直有关部门应实时建立本单位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台账,存档备查。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民生保障局、城市管理分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组织对本地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找准最薄弱环节和最不放心场所,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工作。对前期已经摸排的区域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东园旧街,要进一步加快整治进度,落细落实整治措施,加大技防投入,按期完成整改验收。对新增摸排的重大风险单位或拒不改正、难以解决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要填写《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列入领导挂钩整治。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财政局、民生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双微一抖等各种新媒体,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曝光消防安全隐患,并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利用户外广告、楼宇视频、单位电子显示屏及公交、出租车等车载电子屏幕广泛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知识短片、宣传标语。要广泛组织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利用橱窗、公告栏开展宣传,整治期间,各乡镇、村至少设置1处专门的消防宣传橱窗(展板)、2处宣传标语。要通过运营商短信、各级工作微信群和各类群众微信群、家族群,向广大群众及时推送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提醒。要充分发动各级网格员、消防安全志愿者、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的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消防培训服务力度,深入开展各领域从业人员和重点人群的常态化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民生保障局、公安分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其他领域消防安全检查。住建、卫健、商务、工信、应急等部门应将房屋安全、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工业企业、危化品企业等场所消防安全纳入本部门牵头负责的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对应领域工作组的整治内容,将消防安全与本组安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跟踪。开展各领域安全整治时,对照《涉疫集中观察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检查表》《危化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表》(附件9)逐家进行督导检查,每日汇总本领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填写《各领域消防安全检查统计表》(附件2)。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提供消防安全指导,为各领域提供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帮助指导各部门解决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民生保障局、公安分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流程

    本次消防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结合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摸排治理,坚决杜绝隐患查不出来、整不下去问题,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发动单位自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召开约谈会、座谈会或通过网络直播、发布通告等方式,广泛发动各单位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填写《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情况登记表》(附件7)。各行业部门要收集掌握本行业系统领域的《登记表》,无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单位要向属地乡镇报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要对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本行业系统、本地区薄弱环节和隐患突出单位。

    (二)属地集中排查。建立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网格力量,建立实名制消防网格化台账,采用划片等方式,开展三合一”“群租房”“消防车通道”“区域性隐患集中排查,集中整治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隐患。

    (三)部门重点排查。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泉政办〔202010 号)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整治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开展集中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排查整治台账要逐家登记存档备查,具体可参考《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汇总表(式样)》(附件6)。

    (四)分类整改验收。各乡镇各部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做到谁排查、谁督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需限期改正的,严格督促单位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期间消防安全。对拒不改正的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且发生火灾容易造成较大或群死群伤后果的,由属地乡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研究,采取其他综合性措施督促整改验收。相关部门应按照职权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属于《消防法》执法对象,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的,由住建部门依法查处,提出消防整改措施;对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由消防部门依法查处。要坚决治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一批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指令、随机抽查机制。整治期间,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指令工作制度,由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办公室定期分析研判形势、跟踪各领域整治进度,下发短平快工作指令。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领域消防安全整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将整治情况报送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总指挥综合协调组、督导组。

    (二)实行领导挂钩整治。要建立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库,对属地和行业部门排查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或长期停滞不前、得不到整改的疑难杂症问题进行汇总督办,实行领导挂钩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逐一明确挂钩整治的负责领导及行业部门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助落实人、财、物等资源保障,督促业主单位落实整治主体责任,适时组织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并销号,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整治。

    (三)委托购买技术服务。鉴于当前各类安全工作任务重、人力不足,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鼓励各乡镇各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邀请安全专家参与开展隐患排查、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排查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整治效率。

    (四)推广技防物防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鼓励在九小场所”“区域性隐患安装NB-IoT“智能烟感、简易喷淋等简易消防设施,提高火灾防范能力。针对电气火灾高发特点,要按照《泉州市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方案》(泉安委〔201929号)要求,大力推广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大力推进智慧用电安全建设。年内完成900个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要积极开展智慧消防试点建设。

    (五)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托各类媒体加大火灾隐患曝光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力度,切实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每月至少曝光2家单位或区域性隐患,以案说法、以案警示,通过舆论监督形成整治声势。

    (六)建立督查制度。指挥部对消防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督查制度,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具体实施对各乡镇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督查。督查组由区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对各乡镇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集中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12月底,进行考核验收,督查及考核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泉政办〔202010 号),加强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要收集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台账,推动乡镇、派出所、村网格员开展实名制排查整治,压实基层末端责任。各领域牵头部门应当加强对行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组织协调各层级、各岗位开展有针对性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二)强化联合整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各县(市、区)要巩固消防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拒不整改的单位,属地政府要牵头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对辖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三)强化督导问责。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行业领域的整治内容,同步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督导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发生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将组织火灾事故延伸调查,重点调查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行业是否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对未落实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项措施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规范信息报送。请各乡镇、有关部门每日16时前填报《各领域消防安全检查统计表》(附件2),每周五10时前填报《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汇总表》(附件3)及《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汇总表》(附件4)。以上表格请报送至区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27558119,传真:27551119, 邮箱:3323143715@qq.com)。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2.各领域消防安全检查统计表

    3“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汇总表

    4.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汇总表

    5.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情况汇总表(式样)

                6.各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汇总表(式样)

    7.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登记表(式样)

                8.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范例(式样)

                9.各类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式样)

     

     

     

    附件1

     

    泉州台商投资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指挥部成员名单

     

         长:林清泉  区党工委副书记

    第一副总指挥长:柯志民  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杨志宏  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副局长

    祝伟涛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大队长

             员:庄东红  区党工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郭惠芳  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叶晓东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苏锦波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文彬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贵聪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陈国平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骆东强  区民生保障局副局长

    黄宏毅  区财政局副局长

    温光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黄金坠  区城市管理分局副局长

    翁静荣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大队长

    吴亮亮  洛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键煌  东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庄小平  张坂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昌鹏  百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二、下设机构

    (一)综合协调组

       长:庄东红   区党工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长:吴健健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员:区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公

    室、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

    工作职责:协调、指导全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市指挥部联络沟通,及时传达部署落实市、区指挥部有关要求,协调各工作组按照工作职责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做好排查、建档、处置等各阶段的信息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对各乡镇行动指挥部提供技术指导和法律咨询。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导组

       长:杨志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长:庄东红   区党工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祝伟涛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区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公室、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

    工作职责:根据指挥部工作要求,对全区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向相关乡镇、区直部门反馈,跟踪督促整改。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组

       长:    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长: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成员单位:区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公室、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区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演练,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生产生活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知识。发动群众共同参与,举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对隐患问题突出、存在违法违规的消防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举报查处组

       长:祝伟涛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长:陈学智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成员单位:区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公室、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消防安全隐患群众举报信息的收集、督办、核实、查处,根据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督改消除隐患。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资金保障组

       长:黄宏毅  区财政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合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排查整治工作顺利

    开展。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办公室              20203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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