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19-00070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19〕8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7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推进政务数据中心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9-09 10:21

    泉台管办〔201987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推进政务数据

    中心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推进政务数据中心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827

    泉州台商投资区推进政务数据中心

    整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市、县(区)政务数据中心整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911号)《泉州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政务数据中心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信息化〔20191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区政务数据中心整合,进一步深化数字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完成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既定的政务数据中心整合迁移的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目标,突破部门界限和体制障碍,推动集约化建设,突出资源的共建共享以及数据的有效整合与共享交换,打破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充分整合现有数据平台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效推进政务数据整合共享,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区级各部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政务数据中心整合迁移,实现与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凡是能够依托泉州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由泉州市政务信息网云平台和泉州市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组成,以下简称市政务云平台)运行的,一律整合到市政务云平台,不再保留分散的数据中心(即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及业务数据承载环境,包括服务器、数据专用存储和网络资源等,下同。);凡是能依托市政务云平台建设的,一律不再建设单独的数据中心;能从市政务云平台获取的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一律不再重复配置。坚持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最大程度避免重复建设。

    (二)坚持分类推进,确保平稳迁移。按照迁移难度先易后难、数据规模先小后大、行业应用需求先急后缓等原则,分类别、分阶段推进整合,确保业务系统平稳迁移,部门应用不受影响。本级政务部门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迁移整合单位)所有非涉密业务应用系统应逐步迁移到市政务云平台。

    (三)坚持有效保障,确保安全迁移。制定安全迁移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优先采用安全可靠的软硬件产品和密码技术,推动本级政务数据中心整体向安全可控平台迁移,坚持安全、可信、可控发展,增强运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安全迁移、可靠运行。

    三、整合范围

    本级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群众团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数据中心或自建机房向泉州市级政务云平台整合迁移。

    本级涉密数据中心和涉密业务应用系统、内部敏感信息的业务应用系统应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和电子政务内网管理有关规定逐步迁移至国家电子政务内网。

    各类学校的数据中心整合方案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另行制定指导意见。各类医疗机构的数据中心整合方案由区民生保障局另行制定指导意见。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软硬件及数据资产清查(不含涉密系统)。

    区级迁移整合单位全面组织对本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核工作,核查现有存储设备、业务应用系统、业务数据系统等资产状态和数量,编制资产台账,报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登记汇总,相关资产台账汇总后由区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市财政局和数字办,并送市审计局备案。同时,区级各部门完成现有政务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备份,为政务数据中心整合迁移做好充分准备。 

    (二)制定及论证数据中心整合迁移方案。各迁移整合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落实各单位数据整合迁移的目标需求,落实整合迁移经费预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数据中心整合迁移具体方案,于2019830日前报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并商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信息化建设专家论证确定数据中心整合迁移具体方案,由区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市数字办备案。20199月上旬前,市数字办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我区数据中心整合迁移时间进度表。

    (三)组织实施整合。20199月中旬起,我区迁移整合单位根据论证确定过的数据中心整合迁移具体方案和时间进度安排,组织开展整合迁移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做好数据中心整合工作;负责收集各单位整合迁移方案,并报市数字办备案;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市电子政务云平台中标价格审核区级单位迁移费用及整合后的云服务购买费用。

    (二)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划拨区级整合迁移单位数据中心迁移费用及整合后的云服务购买费用。优先保障积极完成迁移整合单位业务应用系统运维专项经费,对未按时完成迁移整合的单位,暂停拨付业务应用系统运维专项经费;负责指导区级各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开展资产清查及处置的相关工作。

    (三)区级各部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软硬件及数据资产清核工作,精简信息系统(特别是对于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代替或使用范围小、频率低的信息系统进行清理消除),研究提出本单位数据中心迁移整合具体方案,按论证确定后的方案组织实施。相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还应负责督促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数据中心整合工作,统筹规划,确保本单位业务系统应用在迁移过程中的平稳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整合的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整合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加强与业务系统承建技术开发商沟通对接,加强本单位台账和清单式管理,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推进落实,切实保障工作进度。请各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负责人,名单于830日前报区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强化安全保障。区级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数据中心整合迁移全过程监督,确保数据中心整合迁移过程中系统和数据安全,确保系统平稳迁移、数据不丢失、服务不中断,避免业务脱节,影响工作开展。

    (三)落实经费保障。区级各部门数据中心整合迁移至市政务云平台所产生的购买云服务等参照市级服务费用结算标准及方式,费用由区财政统筹划拨,审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的审计,保障各部门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鉴于区级各部门在数据中心整合迁移存在时间先后、云资源数量无法同时确定,如统一推进,可能造成迁移速度慢等问题。为加快推动我区政务数据中心整合迁移,现要求区级各部门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在确认具体目标资源后,自行向市政务云平台服务提供商进行购买结算。

    (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27399903,邮箱:75777796@qq.com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各部门政务数据中心整合工作分管领导、技术业务负责人名单回执单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各部门政务数据中心整合工作分管领导、技术业务负责人名单回执单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分管领导

     

     

     

     

     

    技术业务负责人

     

     

     

     

     

     

     

     

     

     

     抄送:市数字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8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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