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19-00035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19〕6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0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时间:2019-07-08 09:39

    泉台管办〔201966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

    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精神,为进一步转职能、提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和项目,不断优化提升我区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以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为契机,先行先试,推行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将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承担的工业项目建设审批事项委托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1.出让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业项目)

    2.出让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工业项目)

    3.出让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工业项目)

    4《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业项目)

    5《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变更(工业项目)

    6《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延期(工业项目)

    7.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业项目)

    8.经依法审定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修改(工业项目)

    9.建设项目±0.00验线(工业项目)

    10.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核发(工业项目)

    11.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业项

    目)

    12.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业项目)

    1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业项目)

    1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报建(工业项目)

    1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业项目)

    16.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业项

    目)

    二、委托实施方式

    1.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签订《行政审批授权委托书》,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根据受委托实施事项的具体内容、管理要求、法律责任等,自双方签订《行政审批授权委托书》之日起接受申请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审批。

    2.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刊刻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工业项目审批专用章,并授权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使用及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对受委托事项实施审批后,在相关审批表格、文书、证书上使用专用章。

    3.对于实施互联网无纸化审批的事项,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提供审批系统专用账号授权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使用及管理。

    4.授权委托书签订日之前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工业项目由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继续完成后续的审批服务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新申报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业项目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审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受委托事项的承接,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负责全面监督指导承接单位办理委托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研究解决委托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2.协同合作,抓好落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常态化的协同合作机制,及时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审批工作制度,统筹安排,设立服务专窗,重塑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规范行使受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将办理依据、受理范围、办理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委托许可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和适时评价,及时将审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批结果、现场核验情况等报送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主动接受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的监督检查;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事中事后监管,收到上级部门与审批制度有关的文件要第一时间转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安排业务骨干到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传帮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加强对委托事项的监管和评估,及时纠正不正确行使的行为,并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惩处;区审改办要全力支持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与省市审改办的沟通解释汇报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此项改革的指导和监督。

    3.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送区审改办,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早日取得实效,努力为我区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4.容错纠错,支持改革。实行项目审批容错纠错机制,对在推动审批改革工作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的,能够及时纠错改正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从轻、减轻处理或免除相关责任。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620

     

     

     

     

     

     

     

     

     

     

     

     

     

     

     

     

     

     

     

     

     

     

     

     

     

     

     

     

     

     

     

     

     

     

     

     

     

     

     

     

     

     

     

     

     

     

     

     

     

     

     

     

     

     

     

     

    抄送:区开发公司、城建公司、市政公司、水务公司、粮油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6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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