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19-00029
- 备注/文号:泉台管〔2019〕6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6
泉台管〔2019〕69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法治政府建设年”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泉州台商投资区“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服务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促进民生热点问题解决,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政府法治化建设,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经研究,区管委会决定在2019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提升法治服务中心工作水平
1.围绕落实“强基促稳”,推动法律服务“五在场”。全力提升“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实效,做到重大纠纷调解在场、重大村务决策在场、重要村规民约修改审核在场、重大事项法律咨询解答在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在场,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
责任单位:区综治工作办公室牵头,区民生保障局参加,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2.围绕服务项目攻坚,推进法务保障“六个有”。围绕“项目攻坚2019”“城市建设提速年”“两高” 整治等决策部署,重点在城市片区建设、项目安征迁、治理“两违”等工作中做到“六个有”:有法务人员深度参与,有对法务风险点进行评估,有对安征迁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有对执法和征收文书进行法律把关,有严格按法定程序规范操作流程,有对重点项目涉及的民事纠纷及时进行调解。
责任单位:“项目攻坚2019”“城市建设提速年”“两高”整治、治理“两违”的法务保障分别由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落实,区管委会办公室、综治工作办公室参加,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3.严格执行地方条例,促进重点工作落实。严格执行《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区有关执法部门要及时总结执法经验,以案释法,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地方立法的知晓率和权威性。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提升法治服务民生工作水平
4.规范分类信访处理工作。针对房屋产权办理、房屋拆迁与安置补偿、物业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信访热点,职能部门绘制“信访工作导则”,依照法定程序分类处理。11月底前,整理2-5件办理过程完整、文书格式规范、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运用“条例+案例”的方式,汇编案例集,印发各乡镇参照执行。
责任单位:区综治工作办公室牵头,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民生保障局参加,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5.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借鉴泉港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行政争议调解工作跨区域协作等做法,探索建立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结对共建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行政争议调处新模式。
责任单位:区综治工作办公室牵头,区公安分局参加,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6.加强食品药品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出台我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加强学校及周边、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重拳整治药品零售企业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和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行政执法分局参加,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7. 实行普法内容提示制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区直执法单位依照机构“三定”职责,重新梳理修订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公布,并报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备案。执法单位每年开展面向社会的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区综治工作办公室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对执法普法不规范、不及时的单位作出预警提示。
责任单位:区综治工作办公室牵头,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区直各有关部门参加,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8.试行行政服务路线图。着手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准入审批等重点领域制定行政服务路线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工作,完善台账管理。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清单管理,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并经评审论证,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并坚持实时更新、动态管理,逐步增加“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同城通办、多点服务”政务服务数量。
责任单位:制定行政服务路线图和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工作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推行政务服务清单管理由区党群工作部(审改办)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9.开展“新法面对面”“政策面对面”活动。开展“新法面对面”“政策面对面”活动,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各类媒体进行新法新政策解读宣传。规范性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起草单位应通过传统媒体或新媒体,以微视频、抖音视频、图表解读等方式进行公开和解读。区管委会办公室对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时间开展监督,对未做好宣传的单位及时发函催促提醒。
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共同牵头,区党群工作部、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区直各有关部门参加,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10.落实企业责任公示制。推行“清单式”跨部门随机抽查,10月前,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并公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公开监管部门职责和检查项目,指导制定行业自律自查清单和企业责任清单,让经营者及时明晰自身经营风险和主体责任。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抽查结果,对不规范经营的企业及时发出警示函,督促整改。发挥12345服务热线平台作用,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理企业诉求事项。在接到企业诉求5个工作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诉求企业,承办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意见答复企业,确保每件企业诉求事项都能依法及时高效解决。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11.“府院”互动亲清护企。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沟通联系,重点围绕破产重组、公益诉讼、安征迁、信息公开、治安行政处罚、土地权属争议、不动产登记、维护台胞台企权益等难点问题召开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或向上提出立法建议。支持法院落实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支持检察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适应行政案件跨域管辖改革新变化,探索与集中管辖法院、原管辖法院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新机制和片区府院联席会议新模式。
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综治工作办公室共同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提升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
12.重新梳理涉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三定”调整情况,重新梳理涉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部门依清单履职,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责任单位:涉改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区党群工作部(编办)参加,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13.启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本年度试点选取露天烧烤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燃气设施管理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定程序举行听证,形成典型案例。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讨论审议。
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区行政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参加,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14.制定行政执法路线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指引。鼓励行政执法主体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微视频发布等行政执法规范化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区管委会办公室每季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杜绝“处罚疲软”、只罚款不整改的现象。
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区直各有关部门参加,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15.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告知提示制度。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管用有效,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区管委会办公室报送备案。区管委会办公室及时做好提示工作,有备必审。对存在违法情形的,依法提出限期纠正的书面意见直至追责,督促违法规范性文件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16.发挥律师队伍专业优势。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的法律服务新模式,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考评奖惩工作机制。推广法律顾问服务登记制度,记录法律顾问服务事项和意见运用采纳情况,实现法律顾问履职留痕。加强社会律师服务指导监督,引导律师坚守依法执业底线,与党委政府同向发力,共同推动法治建设。
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综治工作办公室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强化政府公务人员法治思维
17.严格落实政府公务人员学法制度。落实区管委会委务会议(局、委、办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法制度,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区管委会办公室完善全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梳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季度定期发布部门学法计划指导建议,强化政府公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
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综治工作办公室共同牵头,区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要在落实好区管委会“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确定若干“自选动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汇报,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自选动作”成效突出的,根据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予以正向激励,申报绩效加分或提档。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宣传,在区报、区新闻栏目等媒体定期不定期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传递法治政府建设正能量。
各乡镇各部门于每季度3日前报送上季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具体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联系人:王永杰,联系电话:27396615,邮箱:tszzbsfk@163.com,传真:27396614)。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法治政府建设年”目标任务落实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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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法治政府建设年”目标任务落实清单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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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细化措施及进度安排 |
牵头单位 |
分管领导 |
责任科室 |
1 |
围绕落实“强基促稳”,推动法律服务“五在场”。全力提升“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实效,做到重大纠纷调解在场、重大村务决策在场、重要村规民约修改审核在场、重大事项法律咨询解答在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在场,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 |
1.完善工作日志制度。村法律顾问每次提供法律服务时须认真填写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工作日志应及时提交到村,由村按月收集汇总后,每月月初提交所属乡镇司法所,司法所应按照一村一册的要求整理工作日志,做好立卷和归档工作,工作日志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 |
区综治工作 办公室 |
倪振珑 |
司法科 |
1.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扎实抓好村务民主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三项制度规范建设,切实保障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6月底前,完成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 |
区民生保障局 协办 |
郭锦培 |
民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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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围绕服务项目攻坚,推进法务保障“六个有”。围绕“项目攻坚2019”“城市建设提速年”“两高” 整治等决策部署,重点在城市片区建设、项目安征迁、治理“两违”等工作中做到“六个有”:有法务人员深度参与,有对法务风险点进行评估,有对安征迁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有对执法和征收文书进行法律把关,有严格按法定程序规范操作流程,有对重点项目涉及的民事纠纷及时进行调解。 |
1、推进各片区征迁指挥部落实常驻法律顾问机构的聘请,对征迁工作全过程进行法律事务指导和咨询,确保征迁工作依法进行; |
区环境与国土 资源局 |
何子荣 |
房屋征收 |
对第一批7个征迁攻坚项目进行摸底,要求围绕服务“项目攻坚2019”、推进法务保障“六个有”(泉重办〔2019〕20号): |
区科技经济 发展局 |
梁世辉 |
重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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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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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城市建设提速年”的ppp项目,制定出台我市首个PPP项目运营维护绩效考核办法《张经13路北延伸段(东西主干道-张青公路)和百东大道巨大段(张经3路至张纵20路)运营维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牵头组织财政局、交警大队、城建、市政和水务等7家考核小组成员单位按合同约定时间对考核路段开展实地考核评分,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公司提出整改意见,让项目公司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城市道路设施养护质量和水平,确保该路段的安全、完好和正常使用。 |
区规划建设与 交通运输局 |
陈文彬 |
住房与建设科 |
在“两高”和项目安征迁、治理“两违”等工作中,分局安排法制科室、驻队律师深入参与,严格把关执法文书和审核法定程序,并对执法人员及征迁工作人员不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
区行政执法分局 |
陈福明 |
督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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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协作配合。配合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科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分局等相关部门,针对城市片区建设、项目安征迁、治理“两违”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律师、人民调解员参与,人民调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择优指派,律师则由司法行政机关推荐,并由相关律师事务所与项目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
区综治工作 办公室协办 |
倪振珑 |
司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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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推动有关部门、建设项目管理方与律师所建立双向选择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建立长期服务关系。 |
区管委会办公室协办 |
陈志煌 |
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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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格执行地方条例,促进重点工作落实。严格执行《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区有关执法部门要及时总结执法经验,以案释法,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地方立法的知晓率和权威性。 |
严格执行《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根据市文旅局制定的海丝名录认定标准,依法做好海丝史迹主体保护、周边环境整治以及长效管理。 |
区教育文体 旅游局 |
陈阳秋 |
文广旅游科 |
4 |
规范分类信访处理工作。针对房屋产权办理、房屋拆迁与安置补偿、物业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信访热点,职能部门绘制“信访工作导则”,依照法定程序分类处理。11月底前,整理2-5件办理过程完整、文书格式规范、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运用“条例+案例”的方式,汇编案例集,印发各乡镇参照执行。 |
1.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针对房屋产权办理、房屋拆迁与安置补偿问题,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针对物业服务问题,区民生保障局针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绘制“信访工作导则”,于6月28日前抄送区信联办。 |
区综治工作 办公室 |
叶晓东 |
信访科 |
1.强化领导组织。由局领导牵头建立信访矛盾会商机制,会同各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预先研判住建领域运行形势,做好风险预防管控,对存在聚集上访风险的情况及时主动疏导。 |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协办 |
陈文彬 |
住房与建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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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访条例和法定程序分类处理劳动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做到程序合法、回复及时、流程完整。11月底前,总结劳动保障方面的典型信访事项并汇编成案例,报区综治办汇总。 |
区民生保障局 协办 |
蔡鼎盛 |
劳动保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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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借鉴泉港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行政争议调解工作跨区域协作等做法,探索建立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结对共建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行政争议调处新模式。 |
1.建设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与人民调解中心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运行机制,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
区综治工作 办公室 |
倪振珑 |
司法科 |
建立重点人员排查机制、日常走访排查机制、案件回访排查机制、网上巡查机制,全面排查化解矛盾;成立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律师顾问团,聘请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刘宗伟等10名律师为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律师顾问。 |
区公安分局 协办 |
卓鸿杰 |
法制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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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食品药品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出台我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加强学校及周边、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重拳整治药品零售企业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和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
1.印发通知,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提请区党工委委员会、管委会委务会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泉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研究制定我区具体实施细则。 |
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 |
温光华 |
食品科、药品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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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召开全区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并与各校签订“学校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
区教育文体 旅游局协办 |
陈国平 |
体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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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区市场监督局加强对学校周边无照无证的流动摊点进行整治。 |
区行政执法 分局协办 |
陈福明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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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行普法内容提示制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区直执法单位依照机构“三定”职责,7月前重新梳理修订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公布,并报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备案。执法单位每年开展面向社会的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区综治工作办公室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对执法普法不规范、不及时的单位作出预警提示。 |
1.印发关于报送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各执法部门制定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计划,并报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备案。 |
区综治工作 办公室 |
倪振珑 |
司法科 |
8 |
试行行政服务路线图。着手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准入审批等重点领域制定行政服务路线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工作,完善台账管理。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清单管理,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并经评审论证,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并坚持实时更新、动态管理,逐步增加“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同城通办、多点服务”政务服务数量。 |
1.制定行政服务路线图。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准入审批等重点领域行政服务流程,从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的实际需求出发,整合各部门审批环节和业务流程,逐项编制并公布对应行政服务路线图,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便利。 |
区行政服务 中心管委会 |
杨杞河 |
业务技术股 |
1.规范本部门审批事项自由裁量权管理工作(5月底完成); |
区科技经济 发展局协办 |
梁世辉 |
行政审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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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已出台泉州台商投资区深化重点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折叠审批机制改革试行方案。并已制定项目建设折叠审批流程图。 |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协办 |
方福林 |
行政审核审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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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工作,完善台帐管理(2019年6月底完成)。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 |
曾志彬 |
行政审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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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四级四同”。根据省上审核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进展情况,对照市直相关部门梳理情况,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分期分批对照修改完善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确保实现省、市、县、乡四级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同事项、同依据、同类型、同标准。 |
区党群工作部(审改办) |
毛松茂 |
干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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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新法面对面”“政策面对面”活动。开展“新法面对面”“政策面对面”活动,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各类媒体进行新法新政策解读宣传。规范性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起草单位应通过传统媒体或新媒体,以微视频、抖音视频、图表解读等方式进行公开和解读。区管委会办公室对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时间开展监督,对未做好宣传的单位及时发函催促提醒。 |
1.通过各类媒体进行新法新政策解读宣传; |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
倪振珑 |
综合科 |
1.结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禁毒等法律法规政策解读,适时对未及时宣传的单位发函提醒。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陈志煌 |
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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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相关部门,在《泉州晚报·今日台商投资区》报纸,《泉州台商投资区电视新闻》栏目等区级媒体不定期进行新法新政策解读宣传。 |
区党群工作部 协办 |
肖林 |
宣传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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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开展“新法面对面”“政策面对面”活动,做好新法新政策解读宣传。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协办 |
杨杞河 |
业务技术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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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落实企业责任公示制。推行“清单式”跨部门随机抽查,10月前,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并公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公开监管部门职责和检查项目,指导制定行业自律自查清单和企业责任清单,让经营者及时明晰自身经营风险和主体责任。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抽查结果,对不规范经营的企业及时发出警示函,督促整改。发挥12345服务热线平台作用,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理企业诉求事项。在接到企业诉求5个工作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诉求企业,承办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意见答复企业,确保每件企业诉求事项都能依法及时高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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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紧抓制度机制保障。除统一规范本系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外,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出台全区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具体实施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经费等各方面保障。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曾志彬 |
市场主体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
11 |
“府院”互动亲清护企。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沟通联系,重点围绕破产重组、公益诉讼、安征迁、信息公开、治安行政处罚、土地权属争议、不动产登记、维护台胞台企权益等难点问题召开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或向上提出立法建议。支持法院落实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支持检察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适应行政案件跨域管辖改革新变化,探索与集中管辖法院、原管辖法院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新机制和片区府院联席会议新模式。 |
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共同完善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 |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
倪振珑 |
司法科 |
收集汇总两法衔接工作情况和公益诉讼情况。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陈志煌 |
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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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新梳理涉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三定”调整情况,重新梳理涉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部门依清单履职,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
根据省市部署,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工作,组织区直部门梳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 |
涉改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区党群工作部(编办)支持 |
毛松茂 |
干部科 |
13 |
启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本年度试点选取露天烧烤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燃气设施管理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定程序举行听证,形成典型案例。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讨论审议。 |
1.配合部门召开相关听证工作,听取群众意见;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陈志煌 |
法制科 |
1.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
区行政执法分局协办 |
陈福明 |
督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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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制定行政执法路线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指引。鼓励行政执法主体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微视频发布等行政执法规范化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区管委会办公室每季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杜绝“处罚疲软”、只罚款不整改的现象。 |
1.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执法路线图。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指引,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陈志煌 |
法制科 |
15 |
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告知提示制度。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管用有效,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区管委会办公室报送备案。区管委会办公室及时做好提示工作,有备必审。对存在违法情形的,依法提出限期纠正的书面意见直至追责,督促违法规范性文件整改到位。 |
1.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公布之日起的15日内向区管委会办公室法制科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时,应当提交备案报告(1份)、正式文本(1份)、起草说明(1份)以及电子文本。备案报告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和发文字号,生效日期以及发布形式,备案报告应按顺序编号。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陈志煌 |
法制科 |
16 |
发挥律师队伍专业优势。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的法律服务新模式,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考评奖惩工作机制。推广法律顾问服务登记制度,记录法律顾问服务事项和意见运用采纳情况,实现法律顾问履职留痕。加强社会律师服务指导监督,引导律师坚守依法执业底线,与党委政府同向发力,共同推动法治建设。 |
1.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对管委会、区直部门提交的其拟聘任为兼职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人选的征求意见,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人选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将对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该律师及其所在律师所评先评优、承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申报上级政府或部门专业人才库等的重要依据。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陈志煌 |
法制科 |
加强社会律师服务指导监督。加强日常监管,突出重点监管,对投诉举报多、内部管理混乱或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律师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律师所和律师违法失信信息披露,探索建立第三方评议制度,扩大监督主体范围,引导律师坚守依法执业底线,与党委政府同向发力,共同推动法治建设。 |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
倪振珑 |
司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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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严格落实政府公务人员学法制度。落实区管委会委务会议(局、委、办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法制度,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区管委会办公室完善全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梳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季度定期发布部门学法计划指导建议,强化政府公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 |
1.结合普法内容提示制度,印发关于报送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区直各执法单位于6月底前报送年度法治专题讲座计划。 |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
倪振珑 |
司法科 |
1.区管委会办公室梳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短板,按季度制定学法计划指导建议,由区综治工作办公室汇总发布。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陈志煌 |
法制科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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