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19-00012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19〕4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2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09 15:39

    泉台管办20194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教育系统各单位:

    我区地处沿海,海岸线长,水塘、水库、废弃石窟众多,学生因游泳、嬉水引发的溺水死亡事故时有发生,是学生意外死亡的首要原因。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体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福建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管理暂行办法》(闽教安〔201518号)及《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泉台管办〔201834号)要求,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家校协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我区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形势分析。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要组织一次防溺水安全形势专题分析会议,收集相关信息,分析预测、发布预警信息。深入了解和切实掌握属地水情、季节天气等情况,找准本地本校防溺水工作的重点、难点、弱点,提出防范的具体要求。

    (二)抓好工作部署。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动员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联防联控责任。

    (三)抓好宣传教育。各单位把防溺水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十个一的宣传教育工作,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及放学前进行安全提醒,开展一次学生预防溺水集体签名或宣誓活动,强化学生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

    (四)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政府要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学生活动范围内的河道、水库、湖泊、池塘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造册登记,建立台帐。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治到位,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对于无法消除隐患的水域,要加装防护设施。 学校要协调会同有关单位切实对校园和周边及其它的学生活动范围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水域,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要告知未成年学生家长。发现水域周边警示标志缺失或防护损坏的,要及时报告相关的管理部门。

    (五)落实安全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巡视员或义务监管员,把危险水域纳入乡镇、村两级专职巡逻队日常巡逻范围,多管齐下共同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教育学生熟知和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学生坚决做到七不两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圳、沟、水库、水坑、山围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后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报警方法。

    (六)强化家校联系。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各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微信群、家访等多种方式,落实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提醒家长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学生校外监管责任。 

    (七)突出重点管控。各学校要加强对上、下放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放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提醒家长护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城郊、农村地区非住校生的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学生在午间休息、离校时外出游泳;加强对学生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上学期间外出游泳。 

    (八)突出联防联控。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督促落实有关部门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要以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认真研究和分析预防学生溺水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逐级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位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年级、班级,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要及时成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将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即日起,凡是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学校,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同时附报《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单,并于3日内报送本校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三)严格督查,强化工作实效。 区管委会办公室将于5月中旬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要相应对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凡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发生溺水事故的部门和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于20194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到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并分别于530日、730日、930日前报送工作落实情况,111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联系人:陈忆先,联系电话:27395520,邮箱:tsjyxyaq@163.com

     

    附件:1.学校“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家校联系卡

    2.学校周边及村居危险水域专项排查情况登记表

    3.关于要求对学校周边及村居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报告(样本)

    4.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七不两会”

    5.泉州台商投资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分级预警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422

     

     

     

     

     

     

     

     

     

    附件1

            学校“游泳安全专题教育”家校联系卡

    学生姓名

     

    年级

     

    班级

     

         

    一、目前,我区正在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预防学生溺水专题教育活动,请广大家长积极配合。

    二、近期,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孩子私自下水游泳和到水边玩耍的情况增加,发生溺水事故危险将进一步加大,请各位家长要加强对子女加强游泳安全和防溺水教育。

    教育重点:

    1.向子女交代清楚当地主要的危险水域。教育子女不要在江、河、湖、海、溪流、水库、水潭等情况不明、没有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或游玩、嬉水。

    2.讲清楚私自外出游泳和到危险水域游玩的危险性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教育子女应自觉遵守学校对游泳安全所做的规定,未经家长同意,不私自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或到水边游玩,如发现其他同学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水边游玩,要及时制止,并向家长或老师报告,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3.教给子女进行游泳或落水遇险时的自救、逃生常识以及施救和报警方式。不熟悉水性或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要轻易下水施救,要立即报警或向周边的大人大声呼救,寻求帮助。

    三、建议家长尽可能创造条件,带子女去游泳场馆学习游泳,掌握游泳技能,避免发生一落水就溺水的情况。另外,去游泳场馆学习游泳要遵守规章制度,不要打闹、嬉戏,避免发生危险。

    四、家长如果发现所在村居存在没有设置危险警示标志和其他防护设置的池塘、水库、积水坑,请立即与当地村居、乡镇或相关业主联系,请他们及时予以设置;发现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未成年人学生及时制止。

    学生应知应会防溺水安全教育七不两会内容

    学生填写(幼儿园学生应会背诵,请家长代写):

     

     

     

      学生签名

    反馈意见(家长填写):

     

    家长签名:                    

    说明:七不两会内容由学生作答,家长做好监督检查;家长签名后,交由学校留存。


    附件2

    学校周边及村居危险水域专项排查情况登记表

    填报村委会:                                                                  填报时间:             

    危险水域名称

    所在详细地址

    落实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情况

    所属镇(街)

    备注

     

     

     

     

     

     

     

     

     

     

     

     

     

     

     

     

     

     

     

     

     

     

     

     

     

     

     

     

     

     

     

     

     

     

     

     

     

     

     

     

    村委会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本表由各村负责摸排,报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同时抄送相应的学校。


    附件3

     

    关于要求对学校周边及村居危险区域

    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报告

     

    XX部门(或XX乡镇人民政府、XX村委会):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教安〔201518号)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关于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通知》(泉台管办〔201834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减少、杜绝学生意外溺水事件的发生,我单位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及村居水库、废弃石窟、池塘、沟渠、积水洼地和海域等危险水域专项排查活动。经排查,XX学校周边及所在村居存在以下危险水域(详见附件),其中尚有处还未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恳请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予以整改。

    特此报告

     

     

    XXXX单位

                                                  

     

     

     

     

    附件4

    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七不两会”

     

    一、七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圳、沟、水库、水坑、山围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

    7.不盲目下水施救。

    二、两会

    发现险情后

    1.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2.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附件5

    泉州台商投资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分级预警

    等级

    颜色

    级别介绍

    预防措施

    图标

    1. 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暑假、国庆节等假期;

    2. 6月、9月周末;

    3. 气温突升阶段。

    1.各学校开展假前集中安全教育,放假时间安排要通知家长,落实家长安全监管责任;每周末放假前开展集中安全教育;

    2.各班级发现学生缺勤,立即联系家长,明确学生去向;

    3.各村巡逻人员每日午间、傍晚两次巡查可能嬉水、游泳的水域,劝阻水域旁戏水的未成年学生。

    1. 5月、6月、9月上课期间;

    2. 4月、5月、10月周末。

    1.每周末放假前开展集中安全教育;

    2.发现学生缺勤,立即联系家长,明确学生去向;

    3.各村巡逻人员每日巡查可能嬉水、游泳的水域,劝阻水域旁戏水未成年学生。

    1. 3月、4月、10月正常上课期间;

    2. 3月周末。

    1.每周末放假前开展集中安全教育;

    2.发现学生缺勤,立即联系家长,明确学生去向。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4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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