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3-00066
- 备注/文号:泉台管〔2023〕4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9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七一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临时用海海域使用权的批复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提供七一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临时用海海域使用权的请示》(泉台管建﹝2023﹞79号)收悉。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张坂镇政府使用浮山村北部与七一盐场交界处1宗海域,面积为0.0759公顷,用于泉州台商投资区七一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临时使用(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用海方式为围海-港池蓄水,海域使用类型为其他用海。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用海期限3个月,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项目用海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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