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1-00135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1〕7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2
泉台管办〔2021〕74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泉州台商投资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2021年区管委会第12次委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政〔2021〕8号),推进泉州台商投资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不断完善旅游产业体系,优化旅游产品供给,构建“一心两带六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为建设“两岸融合主阵地和泉州城市新中心”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5年,全区接待游客超3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35亿元,不断提升旅游经济贡献率,增强人民群众旅游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优化“一心两带六区”空间格局
参照《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两带一心环八区”空间布局,重点打造“一心两带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空间格局,形成“点—线—面”高质量协调发展态势。
1.建设百崎湖文旅综合服务中心。结合泉州城市新中心建设,通过景城共建、产城融合、业态培育、服务升级,依托台商区文旅场馆、宝龙城市广场,围绕百崎湖建设一个集行政办公、城市休闲、商业休闲、文化娱乐、旅游集散、文创体验、体育医疗、儿童游乐、餐饮购物、生活居住及其配套服务为一体的文旅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区城建公司,东园镇人民政府)
2.打造蓝色滨海和绿色生态两条休闲旅游带。依托“最美海岸线”优势,整合“河口、湿地、海岸、海滩、海港”资源,结合八仙过海旅游度假区、月亮湾滨海休闲旅游度假区、南飞鸿·乐荟港、白沙湾公园、海湾大道等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滨海度假、运动休闲、邮轮游艇等旅游产品,打造海洋特色鲜明、品牌效应突出和海丝文化浓郁的蓝色滨海休闲旅游带。依托安峰山、科龙山等生态资源优势,以及梅岭村、西塘村、崧山村、塘园村、山内村等美丽乡村,突出生态环境保育、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因地制宜打造以山地运动、生态休闲、养生度假、研学旅行为主导功能的绿色生态休闲旅游带。(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区城建公司、市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3.培育六大旅游区。以“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为契机,围绕古桥、古街、古镇,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艺术价值,加强旅游线路及最佳观赏时点、参访打卡点整体策划,培育古桥、古街、民宿等一批网红IP,打造洛阳桥文化遗产旅游区。结合海湾大道建设工程,通过八仙过海旅游项目龙头带动,推进月亮湾和浮山渔村建设提升,发展滨海生态观光、民俗体验、主题游乐、民宿旅游、康养度假等旅游产品,打造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区。提升上塘雕艺街,推动海峡雕艺文化产业园、大师文化创意园、佛具文化交易市场等项目建设,筹办雕艺节事活动、两岸雕艺交流活动,发展雕艺产品展示、会议节庆、购物休闲等旅游产品,打造雕艺文化体验旅游区。依托白奇村、下埭村省级旅游村以及溯源公园、白奇古街、回族史馆等旅游资源,融入“海丝”文化,打造百崎海丝文化旅游区。依托东园产业片区,以及装备制造、光电信息、智能交通、海洋产业、医疗健康和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集群,发展观光工厂、购物旅游和旅游装备等新业态,打造现代产业园观光旅游区。完善秀涂古港、秀涂古街等旅游功能和基础设施,开发码头休闲、文创旅游、邮轮游艇旅游等产品,打造临港文创体验旅游区。(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区城建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打造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4.强化景区创建。推动八仙过海欢乐水世界、海洋公园创建4A级旅游景区,推动八仙过海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依托张坂镇生态优势资源,围绕“农业+旅游”“康养+旅游”,全力打造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省级旅游休闲集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推动龙苍村、梅岭村、崧山村、山内村等创建省级旅游特色村,打造浮山“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依托雕艺产业资源,推动规模雕艺企业创建省级观光工厂、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动“旅游+” “+旅游”融合发展。深化文旅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催生新业态、创造新价值。做大海洋旅游,抓好八仙过海旅游度假区、南飞鸿·乐荟港、白沙湾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浮山岛、大坠岛等海岛建设,培育月亮湾、白沙湾等滨海旅游目的地。发展研学旅游,推出雕刻艺术、海洋文化、农耕民俗、红色教育、非遗体验等主题研学线路,增设一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促进体育旅游,依托海湾大道旅游风景道,引进马拉松、自行车、徒步越野等有影响力的国家级和国际体育运动赛事,推动赛事经济和户外休闲装备等制造业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康养旅游,推动科龙山生态度假旅游区、彩蝶湾养老养生村等项目建设,开发特色医疗、中医药养生、休闲康养等健康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民生保障局,区市政公司、城建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6.打造旅游精品线路。整合机关党建体验馆、廉政文化教育馆、孙易彬故居、陈青山纪念馆等红色旅游资源,推出红色旅游线路。串联洛阳桥、洛阳古街、海丝艺术公园、接官亭、丝路展馆、秀涂港史迹等景点,打造海丝旅游精品线路。基于最美海岸线优势,依托月亮湾、白沙湾、浮山岛、八仙过海旅游度假区等资源,发展滨海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推出滨海旅游线路。挖掘龙苍、梅岭、崧山、山内、海丝生态公园等特色乡村生态资源,推出近郊乡村生态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激发旅游消费潜力,做大做强旅游市场主体
7.促进特色旅游商品发展。持续举办台商区伴手礼评选、“十佳特色小吃”评选等活动,推动非遗工艺、农土特产、工艺美术创新开发,发展文创产业,做大台商区旅游伴手礼产业。引导景区建设“大众茶馆”“闽南特色小吃”“台商区特色商品体验馆”,推动木雕、漆线雕、石雕、影雕等特色商品进入旅游消费领域,方便游客体验和购物。大力推广旅游购物“现场下单、物流交付”新模式,提升旅游购物便捷化水平。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通过投放消费券等方式,刺激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8.培育夜间经济和旅游演艺。依托优美的海岸线资源,打造海湾大道和环百崎湖夜景工程,结合八仙过海海上游乐项目,开发北部海湾夜游项目。依托洛阳桥遗产点,策划洛阳古街精品夜游,举办夜间主题文旅活动,集聚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旅游演艺等多元夜间文旅消费业态,打造洛阳古街夜游品牌。突出文化体验,依托海丝艺术公园、海丝生态公园等场地资源,引进大型实景演艺秀、闽南特色风情文化剧场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夜间大型演艺表演。(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区公园公司,张坂镇、洛阳镇、东园镇人民政府)
9.立足特色招大引强。加强与知名旅游集团和管理服务品牌企业的合作,导入先进理念、成功经验、人才资源、客源渠道,有效整合我区丰富的旅游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支持国有企业以合资、合作经营方式,引进世界企业5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全国旅游企业集团20强等知名企业来我区布局,投资开发重大旅游项目。利用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等展会平台,举办文化旅游投融资合作暨重大项目推介专场活动,实施精准招商,大力引进国内龙头文化旅游企业。(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区招商公司)
(四)完善旅游服务配套,提升旅游发展环境
10.完善公共配套建设。以福厦高铁新泉州东站的建设为契机,规划站前交通网络及旅游交通枢纽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泉州台商投资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打造旅游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八仙过海主题酒店、南飞鸿·乐荟港星级酒店、圣莎拉滨海度假酒店、维也纳酒店等建设,出台民宿发展政策措施,建立推动民宿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支持各乡镇发展高端连锁酒店、精品酒店、特色酒店,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延长八仙过海旅游度假区、月亮湾等景区公交线路运营时间,满足市民和游客夜间游玩、消费的需求。(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区公安分局)
11.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加强智慧景区建设,支持旅游景区运用数字技术充分展示特色文化内涵,引导旅游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并普及景区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推动旅游数字营销,鼓励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与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旗舰店,实现门票在线预订、旅游信息展示、文创产品销售等方面功能。支持拓展“智慧+”“全媒体+”“网红+”等项目,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并举、直播带货同步。(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礼仪、沟通能力、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吸引高素质导游人才在我区就业,进一步提升我区导游服务水平。对在我区旅行社服务的专业导游人员,实施奖补制度。完善旅游投诉“一口受理”“快速办结”“先行赔付”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持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依法归集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强化旅游宣传营销,打响新区文旅品牌
13.构建多元营销体系。开展台商区旅游宣传口号及LOGO征集活动,明确旅游主题形象。把握“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的历史契机,多层次、全媒体开展洛阳桥遗产旅游营销。加强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宣传力度,鼓励线上线下结合,创新宣传推广模式,运用媒体推广、名人推广、口碑推广、旅游网红推广等多元手段,紧跟时代步伐,抓住社会热点,精心策划事件营销、新闻营销,深入推进智慧营销,有效扩大泉州台商投资区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党群工作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14.精准定位客源市场。建立“走出去”“请进来”营销机制,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抱团拓展客源,调动文旅企业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深入客源地开展自主营销。抓住营销重点,深入挖掘省内客源市场,积极拓展高铁沿线城市、空中航线直达城市、“珠三角”、“长三角”、中部地区等国内主要市场和台港澳、东南亚等境外市场。指导华光学院发挥省级台湾青年体验式交流中心作用,鼓励台湾青年来我区开展研学旅行。提前谋划高铁时代旅游营销工作,在福厦高铁泉州东站配套布局相关旅游营销广告及服务,在沿线车站量身开展主题宣传推广,扩大影响力,多方吸引、挖掘潜在客源市场。(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党群工作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15.举办旅游节庆活动。统筹不同季节、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节事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加大宣传推介,促进营销。培育“海丝生态公园‘四季如春’花展”“洛阳桥观潮节”“海峡两岸雕艺技能大赛”“佛事文化节”“吴文季音乐节”“海丝灯展”“月亮湾沙滩音乐节”等节事品牌,通过节事活动聚集人气、展现泉州台商投资区旅游形象,提升旅游品牌价值。重点旅游景区在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旅游时段,突出游客参与性和体验性,策划各类特色旅游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党群工作部,区公园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定期研究旅游发展重大事项。对引进大企业、大平台和重大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涉及省、市级审批权限的要素事项,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对旅游的投入,制定出台《泉州台商投资区支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加大对旅游项目、旅游企业、旅游人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区招商公司)
(三)保障用地用林用海。鼓励社会资金按照规划开发滨海、滨江、临湖旅游功能区,对区级以上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其用地、用林、用海在指标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并享有相应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