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办〔2021〕60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及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营商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行为,集中打击炒房等市场乱象,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建房〔2021〕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自纠、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二手房市场秩序,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重点整治囤积房源、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炒作“学区房”、逃避交易资金监管以及低价买入(承租)高价卖出(出租)房源等突出问题,形成良好的市场氛围,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整治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对外发布房源;
2.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
3.鼓动卖家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挂牌出售房产,以个别高价成交个案引导卖家涨价,捏造虚假高价成交案例营造房价上涨等假象;
4.利用信息不对称,违规赚取差价;
5.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购房资格;
6.通过囤积房源或垄断房源,抬高房价、房租;
7.唆使当事人不选择交易资金监管,增加交易风险。
(二)区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投机炒房人员和机构涉嫌经济、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
(三)区司法部门负责对同一人多次被委托情况进行核查,摸排炒房线索,对违规办理(如隐瞒事实或使用虚假材料)涉及房屋公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设置不平等格式条款等合同违法行为。
(五)区物价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六)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查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
(七)区税务局负责查处涉嫌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
(八)党群工作部负责与住建等相关主管部门建立长期、快速协作机制,协助相关主管部门查处网站平台以及自媒体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1.发布与中央提出的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精神相违背的信息;
2.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为;
3.歪曲报道涉房地产政策行为;
4.虚假宣传行为;
5.违规发布扰乱社会秩序信息行为;
6.恶意炒作获取不当利益行为。
(九)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研究优化入学升学政策,进一步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对入学政策加强解读,强化正面引导。
各单位涉及到需移交其他单位调查处理的,按照职责及时函告移交。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打击、总结通报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15日前)
细化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初步调查、梳理和研究分析媒体曝光、群众信访投诉反映强烈的炒房线索,作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8月25日前)
根据整治重点,组织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填报《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表》《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3),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25日前汇总上报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住建科。
(三)集中打击阶段(2021年8月26日至12月15日)
集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线索核查、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依法对机构和个人的投机炒房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将典型案例及时曝光。
(四)总结通报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和宣传,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并形成专题总结,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专项工作成效,形成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文件精神,区管委会拟成立台商投资区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住建科,负责专项整治的协调、信息共享、汇总工作。
(二)强化线索摸排。通过调查、梳理、分析、核查房源发布和挂牌价、居间代理、交易过户、交易资金等情况,发现问题线索;成立现场检查工作组,重点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排查整治;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强线上线下问题线索收集。
(三)加强市场监测。做好二手房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时、准确报送二手住房挂牌和成交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指导,加强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成交信息收集分析,正面引导市场预期。
(四)加大联合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应选派有办案经验的骨干人员参与案件查处,依法对炒房线索涉及的人员和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问题整改和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各方主体,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业整顿、取消网签资格、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对情节恶劣的,依法限制其经营活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相关单位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清理规范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快速联动的执法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清理规范情况,大力宣传清理规范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作用,树立诚信保养,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营造氛围。
举报电话:27395536,举报邮箱:qztsfgk@163.com。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表
3.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泉州台商投资区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丁尚光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陈文彬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肖 林 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杨佳艺 区党工委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梁世辉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四级调研员
陈国平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朱文礼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志宏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华泽 区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施成林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住建科负责人
陈华伟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审批科负责人
王婉明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陈少斌 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宣传科干部
张永富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司法科副科长
庄靖波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科副科长
黄昆阳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文广旅游科科长
朱艳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监管科副科长
郑云阳 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黄海阳 区税务局风险管理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住建科,办公室主任由施成林担任,成员:吕华阳、林婉玲、骆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