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0-00215
    • 备注/文号:泉台委发〔2020〕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4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9-16 16:39

     

    泉台委发〔20203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

    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泉州台商投资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投资区工作委员会           202094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发〔20202号)和《泉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泉州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食安委〔2020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20年,食品(农产品、水产品、可食用林产品)抽检量达5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合格率稳定在97.5%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生产取证企业自查报告率100%,全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100%,每学期开展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少于4课时。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

    2035年,健全完善食品监管机制,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到位,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升,“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监管体系运行有效,总体形势根本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含协管、联系)行业或者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承担食品安全工作或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本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参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事权清单(见附件),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加强评议考核,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精神文明创建、绩效考评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操作,实行生产全过程风险控制,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检验把关,保证出厂食品质量安全。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1执行最严谨的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贯和培训,开展标准使用的跟踪评价工作,维护标准的强制性。推进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加强对企业标准制定的指导和服务,对参与制定标准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区民生保障局(卫健)、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市场监督管理局)

    2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重点品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格监管,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1)开展食品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开展8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即:风险评估和标准实施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食品加工质量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质量工程提升行动。

    2)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把好食品源头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四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主体,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落实边打边建,健全风险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解决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重大食品安全风险。

    3)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依托省、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加大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推广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食品信息追溯管理,上传有关追溯信息,推进食品安全全覆盖、全链条、可追溯管理。

    4)强化抽检监测问题导向。统筹开展、分类推进全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扩大抽检样品覆盖面,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靶向性。以发现和查处问题为导向,加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问题和学校、托幼机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食品的抽检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强化信息通报和部门共享,实行检打联动,不合格产品100%溯源查处。

    5)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对接省、市平台,配合推动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大数据等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智慧监管,提高工作信息化水平。

    6)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能力。推进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开展乡镇基层监管所食品安全快检室标准化建设。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发展,按规定补助冷链运输企业。健全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3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全力断链条、端窝点、摧网络,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或行政处罚,杜绝以罚代刑。强化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处罚到人”和公益诉讼工作,探索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责任单位:区综治工作办公室、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海洋渔业)、科技经济发展局(发改)、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惠安县人民法院、惠安县检察院)

    4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对未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要求或者履职不到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负有领导责任,不及时组织食品安全事故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较大损失,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违规插手、干预食品安全事故依法处理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处理等情形,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1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区和乡镇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建设,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开展对乡镇和食安委成员单位的评议考核,对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密切行刑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福建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强化行刑衔接。按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对跨区域、案情复杂或涉案金额较大等案件实行联合督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区综治工作办公室、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海洋渔业)、科技经济发展局(发改)、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惠安县人民法院、惠安县检察院)

    (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做强做优蔬果菌、水产、畜禽等特色产业,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加快农产品追溯平台建设。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三品一标”。发展病虫专业化防治组织,扩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海洋渔业))

    2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食品产业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引导企业获得质量认证认可,按规定对获得各级质量奖项的食品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推进食品企业技术改造和物流设施升级,引导企业研发创新小众化、分众化、个性化健康食品。打造创新驱动、品牌引领、技术先进、绿色安全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责任单位: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海洋渔业)、科技经济发展局(工信、发改、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强科技创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推动冷冻干燥、瞬间杀菌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支持建设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实施人才港湾计划,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研发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科技经济发展局(科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海洋渔业)、民生保障局(卫健)、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引导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深入开展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宣传。落实《泉州台商投资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开展对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从事人员教育培训。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支持我区有条件的主流媒体通过开设专栏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实时发布预警信息,依法打击网上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直有关部门)

    2支持鼓励社会监督。实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探索鼓励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吹哨人”制度。指导承保机构合理设计食品安全保险产品,引导企业积极投保,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食品行业自律,强化食品企业信用管理,推行信用联合惩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生保障局(民政)、科技经济发展局(工信、商务、发改)、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海洋渔业)、财政局、公安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作用。区食安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调整食安委成员,完善工作规则,监督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卫健、粮储、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信息互通、执法联动,建立健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员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牵头协调、食品和农产品抽检监测、有奖举报、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监管部门有足够资源履职。区、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要适应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装备的配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要求。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培训考核,依托现有的资源加强职业化检查队伍建设,提高检查人员专业技能。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强化督促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动落实本《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区直食品安全有关单位每年11月底前向区食安委报告本辖区、本行业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附件: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食品安全事权清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办公室                20209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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