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0100-2023-00021
    • 备注/文号:泉台委办〔2023〕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7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3-03-23 17:28

     

    泉台委办〔202310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扎实抓好全区维稳工作,着眼防范风险,固强补弱,提高工作预见性、掌握工作主动权,全力推动化解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根据泉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相关工作运行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前瞻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面分析、动态研判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风险,坚持未雨绸缪、周密管控、严防死守,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台商区建设,为打造两岸融合主阵地、产业发展主战场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职责

    全区维稳工作联席会议主要听取全区维稳工作的形势分析,现场协调解决和化解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涉稳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维稳工作。

    (一)听取各乡镇汇报维稳工作情况,内容包括辖区内社会治安、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劳资纠纷、重大活动等涉稳突出问题、维稳工作措施、处置时限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根据工作需要,听取区直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关于社会治安、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劳资纠纷、重大活动等涉及安定稳定的工作汇报,以及区属国有集团公司有关重大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评估、可能引发涉稳问题情况;

    (三)通报上季度全区维稳工作情况,研判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四)协调解决各相关单位提出的涉稳突出问题;

    (五)部署下阶段维稳安全工作。

    三、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林荣忠  区党工委书记

    苏延辉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人:刘敏坚  区党工委副书记、一级调研员

    郑为太  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由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社会治理办公室、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开发建设集团、玉沙湾集团、招商投资集团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由区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社会治理办公室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党工办、区社会治理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担任。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定期排查制度

    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区属国有集团公司,省、市驻区有关单位要常态化开展涉稳问题排查工作,对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维稳突出的问题了解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和动态,同步开展处置工作,切实做到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具体化,并于每月25日前将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区社会治理办公室政法科。重大涉稳信息在报送区总值班室的同时,须同步报送区社会治理办公室,并及时反馈事件动态和最新处置情况。

    (二)建立定期会议制度

    1.会前准备。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区属国有集团公司,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提交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的涉稳突出问题和涉稳形势分析报告(内容见附件23)。联席办要及时分析研判全区维稳工作的总体形势、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提出意见建议,汇总需提请会议研究的问题。

    2.会议组织。会议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中下旬组织召开,由总召集人召集,总召集人不在位时可委托召集人进行召集。区党工办安排具体时间,区社会治理办公室筹备。

    3会议纪要。联席办要做好台账整理工作,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列出会议研究的问题清单,明确解决时限和责任部门,并于会后10日内将会议纪要、具体问题清单等材料报送市委政法委。

    (三)建立督导检查制度

    1.督导形式。由区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区效能办、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督导组,按照时间节点,采取实地督导与书面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或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提交区大督查组进行督导。

    2.督导内容。根据会议确定的问题清单和任务分工,重点督导以下内容:

    1)对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涉稳风险是否排查到位,是否存在漏排、不排、不作为的现象;

    2)是否根据联席会的部署要求,建立涉稳风险台账,逐一明确解决方案、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是否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出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否做到应评尽评,是否存在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导致社会稳定突出问题。

    3督导应用。此项工作将作为平安单位、平安乡镇考评的重要内容,督导组要通报督导情况,并报送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区效能办、平安办要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及平安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工作依据。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1)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流于形式、应付了事的单位,实行实地督导、限期整改;

    2)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久拖不决、处置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时整改;

    3)对存在涉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未发现、未上报,导致发生涉稳案事件的单位,将进行倒查问责,同时取消平安单位参评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法委、区党工委工作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促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定期排查、及时化解、妥善处置。各乡镇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维稳联席会议,并于会后5日内将会议召开情况报送至区社会治理办公室政法科。

    (三)加强督导,及时整改。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后5日内,各有关单位应将有关问题解决方案、化解时限报送至区社会治理办公室政法科。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各自领域存在的问题做好处置化解工作,及时整改到位。区社会治理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织做好督导工作,并加强结果运用,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1区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名单

    2影响当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清单

    3涉稳突出问题及涉稳形势分析报告(范本)

    4维稳工作联席会工作流程图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投资区工作委员会            2023227










    抄送:市政法委、区领导。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办公室         20232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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