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0100-2019-00027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19〕5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7
泉台管办〔2019〕57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区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通知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刘志平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联系电话:0595-27396659
职责: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詹蓉 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长
联系电话:0595-27398830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1.泉州台商投资区亿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人:陈伟育 泉州台商投资区亿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联系电话:0595-27552110
2.惠安百源供水有限公司
责任人:王智强 惠安百源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联系电话:0595-87516966
3.供水单位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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