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200-2023-00061
- 备注/文号:泉台委办〔2023〕3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3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现将《2023年全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全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全面排查整治我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涉校涉生交通安全事故,经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全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认真贯彻《泉州市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重点措施分解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底数,通过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交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联合成立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郑为太 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
陈东灿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局长
吴春旭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
陈阳秋 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梅真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邱首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彭建芳 区交警大队教导员
李志飞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运管所所长
骆伟钢 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邱尚长 洛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骆凯鹏 东园镇人民政府镇长
庄智霞 张坂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锦培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陈阳秋兼任,副主任由交警大队教导员彭建芳、教育文体旅游局副局长王梅真兼任,成员由交警大队许建一、李志南,教育文体旅游局陈忆先、陈茂泉等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校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办法》,全面开展校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校车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学生出行方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为学生改装电动车商铺等违法情况。
(二)严格安全执法检查。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领域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法”制定交通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对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警示标牌、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进行增补完善;对校园周边存在摆摊设点、侵占道路、占道经营等影响学生上下学通行的交通乱象进行集中清理整顿。进一步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三)开展文明交通宣教。一是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积极组织民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对于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公安交警部门、各乡镇要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协同发力,派驻片民警或交通协管员、网格员指挥疏导交通,引导学生安全通行;执法应急部门要严查非法营运;各级各类学校要适当调整年段放学时间,鼓励短途的学生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上下学,以缓解交通压力。学校要安排保安、值班教师、家长志愿者等在校门口协助民警或者交通协管员,维持交通秩序。三是通过“小手拉大手”宣传,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超载、逆行、不戴盔、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一)全面排查,自查自纠。即日起至5月31日,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安全防范主体责任,立即部署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列出安全隐患问题清单,一般隐患问题的通过社会治理综合调度平台,做好自查自纠,将问题消化在基层,把工作落实在一线。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
(二)调度督导,集中整改。6月1日至8月31日,教育文体旅游局对各级各类学校难以整改解决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问题进行摸底、汇总,由交警大队组织属地交警会同学校及相关单位制定“一校一策”“一园一法”提升整治方案。重点点位由区领导直接协调督办,一般点位由属地乡镇协调落实,确保整治到位。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教育文体旅游局,区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巩固提升,形成机制。9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区直成员单位、四个乡镇分片包干责任制,压实压紧部门监管责任、属地主体责任,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全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教育文体旅游局,区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排查质量。各级各类学校要深挖细究,结合学校实际,找准最大风险隐患,造册登记,建立清单,倒排整改时间表,定准对策措施有效消除隐患,做到闭环管理。
(二)严格落实整改。要坚持把保证师生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能自查自纠的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处分离”机制治理落实,不能自查自纠的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从速从严从细落实到位。
(三)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健全完善挂牌督办、督导通报、限期整改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确保监督到位、跟踪到位、整改到位。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安全管理问题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整改的各级各类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建立倒查机制,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及时上报情况。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工作,于2023年5月28日前将学校“一校一策”“一园一法”交通组织方案报送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同时报送《2023年全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6月份起,每周整改情况表及工作小结报送区交警大队,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联系人:陈忆先,联系电话:15396676766,电子邮箱:tsjyxyaq@163.com。
区交警大队联系人:许建一,联系电话:15060006220,电子邮箱:tssnxd@163.com。
附件:2023年全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附件
2023年全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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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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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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