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200-2022-00183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2〕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31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渔业船舶严防海上疫情输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9-23 16:08

    泉台管办202264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渔业船舶严防海上疫情

    输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海上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渔船管控,堵塞风险漏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渔业船舶严防海上疫情输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831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渔业船舶严防

    海上疫情输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海上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渔船管控,堵塞风险漏洞,严防疫情通过海上输入,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渔业船舶严防海上疫情输入专项整治行动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赖丽水  区党工委委员、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局长

       员:赖悦颂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文彬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副局长

    涂书录  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曾华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姚晓明  泉州海警局惠安第二工作站站长

    周键煌  东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吴亮亮  洛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连庆堂  张坂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孙苗阳  百崎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三、整治重点

    (一)完善系统平台。全面梳理和协调省渔船动态监管系统拆卸、故障、离线、碰撞报警等问题整改,开启乡镇管理账号关于商渔船碰撞高风险区域预警信息显示权限,便于及时点验提醒干预,推动进出港报备使用统一系统管理。积极协调省、市海洋与渔业局对系统平台进行修正完善。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张坂镇人民政府)

    (二)规范设备使用。严格执行《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斗示位仪终端设备管理的通知》(泉海渔〔2021〕90号规定,进一步细化并公布定位终端设备管理办法,形成简单易操作的管理流程图,规范渔船定位终端设备管理。指导船东船长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终端设备的正常运行,执行离线报告、返港维修等程序,确保不发生擅自拆卸、故意损坏、故意屏蔽终端设备等行为。各乡镇要于9月15日前开展北斗离线问题、未安装北斗渔船核查,形成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三张清单”,限期整改。张坂渔船点验中心每日要开展离线船舶排查,并在全区通报,由各乡镇列入渔港澳口重点管控对象,禁止离港作业,如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张坂渔船点验中心)

    (三)严格值班值守。张坂渔船点验中心要进一步明确点验中心管理渔船为全区登记在册船舶及安装定位设备乡镇船舶,严格落实《泉州市渔船安全点验制度》,做好渔船离线、进入敏感水域、进入商船航道和脱离编组的提醒和处置工作,做到渔业船舶报警“五必核”、渔船安全航行“六提醒”。根据市、区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期间每天0点结合“报平安”负责渔民核酸检测结果跟踪及通报,督促大中型渔船清洁消毒、上岸核酸检测提醒。参照《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渔船指挥中心值班工作制度》,杜绝在值班室聊天、大声喧哗、吃零食、抽烟、玩电子产品及其他影响值班工作的行为。渔船点验中心张坂镇带班领导、值班干部要充分发挥对值班员的督促指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值班工作秩序,每天按不少于10%比率抽查。并将工作质量与绩效挂钩,对值班员履职不到位的,予以辞退处理。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定期抽查渔船点验中心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和工作情况,并在全区通报。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张坂镇人民政府,张坂渔船点验中心)

    (四)落实核酸检测。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在渔港、澳口站点规范设置核酸检测点,配齐检测人员、设备,浮山渔港必须设立24小时固定核酸检测点,渔船数量较少的澳口可采取分时段检测、流动采样车等方式,但需根据潮汐、渔船进出时间等情况及时调整并进行公布,确保上岸渔民即到即检、应检尽检。各乡镇对未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的,纳入重点监管,禁止离港作业。张坂镇要强化浮山村委会的渔港联勤联防作用,协调力量积极参与到渔港出入港登记、核酸检测制度落实等工作,通过“村村通”广播强化动态宣传,落实好船东、船长渔获物流向登记工作。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张坂镇人民政府,张坂渔船点验中心)

    (五)定期检查通报。每日对张坂渔船点验中心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加大0-6时对张坂渔船点验中心值班值守情况抽查力度;每月对设备在线率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张坂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执法打击。深化同公安海防、海事、海警等涉海执法部门联勤联动,加大对以下六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未按规定进行进出港报备,擅自离港或回港的,渔船拆卸、屏蔽、干扰北斗示位仪等安全终端的,海上非法交易、非法搭载、非法加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涉渔“三无”船舶、非法采捕红珊瑚、非法电毒炸鱼、底拖网禁渔区违法作业及非法捕捞、收购、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等各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利用渔业船舶从事偷私渡、走私、盗采海砂及等涉海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各类涉海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工作机制,对重点船舶、渔港、澳口、作业区域等重点部位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船舶擅自关闭AIS、在海上非正常停泊等可疑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成立案件查办专班,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查获的“三无”船舶依法坚决予以没收拆解,形成震慑效应。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公安分局,泉州海警局惠安第二工作站,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大宣传报道。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例相关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制作警示宣传短片,通过“台商河长”公众号、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和渔民群、渔港 LED屏、村村通广播等方式进行曝光警醒,提升警示宣传效果。特别是要及时梳理近1年以来违规船舶、北斗时常离线船舶、未安装定位船舶纳入重点管理,采取约谈、面对面交流方式,强化宣传。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紧急部署,镇村联动。各乡镇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自上而下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区各职能部门及镇、村两级协助抓好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发挥基层渔业组织的作用,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根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协同推进,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要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固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形成一批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稳定。

    (三)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涉海执法单位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绝不姑息,涉及刑事的移交公安机关,形成执法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渔船的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公布,加大典型案例的警示曝光力度。

    (四)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责任担当,靠前指挥,确保专项行动在2022年10月25日前得到有效落实。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情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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