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0300-2022-00054
    • 备注/文号:泉台委办〔2022〕4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9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2-05-26 17:13

    泉台委办〔202244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泉州台商投资区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429

     

    泉州台商投资区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专项行动,深化我区督查领域改革,统一管理全区督查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振干部精气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督查实效,确保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推动实现全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集成统一的大督查机制,开展新时期督查工作。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跨行业协调督查,做到督帮一体,以钥匙+鞭子的方式,强化过程协调”“跨界协调,帮助厘清部门、乡镇之间的责任边界,破解部门、乡镇之间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以督查凝心聚力、以督查推动工作、以督查压实责任、以督查倒逼落实,确保党的领导覆盖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打通贯彻落实最后一公里,用督查改革有效应对变局、开拓新局。

    二、组织架构

    成立以区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管委会主任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为副组长的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党工委办公室)、3个督查组(另有临时工作需要再从业务部门抽调人员参与),实行分片区分部门挂钩督查,构建上下联动、左右相通、运转高效的大督查工作组织架构。

    (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大督查各项工作。对中央、省、市、区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和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交办事项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等。

    (二)3个督查组。负责具体督查工作,协助区领导牵头协调推进重点工作,直接隶属区党工委,督查结果直接向区党工委负责。区党工委赋予其现场协调处置权、专题会议协调处置权、专项督办权、重大事项报告权、重要会议列席权、奖惩评价权等职权。每个督查组由1名经验丰富的市管或区管干部任组长,并各配副组长1名、组员1名。

    (三)临时督查组。由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报批后,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临时组建。一般由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派出业务人员,临时并入3个督查组开展联合督查。确因工作需要须独立组建督查队伍的,由牵头单位负责临时组建,纳入区大督查机制统一安排督查工作。

    三、督查重点

    受区党工委委托,由区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根据各阶段工作部署安排,紧督细查,追根问责,实现穿透式督查,促进每项工作有令必行、行必有效。主要包括:

    (一)政治建设方面,包括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党建引领机制情况等;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方面,包括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保证生产生活秩序有序安全等;

    (三)超越任务方面,包括各级分解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落实情况,工业、服务业转型升级情况,招商选资、财政收入、赶超项目建设情况等;

    (四)项目落地方面,包括省、市、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落实情况等;

    (五)资源要素方面,包括批而未供土地清理、闲置土地处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治落实情况等;

    (六)乡村振兴方面,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成效、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环境整治等;

    (七)生态环保方面,包括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八)安全生产方面,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房屋结构安全整治等;

    (九)社会治理方面,包括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禁毒工作、金融风险防控等工作推进情况和重大涉稳隐患化解情况等;

    (十)效能作风方面,包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纪律作风、担当作为、服务群众情况等;

    (十一)各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方面,包括上级巡视巡察、政治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十二)其他交办事项,包括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阶段交办的重点督查任务;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临时交办的重点督查任务。

    四、运行机制

    在区党工委领导下,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区督查职能,通过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协调事项、形成会议纪要、落实协调结果等,统筹安排区督查室、效能办以及各业务部门的督查工作。

    (一)统一派单。由大督查办公室负责收集督查计划、安排督查任务。区直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分管区领导审签后,提前一周向大督查办公室提请督查事项,大督查办公室指导业务部门制定督查计划,细化事项内容、目标要求等,汇总形成全区督查工作安排经区分管大督查工作领导审核并呈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有序安排督查任务。

    (二)开展督查。由各督查组具体负责。根据大督查办公室派单内容,督查组牵头、业务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派员联合开展督查。要延伸到乡镇、村和单位业务科室,做到见人见事见效,及时发现工作短板和漏洞,既督具体事又督责任人,既查问题责任又看实绩作为,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三)协调问题。由各督查组具体负责。运用好督查工作的鞭子钥匙,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责任部门、乡镇能自行处理解决的事项,明确推进时间,做到拿鞭子督促推进;针对单方面解决不了的问题、部门边界不清晰或跨部门的问题,督查组召集相关部门会商,协调解决,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到拿钥匙开锁解决。

    (四)网上督办。借助线上督查督办系统,由大督查办公室牵头,督查组具体跟踪督促,对督办事项实时跟进提醒,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现闭环管理。通过分级亮灯提醒和数据云端统计,对剩余7日、5日、3日和超期的分别亮绿灯、黄灯、橙灯和红灯,相关情况同步短信通知督办事项负责人、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归口督查组组长、分管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大督查办公室定期梳理汇总并通报网上督办情况。

    (五)专项通报。各督查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9日前汇总形成本季度督办事项推进情况,提交大督查办公室汇总形成《专项通报》,主要通报各单位、各乡镇每季度接受督查事项总体推进情况,重点通报未按时完成事项等情况,并作为各单位绩效考核依据。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特别是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等制度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推动协调解决。《专项通报》呈送区主要领导、分管区领导、区分管大督查工作领导,抄送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

    五、工作制度

    (一)公众监督制度。畅通诉求反馈渠道,及时将监督电话:0595-12388(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595-27398815(区党工委督查室)和投诉电话:0595-27395502(区效能办)对外公布,收集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督查办公室定期对投诉反馈内容进行归类汇总,分派各督查组跟进督查处理。

    (二)联席会商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商会议,由分管大督查工作领导(也可委托大督查办公室主任)召集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等部门和大督查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并邀请涉及督查事项的分管区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听取阶段性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追责问责事项意见建议。大督查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等。各督查组可视情召开工作例会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督查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三)领导协调制度。分管区领导全面负责所分管部门、挂钩乡镇重点工作,特别是重点项目、攻坚任务的统筹协调。按照旬督查、月调度、季考评、年考核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重点工作月调度会(紧急时可随时召开),召集分管乡镇、业主单位、相关区直单位,邀请归口督查组参加,听取重点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归口督查组跟踪落实月调度会议确定事项。

    (四)直查快办制度。对能够现场协调解决的,各督查组要直接召集相关部门现场协调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须厘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以问题清单形式直接派单交由职能部门办理并适时介入督查督办;对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的,各督查组要直接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协调解决,提出处理意见并督办执行;对需提级区主要领导协调、提交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或上级部门协调等事项,由归口督查组统一收集,形成专报,呈报领导协调,并报大督查办公室备案。同时,各级各部门如认为督查组协调意见有明显偏差或存在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情况,可向大督查办公室反馈,经报区领导研究确定后,重新交由督查组督促责任部门落实。

    (五)联单管理制度。实行督查工作联单制管理,大督查办公室和各督查组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督办清单和奖惩建议清单等5项联单台账。任务清单即每个督查组根据办公室下发的督查重点细化形成具体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即对承担的督查事项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牵头领导、节点任务、完成时限等工作要求;问题清单即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并实行销号闭环管理;督办清单即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行立项督办;奖惩建议清单即对督查发现的好干部或不适岗的干部提出奖惩意见。从任务清单下发直至督办事项完成,归口督查组提出奖惩意见,形成督查闭环,并抄送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党群工作部、效能办和相关责任部门,作为单位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使用、评先评优的依据。

    (六)统一管理制度。大督查办公室和3个督查组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安排调度、统一考勤管理,会同区党群工作部建立督查人员人才数据库,在全区各部门选出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纳入库内,优先将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各督查组中;根据每次督查需求,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参与临时性督查工作,增强督查的专业性;大督查办公室、各督查组成员的年度考核和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实行单列管理。

    (七)请示报告制度。大督查办公室、各督查组要把重大事项工作请示报告工作作为大督查工作的重要纪律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情况要及时向区党工委和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六、成果运用

    (一)定期通报。坚持一督查一通(专)报,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区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下发督查提示函提醒警示;对经提示仍无明显进展的,采取全区通报、绩效考评扣分等措施,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工作落实。

    (二)典型宣传。注重总结提炼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乡镇、区直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破解制约我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的好做法,及时形成典型经验、打造工作品牌,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比拼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信息共享。大督查办公室不定期梳理汇总督查掌握的基础性数据,分门别类推送给相关职能部门,为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各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实现一家督查、多家共享共用。

    (四)考核评价。督查工作结果纳入全区绩效管理、干部考核工作体系,作为单位绩效等次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对督查过程中发现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或者不敢担当、工作不力、不适岗的干部,及时向区党群工作部反馈,发现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及时向区效能办反映,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开展大督查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我区体制机制创新的具体行动。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大督查工作的重要目的和重大意义,把大督查工作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以大督查推动大落实、促进大发展。

    (二)协调联动,全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和保障大督查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和各督查组的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等由区党工委办公室、财政局负责;抽调督查人员的手续办理、考核管理等方面由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追责问责等由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党群工作部、效能办负责;宣传报道由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各级各部门要协同协作,明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提供基础资料,保障大督查工作有序高效运作。

    (三)依法依规,严肃纪律。督查组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把握政策界限,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扎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督查组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添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敢于担当、较真碰硬,坚决做到一把尺子拉直、一碗水端平,确保真督实督,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落到实处。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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