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0300-2012-00013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12〕17号
- 发布机构:区管委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23
泉台管办〔2012〕17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
投资区科普场馆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普场馆建设“十二五”规划》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普场馆建设“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科普场馆建设,促进全区科普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科普场馆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1〕24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
科普场馆是公众接受科普教育、开展科普活动的重要阵地,是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提高公众科学素质的重要平台。自2010年3月25日挂牌成立以来,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科普场馆建设,持续推进科普场馆平台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拥有1所市级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1个农村科普活动站、15座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但从总体上看,我区科普场馆平台建设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与提高公众科学素质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科普惠农站数量少、规模小且投入不足;二是农村科普宣传栏作用不明显;三是科普人才队伍比较薄弱。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围绕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的需求,立足现有基础,面向未来需要,坚持“政府主导、通盘布局、资源共享、彰显特色、提升能力、突出实效”的指导原则,认真落实《福建省科普场馆平台建设规划(2010~2012年)》,加快建设我区科普场馆,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体系,推动我区科普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公民科学素质不断提升。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区科普场馆建设有较大发展,4个乡镇均建有科普活动站。基本建成以综合性科技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各类科普基地为中坚、以基层科普设施为基础、以其他类型科普设施为补充的科普场馆平台,整体布局趋于合理,基本适应公众不同科普需求。建立能基本满足科普场馆运行服务需求的专兼职志愿者队伍。
四、主要任务
围绕全区科普场馆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加快构建专业化、基础化、特色化、信息化、社会化等“五大”平台,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实效明显的科普场馆平台。
(一)构建专业科普平台
1.按照我区“十二五”规划,参照周边县市区科技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结合我区大开发大建设实际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依托惠南中学科普活动实践基地等相关社会文化设施,拓展科普教育功能,共建共享科普资源。至2015年,力争建设1个较具规模的科普活动中心,活动场所面积要达到
(二)构建基层科普平台
2.加强乡镇和行政村科普活动场所建设。依托乡镇、行政村的文化站、广播站、党员活动室以及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技协等,拓展科普教育功能。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各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都拥有一个科普惠农服务站。
3.加强青少年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教育实验室,中小学校实验室数量、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能够基本满足科学课程教学的需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或电脑机器人工作室。至2015年,支持、资助各中小学校建设电脑机器人工作室2个以上,青少年科学工作室3个以上。
4.加强科普画廊(宣传栏)建设。至2015年,所有乡镇所在地拥有至少一处长度
(三)构建特色科普平台
5.推动行业(企业)科普场馆平台建设。围绕我区玖龙纸业等重点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结合高新创业园区品牌塑造和社会形象树立,创办专业性特色科普场馆,集中展示高新技术成果和产品,让公众了解和感受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
6.开展泉台科普场馆平台建设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我区在对台工作中的优势,加大交流与合作力度,围绕两岸产业对接,不断拓展交流合作领域,力争在科普场馆建设交流合作上有新突破,开创泉台科普场馆建设交流与合作的新局面。
(四)构建社会化科普平台
7.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开展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力度,积极推荐有条件的学校参评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到2015年,力争拥有1所省级科技教育基地学校、1所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学校。
8.加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到2015年,力争在各乡镇建设1个市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个区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引导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进一步开展农村先进适用技术和农业新品种推广工作,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带动作用。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为推动科普场馆平台建设和管理利用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我区科普场馆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把科普场馆平台建设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规划建设好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普活动中心。
(二)加大科普工作经费投入
10.区财政局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闽委〔2010〕30号)等文件精神安排专项科普经费。要将科普场馆建设列入区财政预算,确保科普场馆建设所需资金及建成后运行所需经费落实到位。要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场馆平台建设和捐助科普事业,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加强对科普场馆的管理
11.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要加强对全区科普场馆的建设及运行的指导和服务,加强科普场馆人员培训,注重科普场馆的安全管理,加大对科普场馆的宣传力度。
12.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要积极推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型学习相衔接,适应学校科学教育的要求,将学校的科学课程安排到科普场馆之中,推动青少年参与各类校外科技活动。
13.区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结合世界湿地日、植树节、水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人口日、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等纪念性节日,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
(四)加强科普场馆人才队伍建设
14.围绕科普场馆平台的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积极发掘和培养科普场馆适用人才,充分发挥科技、教育等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的积极作用,培养稳定和高素质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一专多能科普场馆人才队伍。
(五)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
15.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要牵头落实科普场馆平台建设工作,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财政局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协助工作,将科普场馆平台建设纳入相关工作规划,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扎实推动我区科普场馆建设与开放。
16.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将本地科普场馆平台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逐年制订工作计划,对在科普场馆平台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个人要进行表彰。
(六)加强科普场馆平台的监测评估
17.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要开展科普场馆平台监测评估工作,通过开展监测评估,及时了解和把握各类科普场馆的总体情况,建立科普场馆平台发展状况数据库,对科普场馆平台的发展现状、发展能力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状况做出评价,为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供政策咨询建议和决策依据,促进我区科普场馆平台建设科学发展。
主题词:科普 场馆 规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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