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000-2023-00121
    • 备注/文号:泉台委办〔2023〕36号
    • 发布机构: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2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02 16:09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国有企业: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加快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和必由之路,也是持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结合省、市有关“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和要求,为加快我区村集体经济发展,深化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社区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重点,系统谋划、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做好科学规划,下好先手棋,积极促进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在“一盘棋”思维中注重挖掘特色,依托资源禀赋找准发展路径。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全区村财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到14个。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村级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产资源,一村一策,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二)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防止急于求成,严禁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中增加农民负担,严禁在使用产业扶持基金上盲目投资。

      (三)坚持规范经营的原则。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不能因发展村集体经济而产生新的村级债务。

      四、工作内容

      (一)持续开展“清产核资”专项行动

      全面清查村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摸清村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帐实、帐款相符,弄清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情况,理顺产权关系,依法依规收回过期或已不适合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资产出租旧合同,重新评估续签,建立“三资”管理台账,健全规章制度,防止资产流失。

      (二)找准“路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1.开展资产租赁项目。各村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通过合理开发运作,推介宣传,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激活村集体经济发展内在活力。一方面利用闲置房产或整理取得的建设用地,通过修缮改造新建厂房、仓库、停车场、活动广场,通过媒介平台,面向社会招租,收取承租费。另一方面可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塘、鱼塘、水库等自然资源或集体资产,推行社会化经营管理,打捆或独立发包出租,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2.开展股份合作项目。发动国有企业与村级党组织联建共建,鼓励村级领办创办合作社,支持有条件的村依托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成立相应的公司,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承接区域内小型工程项目,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有条件的村将闲置的土地、山林、历年积累的资金和土地补偿费等可利用的资产资源,股权量化,入股国有企业、专业合作社、重点龙头企业等,获取股金、利息和资产增值保值等资本运营收入。

      3.开展物业经营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开发利用依法取得的存量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物业项目或开展租赁经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市场和车库泊位等物业服务业,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物业和服务收入。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建设蔬菜、果品、海鲜以及小商品等农贸市场或海鲜交易市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4.开展乡村文旅项目。抓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机遇, 鼓励以乡镇、村为单位,在党组织领导下设立乡村振兴促进会、乡村振兴发展基金等,提升民营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度;鼓励具有民俗民间文化、山水自然条件、历史人文资源的村落,主动对接乡村振兴资金,建设乡村旅游项目,推动发展乡村文旅产业,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路子。

      (三)推进村级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化

      建立健全村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在管好用好村集体资金上,充分发扬民主,用制度议事,用纪律约束,以程序办事,严格管理,民主理财,健全完善村级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机构,实行村集体财务公开机制,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落实重大财务事项投资风险评估和审计复核,确保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序,实现保值增值。

      (四)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扶持力度,撬动各方力量、各方资源参与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推动辖区内农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把扶持村级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个性化信贷产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主体责任,成立乡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领导和挂片挂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两委主干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责任人。要制定出台本乡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谋划推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巩固夯实村财全面达到20万元以上村的成果,共同实现本年度村财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到14个。

      (二)建强机构队伍。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各类组织建设,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村委会和其它组织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组织运行体系。要选齐配强村级各个组织班子,特别是要把品德良好、办事公正、“双带”能力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选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创业技能、经营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能力素质,培养一支懂农业、懂经济、懂科技、敢创业、善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对完成村集体经济既定任务目标的村,允许从当年度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量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村干部奖励绩效。具体奖励方案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集体讨论、乡镇党委把关后,报区党群工作部、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备案。

      (三)突出项目建设。各乡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策划生成并推动实施一批可落地、可实行、可见效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并形成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于2023年5月24日前报送区党群工作部组织科和区农环局农林科。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要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层层宣传和动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定发展信心和动力。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力,形成示范带动、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附件:乡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表

     

    附件

      乡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表

      序号

      村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预计带动村财收入(万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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