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000-2023-00057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3〕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9
泉台管办〔2023〕43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第五实验小学加挂泉州师院附属
小学台商区分校第二校区
牌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带动和提升我区基础教育发展,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根据2020年10月泉州市教育局和区管委会签订的《关于合作创办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第二校区协议》,经研究决定,我区第五实验小学加挂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第二校区牌子,作为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的集团校,由泉州师院附属小学(本部)派出管理团队,直接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加挂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第二校区牌子后,第五实验小学隶属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管理,不再隶属第一实验小学管理。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区第一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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