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000-2023-00051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3〕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2
区直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激励和引导更多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农村、扎根农村,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对乡村医生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实施专项计划,进一步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完善激励和保障措施,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是落实中央稳定就业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动乡村医生队伍优化的重要抓手。
二、专项计划实施对象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计划招聘20名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两年内实施完成。
三、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组织工作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与区民生保障局要共同配合,积极对接医学院校资源,从2023年起,每年度汇总乡村医生招聘需求,汇同区党群工作部共同制定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并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要做好与省市相关医学院校的沟通协调,并在校内公告栏、网站等多种平台发布乡村医生岗位招聘信息,协助搭建供需双方沟通的渠道;有条件可与相关医学院校联合举办毕业生供需洽谈及招聘会。各乡镇卫生院应于5月31日前统计辖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需求,并汇总报送至区民生保障局,由区民生保障局会同区党群工作部组织专项招聘。
四、优化大学生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管理
招聘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程序规定办理。各乡镇卫生院应将大学生乡村医生作为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期限,按规定落实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继续担任乡村医生。
五、支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
加大对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的政策支持保障力度。鼓励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区党群工作部、区民生保障局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各乡镇卫生院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具体办法待上级相关部门明确后另行制定。
六、拓宽大学生乡村医生职业发展空间
大学生乡村医生上岗前,区医院作为乡村医生定点培训机构,要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的岗前培训工作,帮助其了解掌握乡村医生执业规则和特点,还要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资源的供给。通过现有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确保上岗后3年(含)内完成一轮培训。各乡镇卫生院要动员大学生乡村医生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其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创造条件。
七、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激励措施
各乡镇卫生院可按照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在单位内部分配中对大学生乡村医生予以倾斜,进一步提高其收入待遇和岗位吸引力。
八、切实做好专项计划组织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将实施专项计划作为补充乡村医生的主要途径,除订单定向培养和直接招聘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外,应主要通过实施专项计划填补乡村医生空缺岗位。区民生保障局要会同区党群工作部、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等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招聘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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