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000-2019-00011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19〕4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3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5-09 15:37

    泉台管办201944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 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42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61号)及省、市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筹城乡、区域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全面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为首要任务,以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和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为重点,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在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验收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城乡、资源共享、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的方针,2019年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到2022年,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新一轮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学校自主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义务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办学条件优质均衡化

    1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新形势,按照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要求,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协调性和前瞻性。建立健全教育投入责任绩效评价机制,切实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逐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确保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金收益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财政局)

    2优化学校布局规划。持续优化学校布局,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省定办学标准,按每 1 万~1.5 万人口设置 1 所完小、每 3 万~5 万人口设置 1 所初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做好衔接并严格实施。重点做好城市新建小区、成片开发的城市新区、城镇化重点地区的配套学校布局规划。适时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继续优化和实施《泉州台商投资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布局专项规划》,确保教育资源布局与城市建设、社会发展相适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

    3加快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要求,切实加大各方面投入,通过新建、迁建、扩建、改建、合办、分流等方式,着力抓好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生学习、生活、运动等环境。到2022年,全区农村小学、初中规模适中,城区小学、初中规模均不超过2000人;全区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全区小学、初中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分别降到0.500.45以下。(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财政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进一步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推动网络教学环境全面普及,实施互联网+教育。有效利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教育信息资源共享,2019年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均达到100%2020年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全覆盖。大力实施全县中小学多媒体教室提质升级工程,加强多媒体教室建设,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加大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力度,按照办学标准,配足配好学校教育装备,更新陈旧设施设备,强化使用管理,充分保障教育教学需求,推动教育提质跨越发展,到2022年全区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财政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进师资水平优质均衡化

    1.建立教师学历提升激励机制。鼓励中小学教师通过自考、函授等形式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程度。到2022年,全区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规定标准。(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2.落实教师培训交流制度。以加强教育信息化和课程改革方面的培训为重点,实施在职教师全员培训,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建立健全骨干教师培训培养制度,强化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知名度的骨干名师队伍。利用职称申报、优质课评选、骨干教师评选、教师评优选先等分配比例向边远学校倾斜的办法,建立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机制,引导教师积极主动地向紧缺学校、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推动区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捆绑式发展,校长、教师双向式流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力争2022年,全区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党群工作部、财政局)

    3.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按省定教职工编制标准要求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全区编制存量优先用于招聘教师。每年完善新教师招聘计划,通过人才引进、专场招聘、全省统考、事业招聘考试等方式及时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和校医、财务等人员。因学科结构性缺员或教师因重病、生育、脱产培训等临时缺员,采取统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的办法解决,工资总额核定参照在编教师,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配足配齐师资,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到2022年,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均达到0.9人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党群工作部、财政局)

    4.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教育行风和师德师风整治,切实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党群工作部)

    5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同区域的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依法足额、全面落实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建立科学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断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实行岗位总量等级、结构比例动态管理,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鼓励乡村教师安心从教。(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党群工作部、财政局)

    (三)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推进办学质量优质均衡化

    1加强和推进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20178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不断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社会德育教育资源,加强德育系统一体化,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工作格局。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体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着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区党群工作部)

    2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和锻炼,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开好艺术教育课程,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精神压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和实践,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倡导主动参与、探究发现、交流合作的学习方式,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加大教研教改力度,加强校本课程开发,打造特色课程,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3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意识,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制度,实行划片招生,严格控制择校择班,更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内容、增加课程难度、挤占其它课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校历开展教学工作,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节假日及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严禁拖延上课时间和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学生学习,严禁利用晚自习时间补课。严格控制班额,至2022年,小学、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进一步加大控辍保学力度,靠实党委政府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劝返失辍学生复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进得来、学得好一个都不能少。到2020年实现小学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初中入学率99%以上,三年巩固率98%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4深化义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档案,构建学生成绩评价新体系,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素质教育导向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学业成绩、学生体质健康、师德师风、课程开设完整性等进行科学考核评估,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四)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机制。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并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采取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安排就读。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来外来务工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生活。落实好外来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党群工作部)

    2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 2016 44 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734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着力构建家校与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党群工作部)

    3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大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创建力度,加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强化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管理,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特殊教育教职工津贴标准。补足配齐特殊教育教职工,加强特教师资培养培训。落实一人一案全纳教育,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基本普及残疾少年儿童15年免费教育。到2020年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财政局、民生保障局、党群工作部)

    4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在全面实施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对全区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补助营养餐;对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关爱、帮助品行有缺点和家庭情况特殊学生,为孤儿、事实孤儿、流浪儿童、不良行为少年等特殊群体完成义务教育创造必要和良好的条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公安分局、财政局、民生保障局)

    (五)加强差异监测和督导监控

    1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完善学校教育督导制度,深入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部门的督政督学职能,加强经常性督导,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公平教育,提升教育质量。积极组织参加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通过教育督导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423

     

    抄送: 市教育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4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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