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300-2024-00021
    • 备注/文号:泉台管〔2024〕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7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洛阳镇 后埔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4-01-17 17:03

    洛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呈请审批后埔村村庄规划的请示》(洛政〔2023〕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后埔村村庄规划(2023-2035)》。 

      二、规划涉及的基本农田、用地布局、基础设施、文物保护、河流水系等各项强制性内容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各设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建设。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你镇、各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及时指导及督查工作。 

      四、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日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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