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300-2021-00162
- 备注/文号:泉台管〔2021〕2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7
泉台管〔2021〕215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张坂镇
崧山村等8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张坂镇人民政府:
你镇《张坂镇人民政府关于呈请审批张坂镇崧山村等8个村庄规划的请示》(张政〔2021〕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崧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塘园村村庄规划(2021-2035)》《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后蔡村村庄规划(2021-2035)》《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霞美村村庄规划(2021-2035)》《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莲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后见村村庄规划(2021-2035)》《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园村、玉塘村村庄规划(2021-2035)》。
二、规划涉及的基本农田、用地布局、基础设施、文物保护、河流水系等各项强制性内容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各设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建设。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你镇、各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及时指导及督查工作。
四、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管委会办公室、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城建公司、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区开发公司、市政公司、水务公司、招商公司、电力公司、广电公司、燃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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