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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推动“四好农村路”
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20〕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0〕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交通强区建设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机制,形成权责清晰、建养并重、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提高县乡公路路面性能PQI评定等级达到优良率。
到2025年,基本形成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通达建制村路面硬化100%;县道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乡村道整治有序;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4A及以上,农村物流实现“县县有中心、镇镇有站点、村村通快递”。
到2035年,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体系完备、治理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有效支撑交通强区建设。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1.加强统筹和指导监督。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级“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路长办统筹指导作用。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中国邮政台商分公司等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涉及“四好农村路”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督促落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区市政公司,中国邮政台商分公司。
2.落实县乡村分级管理。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分级管理体系,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权责清单,强化考核监督,将“四好农村路”发展成效纳入区级对乡镇绩效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完善乡村道专管员考核奖惩与不合格退出机制,推动将爱路护路纳入乡(村)规民约、乡风文明范畴,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党工委办公室、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区市政公司。
(二)推进重点建设任务
1.实施路网改造提升。推进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工程和较大自然村通硬化公路,加强农村公路与高速路网、普通国省干线的衔接,推进高速公路沿线乡镇增设互通或出入口。因地制宜做好建设过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量利用旧路资源。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区市政公司。
2.落实安全隐患整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新改建项目安防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临水临崖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病)桥隧改造,逐年降低农村公路危桥总数,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道安办,区市政公司。
(三)健全规范养护体系
1.落实养护常态化制度化。利用好省、市级“四好农村路”管理信息系统和APP平台,推进养护巡察常态化。区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加强使用监管,实施养护资金考核挂钩机制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审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督。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审计服务中心。
2.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区管委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发展,建立以质量、安全、履约为重点,将从事农村公路建养的企业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规范准入制度,建立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各乡镇可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借鉴区市政公司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辖区内的农村公路中小修、零星小修、应急抢修与日常保养捆绑招标给专业的养护公司,提升养护集约化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市政公司。
(四)提升运营服务品质
1.构建完善农村物流网络。加快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规划实施,完善普惠城乡的邮政快递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物流节点覆盖率和服务水平。鼓励各乡镇推进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运输站规划建设,力争创建集车辆服务、公路养护、交通执法、邮政业务办理、旅游集散、电商、餐饮民宿、文化休闲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多站合一”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中国邮政台商分公司。
2.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城乡公交,继续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管,力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车比例达到100%,使农村公共交通有质的飞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区市政公司、公交公司。
(五)强化资金保障与监管
1.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不低于80%。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2.拓展筹融资渠道。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先建(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区财政要加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严禁农村公路建设新增隐性债务。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作为农村公路直接受益主体作用,利用好“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鼓励村民特别是贫困户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建养管理,帮助农民创收增收。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3.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区交通部门要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后,并由区财政统一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区管委会要完善本级财政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资金引导激励作用。继续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灾毁保险、灾后重建等政策,相关税收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确保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六)简化农村公路项目审批。区路长办公室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积极协调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推进将路面宽度6米及以下或路基宽度6.5米及以下的建设项目,按农村道路用地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简化农村公路用地、用林、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减免报批费用。简化包括农村公路新改建、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内的各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审查和验收,促进民生工程加快实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党工委办公室、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区市政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统筹,制订目标精准的规划计划
加强“四好农村路”统筹推进,形成从规划计划到实施、评估、调整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区级要加快统筹谋划本辖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制订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细化发展目标、路径和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要牵头组织,加强“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研究,每年梳理项目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并结合区级发展需求科学制订,完善计划,促进农村交通与经济有效衔接、协调发展。
(二)督促到位,建立激励有效的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监督考评机制,继续将“四好农村路”工作成效纳入区级对乡镇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察和评估,全面考核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形成层层考核、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和跟踪评估,实施农村公路财政绩效考核、养护考核等,建立考核经过与建设资金安排、养护资金补助挂钩等激励机制,鼓励“多干多得、干好得多”。推广示范乡、示范路创建活动,推动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协调发展。
(三)合力共为,完善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级“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工作,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中国邮政台商分公司等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涉及“四好农村路”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督促落实,密切配合推进各项工作。
落实县乡村分级管理,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区级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权责清单,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过程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