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300-2020-00174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0〕3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4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强基促稳”物业规范提升暨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29 11:02

     

    泉台管办〔20203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强基促稳”物业规范

    提升暨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

    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强基促稳三年行动,促进物业管 理规范提升,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化管理,根据《泉州市强基促稳三年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强基促稳”物业规范提升暨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建房〔202023)相关要求,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强基促稳”物业规范提升暨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强基促稳物业规范提升暨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2020年实施方案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6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强基促稳物业规范提升暨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2020年实施方案

     

    为落实推进“强基促稳”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提高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好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和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抓常抓长突出源头治理,加快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基层组织力、治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等四个力,再解决一批困扰基层的老大难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

    1推动小区党组织覆盖。把握工作重点,积极配合组织部门、乡镇开展党建工作,引导物业企业和条件成熟的居民小区成立建制性或兼合式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小区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对于正式党员达到3名(含3名)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推动其成立党支部,2020年底前,符合党支部成立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力争90%以上成立党支部。推动将党建工作写入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章程。开展物业管理达标示范项目创建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成立了物业企业党支部和居民小区党支部的小区。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

    配合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高业主自治能力。推进业委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引导业主增强自我管理意识,积极参与到小区自治管理,吸引能够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知识能力的人员参与业委会2020年底前,符合成立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占比达80%以上。推动红色业委会建设,引导小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将小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符合条件的党员业主通过法定程序选为业委会主任及委员,发挥其在小区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区民生保障局。

    3完善矛盾调解机制。会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采用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阳光议事厅、听证会等方式加强物业小区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升矛盾调解覆盖面,鼓励各乡镇成立以乡镇为主的物业矛盾调解平台,推动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在条件成熟时成立小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做到应建尽建2020年底前,全区4个乡镇100%成立以乡镇为主的物业矛盾调解平台或各乡镇辖区内小区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覆盖率达100%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区民生保障局。

    4探索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针对已成立业主大会但未选举产生业委会或业委会任期届满未如期换届改选的,可由乡镇、村、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就住宅小区共同管理事项征求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并代为履行业委会职责。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建设单位。

    5深化小区扫黑除恶。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打击物业小区沙霸” “搬霸,健全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和线索摸排、报送机制,对通过举报、检查等方式发现物业小区内存在黑恶势力或物业企业员工在小区内参与沙霸” “搬霸等违规经营行为的,直接将物业企业列入黑名单,同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行业规范提升

    1提升物业企业履约水平。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职责,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争先创优,通过创建物业管理达标示范项目,改善提升企业自身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将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达标创建作为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树立典型示范标杆, 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2020年创建市级物业管理达标示范项目” 1个以上。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物业服务企业。

    2提高物业管理覆盖面。将全区7个零散、失管的老旧小区(其中东园镇3个、洛阳镇3个、张坂镇1个)通过增设围墙、拆除违建等方式形成物业管理区域,通过引导业主自治、乡镇(村委会)代管、专业服务等多形式的物业管理方式,保障老旧小区基本的安防、保洁等物业服务,有效提升人居环境水平。2020年底前,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老旧小区实现基本物业服务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3畅通物业管理投诉渠道。督促各物业企业在小区各出入口及公告栏等醒目位置粘贴市级、区级物业行业投诉举报电话,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和线索摸排、报送机制,建立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依法依规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4消除物业小区安全隐患。督促各物业企业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物业服务小区内公共秩序的轮值、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等工作,建立健全装修材料和施工人员出入小区等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落实每日动态巡查机制,全面排查小区内公共场所用电安全、小区高空坠物、外墙砖脱落、小区消防、电梯、地下室防汛、电动车充电安全、规范养犬、二次供水管理等方面安全隐患,逐一整改到位,发现并劝阻制止小区内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并报告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应联合区城市管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及停车秩序的专项整治,清理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的违规停放和乱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对问题不整改、情况不报告的企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同各部门对接,根据职责做好辖区内出租屋的监督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配合单位: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5强化物业企业信用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联合各乡镇每年对辖区内所有物业小区开展不少于1次物业企业履约能力双随机全覆盖检查,采用市级双随机系统、使用市级物业行业专家库、按照市级双随机评价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市住建局将对我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物业服务企业

    6加强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健全财务制度,按照法规规定及服务合同约定,每季度在小区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情况,将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按规定存入指定监管账户,对未定时公示收益或未按要求规定存入监管账户的物业企业,取消任何评先评优资格。

    责任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配合单位: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加大信息化监管手段。由市住建局开发全市物业项目管理系统,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组织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填报,实时了解物业行业动态,全面准确掌握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项目管理信息、人员情况、年度报表等相关信息,未按时填报真实数据的企业不予参加任何评先评优。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物业服务企业。

    工作要求

    一) 落实主体责任。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同各部门沟通对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通力合作的良好氛围,做到工作有计划、任务能落实、措施有成效;同时加大物业行业监管力度。请各责任单位每月5号前汇上个月的工作内容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到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邮箱:qztsfgk@163.com),由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进行统一汇总上报,确保年度目标按时完成。

    二) 强化法规宣传。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继续开展物业领域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宣讲、培训、座谈等方式,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贯彻《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并将好做法、好方法汇给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同时,各单位要协调媒体加大物业管理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要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宣传工作,听取业主关于物业规范提升的意见建议,引导业主参与决策、参与监管,争取广大市民对物业监管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三)开展检查考评。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将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和物业规范提升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市住建局将定期、不定期对我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上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在年底强基促稳评议中将予以对应扣分。同时,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要有效落实物业企业履约双随机全覆盖检查,对检查情况较差的项目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要从严从重进行惩戒。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6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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