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3-0101-2025-00002
    • 发布机构:张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0
    【其他】泉州市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5-03-10 16:29
        泉州市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名称:泉州市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一期)

    项目地点台商张坂镇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采用“干化+焚烧”工艺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一期项目日处理污水厂污泥规模400t/d(含水率80%)。建设4×100t/d干化线+2×200t/d焚烧线(鼓泡流化床焚烧炉),配套210t/h的余热锅炉。

    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问题有: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土壤、地下水的影响等。在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后,可减少项目建设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海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595-22280686

    Emailqzhshbkj@163.com

    三、项目评价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已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国环评证甲字第2202号)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

    咨询及联系人:张工                    Email289524059@qq.com

    联系电话:0591-83709671               传真:0591-87718255

    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公众可通过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链接为: https://pan.baidu.com/s/13lNYa18AELMQ2QQX0zepSg,提取码:3k7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单位:海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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