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3-0101-2021-00007
    • 备注/文号:张政〔2021〕44号
    • 发布机构:张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4
    【安全生产】张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坂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6-24 12:04
      

     

     

     

     

     

    张政〔202144

     

     

    张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坂镇船舶

    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涉及渔船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张坂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坂镇人民政府  

    2021年624

    (此件主动公开

     

    张坂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乡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6月至7月,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整治全镇乡镇船舶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内容

    本方案所称乡镇船舶是指用于渔区渔民生产生活需求,船长12米以下的船舶。

    本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以下9种行为:

    (一)非法捕捞、养殖,破坏渔业资源的,如电、毒、炸鱼,违规捕捞鳗鱼苗,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等;

    (二)非法从事营利性载客,如水上观光、摆渡、垂钓等;

    (三)外地乡镇船舶未纳入当地管理,在我镇停泊、作业的;

    (四)未满足安全适航、船员适任条件生产作业的,如泡沫船、竹排,未按照规定配备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和救助终端,出海人员超过核定人员数,无证驾驶等;

    (五)未纳入乡镇管理的,如“三无”船舶等;

    (六)破坏流域、海洋生态资源的,如非法采砂,使用改装渔具抽吸河蚬等;

    (七)从事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八)擅自改造,改变船舶用途或生产作业方式的;

    (九)未取得修造资质非法修造船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张坂镇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庄智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郑易哲  镇党委副书记、前哨工作片片长

    连庆堂  科技副镇长、前哨工作片副片长

     员:黄杰鸿  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强周  镇国土所所长

    张立志  镇安办主任

       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庄鸿明  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谢婉瑜  镇文体中心工作人员

    张小龙  浮山边防派出所副教导员

    郑永阳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行政村主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农办,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等有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连庆堂同志担任。

     

    四、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采取镇村联动的方式。镇级由张坂镇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的综合性联合执法行动。联合行动要针对重点区域,突出整治重点,强化部门协作,实行“海上一把抓、岸上再分家”,从严从重打击违规船舶。

    对查获的违规船舶,由张坂镇人民政府设点集中看管,视违法类型、情节轻重分别由相应主管部门予以责令停航、限期整改或取缔拆解等的行政处罚,涉及刑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直相关部门、各行政村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贯彻“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具体行动,切实担负起乡镇船舶监管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抓紧成立集中整治具体工作专班,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上报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督导落实。镇安办要将各村乡镇船舶管控列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将此次集中行动整治情况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办、定期通报等方式,监督各地专项整治开展实效。各行政村、镇级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加强对本地、本行业的工作指导,及时解决问题,有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三)完善监管体系。镇直相关部门、各行政村要实行“乡镇领导包村居,镇村干部包船包人”工作机制,依托乡镇、村居力量,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强情报收集、信息共享、分析研判、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形成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间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确保行刑衔接协调顺畅。

    (四)加强宣传教育。镇直相关部门、各行政村应坚持“边整治、边宣传”,“打击一起、教育一片”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专题宣传教育警示活动,对重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报道,以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教育,从群众的切身利益着手,算清违法违规成本,提高乡镇船舶从业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遵规守矩、违法必究”的舆论氛围。

    (五)建立报告机制。镇直相关部门、各行政村对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请示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会商和分析研判,及时调整行动策略,采取针对性措施,破解整治行动“中梗阻”问题。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宣传推广,固化成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张坂镇党政办公室                         20216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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