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3-0101-2020-00016
    • 备注/文号:张政〔2020〕38号
    • 发布机构:张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1
    【突发公共事件】张坂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的通知
    时间:2020-04-03 17:27

     

     

     

    张政〔202038

     

     

    张坂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做好清明

    五一期间森林防火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部门: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也是春季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清明、五一等重大节日即将来临,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21号通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人员上山祭扫,暂停公共场所祭扫

    全镇范围内禁止人员上山祭扫,全面暂停各类陵园、骨灰堂、安息堂、寺庙等提供骨灰寄存场所和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墓地的祭扫。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置防疫、防火联合检查站,做好祭扫人员劝返和火源管控工作。对拒不配合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禁野外用火,加强巡山护林

    一是清明、五一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是充分发挥护林员定位系统监管作用,强化巡山护林,清明节、五一期间要增强巡护力量,增加巡护密度和频度,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明确监护责任人,严防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

    三、强化防火宣传,做好正面引导

    一是利用“村村响广播”、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引导,增强广大群众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是制作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致广大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的一封信”,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全面暂停祭扫活动的宣传力度,倡导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形式缅怀逝者。

    三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动员海外乡贤和在外经商、务工的亲属暂不返乡扫墓祭祖。

     

    四、强化后勤储备,做好应急保障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镇、村护林扑火队伍要及时调整充实,加强演练,确保队伍战斗力。

    二是各级扑火队伍在清明节、五一期间要集结待命,整装待发,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

    三是强化应急物质储备。要及时充实防火物资,对防火器材进行全面检查,该修理的要修理,该充电的要充电,确保扑救森林火灾时拿的出、用得上。

    五、强化值班值守,确保火信息畅通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调度,不得脱岗漏岗,做好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清明节、五一期间,各村至少要有一名村主干带班值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张坂镇人民政府

    2020年41

     

     

     

     

     

     

     

     

     

     

     

     

     

     

     

     

     

     

     

     

     

     

     

    张坂镇党政办公室                         202041日印发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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