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1-0101-2025-00006
- 备注/文号:洛政〔2025〕25号
- 发布机构:洛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1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扑救等工作,规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洛阳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洛阳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扑救难等特点。为切实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响应力度,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根据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处置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对应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动,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的实施处置行动。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
2.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响应。本办法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制定本部门、本村的应急处置办法,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的快速响应。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好常备不懈,快速响应,处置得当。
5.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村区域管辖范围,由村级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村的,涉及的村共同负责组织扑救处理。
6.快速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大小、打了”。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导、组织全镇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指 挥:张文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庄屹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三级主任科员
曾锦添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库清 镇人大主席、洛江片片长
何东阳 镇党委委员、洛阳派出所所长
陈慧萍 镇党委副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后埔片片长
汪福聪 镇党委组织委员、镇区片片长
王惠鹏 镇党委秘书、统战委员、三级主任科员、杏田片片长
王劲松 镇党委政法委员、三级主任科员、陈坝片片长
王荣平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陈世杰 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
张春晓 镇司法所所长
何子荣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平浪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郑云英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
温长新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林业)
庄将荣 镇水管站站长
林志荣 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干部(国土)
庄文东 镇广电站负责人
陈小俊 洛阳供销社主任
陈三原 洛阳粮油公司负责人
叶伟林 洛阳卫生院院长
远辉 国家电网洛阳供电公司
陈燕萍 洛阳电信分局局长
各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林业站:
主 任:梁荣南
成 员:温长新、贺小龙
联系电话:87481506 87484118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党政办安排值班人员轮值。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辖3个半专业扑火队,各扑火队分别设队长、副队长各一名,其中扑火一队队长王志东、副队长朱顺法,队员9名;扑火二队队长陈明忠、副队长何金兴,队员7名;扑火三队队长李青山、副队长陈令传,队员18名。队长职责:接到指挥部扑火通知后,马上把集中时间、地点通知给各自队伍队员。人员集中后,携带扑火工具统一到达火场,并在火场现场总指挥的指挥下带领队员进行扑救。火灾扑灭后,集中队伍,清点人数及器械,负责带回。如果队长因事在外,由副队长代替队长职责。队员职责:一旦接到扑火通知,立即整装向集中地点出发。到达火场后,必须听从队长调度,不得擅自脱离队伍,要做到有组织、有纪律、安全扑火。扑火任务结束后,必须归队由队长清点后统一返回。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小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火案查处组。各组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做好业务工作,同时服务于森林防火工作。
1.通讯联络组:由党政办人员组成。组长由陈慧萍同志担任,负责机关人员通知调集、车辆保障工作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2.后勤保障组:由在机关待命人员组成。组长由陈慧萍同志担任,负责扑火器具、食品、矿泉水、手电等后勤物资的调配和供应,安排人员戴上袖章到各路口指挥扑救火灾队伍进场等。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人员组成。组长由卫生院长兼任,负责医疗救护工作。
4.火案查处组:由分管领导、林业站干部、事发村主干、护林员组成。组长由分管领导兼任,负责配合森林公安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及有关部门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森林火灾预警级别
森林火险是森林火灾发生可能性和蔓延难易程度的重要衡量指标。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五个等级,其中三级、四级、五级为高森林火险等级,五级为最高级别。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二)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1.迅速将橙色预警信息通过召开全镇各村主干、护林员大会、广播、通知等形式向全镇发布。
2.各村适时张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区管委会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并拍照上传至镇防火办。
3.镇防火办全员进入戒备状态,加强24小时值班和火情调度,加强各级防火值班督查,及时收集信息并上报区防火办。
4.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长应到位,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分析本镇森林火灾发生趋势,提出应对性工作措施。
5.镇政府迅速部署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督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
6.严格控制野外用火活动,组织护林员到岗,加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部位野外火源的巡查密度。
7.组织林区各有关防火责任单位,深入一线,进村入户全面开展各项防火宣传和火源管理工作。
8.镇、村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戒备状态,通讯、车辆、机具设备准备到位。
9.预警期间镇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镇、村两级扑火人员备勤待命。
(三)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1.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将红色预警信息向全镇发布,驻村干部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
2.各村及时张贴区管委会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的禁火令,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并拍照上传镇防火办。
3.镇防火办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实行每日5点前向区防火办零火情报告和高火险天气发布制度。
4.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长立即组织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分析辖区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制定防控措施。
5.组织动员各村两委、护林员,全面查禁林区野外用火行为;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深入包片责任区督查,抓好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
6.各村应急分队进入临战状态,就近集结待命,镇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到镇政府集中待命,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质,及时果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7.预警期间镇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镇、村两级扑火人员备勤待命。
五、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实施
(一)先期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后,所在村应积极组织动员青壮年群众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少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镇政府值班室(报告内容:起火时间、火灾地点、火情动态、周边情况、组织扑救情况、需要上级支援要求、联络人、联络方式等),巡山员(或村两委)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上报者奖励现金200元。严禁组织老、幼、病、残及妇女上山扑火。
(二)火灾报警与准备
1.火警电话处理流程:
(1)、镇效能办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警电话后,首先询问并记录清楚起火地点、现场火势、来电号码、来电单位或来电群众姓名等重要信息后,马上向起火点所在村书记通报火警电话主要内容,请村里务必于20分钟内核实并报告火灾具体地点、火线长度、火势大小、村里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以及是否需要支援等。
(2)、村里核实情况的同时,值班人员马上向相关领导通气火警电话情况:上班时间向起火点所在工作片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下班时间或者节假日期间,向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待起火点所在村回复经核实的火情后,马上向工作片或值班片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具体情况,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扑火工作。
(3)、在扑火队伍扑火期间,值班人员要及时做好各种来电的接听与回复,抓紧办理领导交代的各项具体事务。
(4)、要主动关注火灾扑救动态,一旦得知火灾已扑灭,值班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有的来电单位回复,报告森林火灾已扑灭。
(5)、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换人值班时,务必做好交接班。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大小向镇党政办下达相应人员调集命令。正常上班时间,森林火灾发生地所在工作片人员为赶赴火场第一梯队;节假日期间,值班片工作人员为赶赴火场第一梯队。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现场火情大小,召集人员增缓,作为第二梯队。任意一个扑火队接到调集命令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
3.镇党政办利用高音喇叭、短信群发、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应人员紧急集结。4个应急小组立即到位,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扑火队员全副武装,携带器械,归队参加扑火。参加扑火的队员要配备全套森林消防服装(包括衣服、鞋、帽、背包等),携带消防装备(包括风力灭火器、橡胶扫把、柴刀等)。每个扑火队员都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5.扑火队队长清点各队人数,带队统一赶赴火场。
6.后勤组立即组织调配后勤保障物资随队进入现场指挥部,并安排人员到各路口指挥交通,保障森林消防队伍及时进入火场。遇重特大森林火灾,本镇后勤保障物资无法满足需要时,立即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上级支援。
(三)现场扑火指挥
扑火现场,由镇党委书记、镇长负责现场总指挥,书记、镇长因事或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的,由分管领导行使现场总指挥职责,挂村领导、驻村干部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指挥扑火。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现场总指挥的统一组织、调度和指挥。扑火任务完成后,参加扑火的工作片、扑火队经现场总指挥同意后方可由片长或队长带队撤离火场。
(四)现场扑救程序
1.扑火队伍30分钟内到达火场,各队队长向现场总指挥报告到达火场队伍人数、队长名字、联系方式、携带的装备与数量等情况。
2.现场总指挥集结队伍,向扑火队介绍火场风向、风力、地形、植被等基本情况,并将火场从左至右分成多个扑救区域,布置扑救区域任务与扑救战略战术,下达各扑火队具体扑救任务,提出注意事项和要求等。
3.现场总指挥向各扑火队指派引路向导(当地群众),给向导下达引路的职责与工作任务、联系方式;各扑火队队长与现场总指挥要保持联系,随时互通火场及扑救情况。
4.如若需要其他乡镇、区级队伍支援,由镇指挥长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请求,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集。
5.明火扑灭后,由发生森林火灾所在村组织10-30名青壮年负责火场清理,看守火场时间必须达到3小时以上,防止复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总指挥指定留守带队及队伍;通知值班人员马上向区防火办报告森林火灾扑灭。
6.撤离火场前,各参与扑火工作片及扑火队要再次集中队伍,清点人数及器械,统一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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