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1-0101-2024-00015
    • 备注/文号:洛政〔2024〕35号
    • 发布机构:洛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3
    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3 16:45

    各行政村,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和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工作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吸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稳控全镇安全生产形势。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要针对全镇安全生产特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一)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扎实抓好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渣土车、水泥罐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道安办、交警中队、执法中队、农机站等部门

      (二)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品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船以及砂石船等重点船舶的日常监管执法,加大对内河船舶从事海上运输、船舶超载、配员不足、未按规定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遵守船舶定线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船舶站、道安办,各行政村

      (三)推进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针对辖区火灾特点,因地制宜,集中治理挂牌督办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突出“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重点场所、领域,重点纠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严查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密集式、轰炸式消防宣传,实现火灾总量明显下降、亡人火灾有效预防。

      责任单位:消防站、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行政村

      (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包括仓库)开展“拉网式”整治,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责任单位:安办、企业办、村建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民政办、宣传办等单位,各行政村

      (五)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公路建设工程、市政施工工程、水利建设工程,以及玻璃幕墙、危旧房屋等进行安全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严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及“以包代管”行为等。

      责任单位:村建办、水利办,各行政村

      (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加强对废弃矿山的巡查监测。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对非法采矿实施零容忍。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国土所、派出所,各行政村

      (七)推进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等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责任单位:安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行政村

      (八)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检查电商、物流、仓库仓储企业、商贸、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养老院、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租赁厂房(场所)安全整治。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既定职责分工,集中开展约谈警示、通知通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三合一”违规住人;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严格用火用电用气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格营业场所人流量控制,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人员快速疏散逃生;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强化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消防站、派出所、宣传办、统战办、民政办、村建办、企业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办、执法中队等部门,各行政村

      (九)推进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伏季休渔专项检查执法行动,重点对休渔渔船进行逐船清点核查,重点核查船载AIS等通导设备是否正常开机、休渔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休渔渔船停泊秩序是否良好、是否影响航道正常通航等。保持高压严打执法态势,严厉查处渔船非法载客、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和涉渔“三无”船舶,以最严厉的监管执法确保伏季休渔秩序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船舶站、执法中队,各行政村

      (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行政村

      (十一)推进工商贸行业安全整治行动。对涉氨制冷企业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和液氨储罐等安全情况;涉爆粉尘企业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对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占道经营场所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

      责任单位:安办、执法中队、企业办、林业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村建办,各行政村

      (十二)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电力、海洋渔业、粮食仓储、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督促企业对涉及到的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排查、辨识与确认,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市政部门要以市政工程、污水管道为重点,水利部门要以水利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污水作业等为重点,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养护为重点,生产环境部门要以环保工程为重点,应急管理部门要以工贸、危化企业为重点,其他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责任单位: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行政村

      (十三)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管道设施等风险和隐患,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村建办,各行政村

      (十四)推进森林防火安全整治。重点查林区单位、企业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查林区电力线路、风景名胜区、居民点等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查乡镇消防物资贮备是否落实;查基层干部、消防队伍有否进行培训;查乡村护林员队伍是否健全、是否到岗履职。

      责任单位:林业站,各行政村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其他行业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安全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制定细化专项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细化各项任务目标,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把检查情况报镇安办。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做到真查、严管、深督,重点对2023年以来各类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清零”,未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未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未能自查整改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一律依法顶格查处;要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报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先进典型和经验。大整治活动期间,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隐患点,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在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至少1次。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安全生产“四项指数”不降反升的行政村和行业主管部门,镇里将进行预警通报;连续被通报两次的,将对该行政村村主干进行约谈;连续被约谈两次以上的,将严肃责任追究。对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一次亡人的事故以及“三合一”火灾或生产性亡人火灾,一律从严从重严肃追究责任。

      (五)做好统计报送。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工作。请于每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至镇安办。

      (电话:87481707,邮箱:lyzzfab@126.com。)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报告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报告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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