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1-0101-2024-00013
    • 备注/文号:洛政〔2024〕29号
    • 发布机构:洛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5
    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4-04-15 15:07

      各行政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固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成效,扩大行动战果,经领导统一部署,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2024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以来,各村各部门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强力排查,集中整治和曝光了一批突出风险隐患,有效维护我镇消防形势平稳向好,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是,从全区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排名情况看,我镇整治工作成效不足,排名末位。主要原因是个别村整治力度滞后,治理措施和执法手段不够强硬,整治成效不明显,尤其是“隐患排不上来、整不下去”(隐患发现数和行政处罚量少)的问题仍然突出。为全面攻坚整治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解决“谁来干、怎么干、干得好”问题,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围绕“不发生、不扩大、不亡人”的“三不”原则,把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场所、重点领域作为重中之重,在前期工作和“九小场所”“985”任务清单、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6项清单等现有标准基础上,集中排查、突出整治,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扭转我镇消防安全整治行动质效不足的被动局面。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

      三、整治范围和责任分工

      (一)“九小场所”。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重点治理:“三合一”隐患的店面、闲置的店面、设置佛龛的店面,集中治理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电动车入店充电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洛阳派出所、宣传办、民政办、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所、消防站。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重点治理:生产(仓储)、经营场所违规住人或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动火动焊作业、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和保温材料、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安办、宣传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消防站、各行政村。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重点治理: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未配置或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单位人员不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不会报火警、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组织疏散逃生等问题。

      责任单位:宣传办、安办、民政办、综合执法队、洛阳派出所、消防站、各行政村。

      (四)出租屋。居住10人以上的出租屋。

      重点治理:违规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墙或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感烟报警器、消防软管卷盘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未保持完好有效;未安转漏电保护装置或空气开关、电器线路私搭乱接、过负荷使用等严重电器隐患问题。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洛阳派出所、村建办、综治办、综合执法队、消防站。

      (五)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重点治理: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瘫痪;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避难层(间)、架空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相邻,无消防设施器材。套房内设置佛龛供奉台,供桌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在楼道、室内焚烧金纸等问题。

      责任单位:村建办、企业办、宣传办、民政办、综合执法队、洛阳派出所、消防站、洛阳交警中队,各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大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效,距离既定工作目标、党政领导要求、人民群众期待和火灾防范需要还存在很大差距,还需要重点攻坚“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安全监管,重点治理拆除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佛龛无防火分隔等用火用电用气突出问题。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要按照“属地主责、条块联动、齐抓共管” 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系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将5类场所常态化整治与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有序做好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衔接联动。

      二、强化部门协同推进。针对重点整治的5类场所,各相关部门要加大联合抽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和错时检查等工作力度,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由责任单位牵头部门或主管部门和协助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要充分发动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综治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参与排查,切实查清突出风险隐患。要严格落实各级关于 “九小场所”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的部署要求,逐项落实“九小场所”“985”任务清单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6项清单,有效利用“汇治理”、“社会治理综合指挥调度平台”资源,探索切合实际、务实管用的“九小场所” 、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宣传办、卫计办、民政办等部门要针对前期已排查过的不放心场所,固化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体检式”检查机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严防隐患问题反弹。村建办、综合执法队、消防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强力整治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的违法行为,消安委将对各地“拆窗破网”完成进度进行公示晾晒。

      三、有效提升执法质效。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前期排查发现、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实施清单式管理,逐项督促整改,做到过程留痕、闭环管理。对突出隐患问题,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要依法履行赋权执法职责,对涉嫌消防违法行为、限期不整改的,采取“警告、罚款、查封、三停”等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强化“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运用,每半个月整治行动统分不低于80分。工作进度滞后、整治效果差的行政村、部门,要提请党政领导专题研究会商,共同推动解决重大问题。行动期间,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再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一批铁栅栏和广告牌“应拆未拆”的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大整治行动期间较大或有影响火灾事故案例,增强警示效果。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将此次行动作为防火基础工程,纳入党委政府、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抓城建提品质”、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辐射牵引。将农村微型消防站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更新改造设施设备,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提升本质消防安全。要及时固化经验做法,聚焦规划审批、施工改造、人员管理、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完善“源头管控、信息共享、联合监管、举报投诉、多户联防、技防应用”等全链条动态管理机制,防止问题隐患反弹。

      五、严格督导问责问效。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行业领域的整治内容,同步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镇消安委要运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巡查督导交办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拆窗破网”工作质效进行核查。镇消安委办将定期晾晒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整治行动进度,约谈督办滞后单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对发生小火亡人、电动自行车火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将组织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行政村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行动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并于4月16日前报送行动方案和部署情况;即日起至年底,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和统计表(详见《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附件1),实行整治行动数据每日一更新;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电话:27550119镇消安委办—杨培霞)。

      附件: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度表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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