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13901-0101-2022-00031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机构 洛阳镇人民政府 文 号 洛政〔2022〕122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2-20
标 题: 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洛阳镇河湖长各级河湖长名单调整的通知
内容概述: 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洛阳镇河湖长各级河湖长名单调整的通知
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洛阳镇河湖长各级河湖长名单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0 13:17
 行政村、镇直镇属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洛阳镇河湖长制各级河湖长及管理员名单(详见附件),请各责任单位按河湖长制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共同做好河湖长制工作。

 

附件:洛阳镇河湖长制各级河湖长名单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21220

洛阳镇党政办公室                   20221220日印发

 

附件:                
洛阳镇河湖长制各级河湖长及管理员名单
一、双总河(湖)长
总河(湖)长 职务
党委 郭锦红 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政府 邱尚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四级调研员
二、各流域河(湖)长
序号 河(湖)流/水库/河塘 河(湖)流(支流)总长度(公里) 起止位置 现河(湖)长/职务 流经村段 村级河
湖长
河道专管员/山围塘、水库管理员 各村河段(支流)长度(公里)
1 百崎湖
(洛阳段)
湖体(周长)10.5公里 - 邱尚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四级调研员
白沙一村 刘定水 骆月红 -
白沙二村 郑华强 -
上浦村 杨少伟 杨超婷 -
西方村 杨锦芬 -
西吟头村 陈加龙 -
2 惠东南干渠
(洛阳段)
干渠11公里,支渠1公里 洛阳桥闸-海丝公园入口 陈天送
镇二级主任科员
万安村 陈杰云 吴君仪 主河道1.2公里
洛安村 张志铭 主河道0.3公里
洛阳村 庄需 主河道0.6公里
屿头村 杨志杰 主河道1.5公里
后埔村 林振火 张文炜 主河道3公里
3 洛阳江 主河道6.8公里,支流2公里 陈坝村-洛阳桥闸 江德钊
镇便民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陈坝村 何华勇 何红梅 主河道2.8公里
后轩溪2公里
霞星村 汪钦阳 李青山 主河道2公里
云庄村 林志建 林志发 主河道1公里
万安村 陈杰云 主河道1公里
黄塘溪 主河道2.3公里 陈埭头-洛阳江交汇处 陈埭头村 陈晓萍 林婉婷 主河道1.1公里
云庄村 林志建 主河道1.2公里
4 下曾溪 主河道7.5公里,支流1.2公里 惠南干渠梅岭村段-后浦村与东园镇浦仔溪交汇处 骆汉农
镇一级主任科员
梅岭村 王志孟 吴惠霞 主河道1.8公里
上田村 王志永 主河道1.4公里
西塘村 陈志国 支流1.2公里
下曾村 陆见霞 主河道1.5公里
前园村 李月琼 黄玲玲 主河道1公里
后埔村 林振火 主河道1.8公里
5 堂头溪 主河道2.6公里,支流1.35公里 324国道涵洞-堂头村与东园镇浦仔溪交汇处 王劲松
镇三级主任科员
杏田村 王志阳 谢香堤 主河道0.6公里
堂头村 谢育河 主河道2公里
堂头溪仔0.6公里
后宅溪仔0.75公里
6 锦芳水库 - 位于陈埭头村 刘筱兵
镇党委组织委员、
三级主任科员
陈埭头村 陈晓萍 胡祝平 -
7 水磨坑水库 - 位于陈坝村 江德钊
镇便民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陈坝村 何华勇 辛达/黄菊芬 -
8 西坑水库 - 位于梅岭村 刘惠新
镇一级主任科员
梅岭村 王志孟 辛达/黄菊芬 -
9 乌土沟山塘 - 位于上田村 陈慧萍
镇党委副书记
上田村 王志永 王冰煌 -
10 仙坑山塘 - 位于西塘村 陈慧萍
镇党委副书记
西塘村 陈志国 陈贻楠 -
11 下树山塘 - 位于杏田村 刘惠新
镇一级主任科员
杏田村 王志阳 张灿伟 -
12 尾塔山塘 - 位于上曾村 王惠鹏
镇党委秘书、统战委员
上曾村 王惠萍 王和聪 -
三、河长办公室及职责
1 办公室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2 职责 1、参谋助手。切实发挥河(湖)长参谋助手和联络服务的作用,积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助河(湖)长履行编制治理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开展日常巡查,抓好协调督促。负责完善河(湖)长制管理的各项工作规章、计划安排、台账资料等。
2、指导协调。协助河(湖)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及时督促责任主体完成年度治理目标任务,协助河(湖)长召开包干河道工作例会。每月向河(湖)长和区河长办书面报告包干河(湖)道治理的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能,指导配合属地政府推进治理工作。认真负责做好河(湖)长督查督办件和投诉举报件的交办转交、跟踪督办等工作。
四、河(湖)长、河(湖)长段职责
1 河湖长 河(湖)长是河(湖)流保护管理的责任人,河(湖)长负责督导河(湖)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河(湖)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纠纷,组织整改所属河(湖)流的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问题。每月组织开展河(湖)长工作例会。
2 河湖段长 河(湖)段长是包干河(湖)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助河(湖)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湖)长。河(湖)段长每周巡河至少1次。督促河道专管员(山围塘、水库管理员)每日巡查,及时按规范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需协调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第一时间向河(湖)长汇报予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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