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2-0101-2023-00014
- 备注/文号:惠东政〔2023〕48号
- 发布机构:东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2
惠东政〔2023〕48号
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行政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镇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镇火灾事故的规律特点和经验教训,现将《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风多雨少、天寒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更加活跃,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根据国家、省、市、区冬春火灾防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全镇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范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国、全省和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统筹推进全镇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重大隐患专项行动
1.总结提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总结提炼重大风险专项整治2023行动成效,查缺补漏,固化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要深刻吸取“11·16”山西吕梁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梳理排查我镇人员密集场所底数,针对性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规范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储备、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疏散通道、应急预案等内容。
2.持续推进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要组织召开一次供气企业燃气和消防安全管理约谈会,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入户安检职责,并将消防安全检查事项纳入所供气的餐饮场所入户安检内容,梳理人员清单、检查清单、整改清单“三个清单”。要集中组织镇、村基层网格力量以及燃气经营、充装、供气企业、餐饮企业的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燃气安全和消防安全业务专题培训,提升自查自纠自改能力。要充分发动镇、村基层监管力量,加大餐饮等燃气企业、九小场所的“用气环境”消防安全隐患查处力度,同时使用“燃气整治APP系统”规范录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二)落实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隐患“回头看”。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针对前期开展的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专家“体检式”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一次抽查回访,核验隐患清单销号情况,督促整改闭环。医院、养老院等敏感特殊场所要加强夜间值班值守、落实防火巡查,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要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和演练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2.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辖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特别是涉及“厂中厂”、分租厂房深入排查治理,督促落实《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十五条措施》,强化租赁方和房东的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查处厂房租赁安全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各生产经营主体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职责,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实施统一管理,督促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监管,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等隐患问题。春节前要发动辖区内生产企业自行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电气线路和固定消防设施性能测试维护、一次灭火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检查、一次灭火救援和应急疏散演练、一次危险工艺工段处置演练),提高场所风险防御能力。
3.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焊全链条责任监管。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电动自行车和电气焊全链条监管责任,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场所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和动火作业持证上岗、落实审批制度和现场监护,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业委会对住宅小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棚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改造。
4.紧盯群租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要聚焦群租房、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家庭作坊、“九小场所”、沿街商铺等低设防场所和“三合一”隐患多发区域,发动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网格员等力量全面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坚决纠治违规住人、私拉乱接、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针对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要在寒假前后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规范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行为。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提前发出预警提示,督促活动承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加强针对性管控。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要严格火源管理,倡导明火不进殿,佛龛供案采用不燃材料或使用不燃材料进行分隔。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村居各部门要视情况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利用短信、户外LED广告、微信等媒介,普及冬春季节安全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和初起火灾处置、逃生自救技能。结合“全责任链条”、“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分批组织领导干部、安全科室负责人、各村居安全协管员、网格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通过联合专家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
(五)做好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准备
根据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形势和特点,重点在人员密集场所、重大节庆活动场所、重点街区等火灾易发多发或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区域部署驻点值守、流动巡防力量。优化完善部门联勤联动预案,强化协同配合,提高应急救援效能。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定期清点微型消防站物资储备情况,并进行不定时拉动测试,实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24日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专题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抓住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的 1-2 个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措施,集中人力、物力着重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冬春季节火灾防控任务,逐项组织实施,从严从实抓好落实。要加大冬防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全民消防”的浓厚氛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鼓励通过专家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真正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工作排查整治台账,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基层治理。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加大“5+3”必查行动开展力度,定量明确任务清单,尽可能实现冬春防控期间单位全覆盖;全面应用泉州市网格化平台消防安全模块,录入场所基础信息和隐患督改情况;加大乡镇消防安全赋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逾期未改、久拖不改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严格考核问责。镇消安委办公室要成立督查组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明查暗访,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行政村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底,每月21日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黄俊怀;电子邮箱:dongyuanzhenanban@163.com。)
附件: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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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村居/部门: |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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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部署 |
专题研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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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 |
行业部门 |
社会单位 |
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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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培训 (次) |
培训人数(人) |
专题培训(次) |
培训人数(人) |
专题培训(次) |
培训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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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治理 |
项目类别 |
发动单位自查情况 |
行业部门排查情况 |
基层网格力量排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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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单位数(家) |
检查单位数(家) |
查改隐患数(处) |
检查单位数(家) |
查改隐患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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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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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特殊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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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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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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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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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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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性 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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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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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群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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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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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庆活动安保情况 |
填报活动场次、检查情况、前置驻勤力量、应急疏散演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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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检查 |
填报督导检查时间,工作组、检查单位数、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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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特色 |
特色做法与典型案例: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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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养老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仓储物流企业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2.单位自查为部门发动情况;3.基层网格力量检查包含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村(居)网格员等检查情况。4.此表由各村居、镇消安委成员单位填报至镇消安委办公室。 |
东园镇党政办 2023年12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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