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2-0101-2023-00011
- 备注/文号:惠东委〔2023〕29号
- 发布机构:中共东园镇委员会 东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30
惠东委〔2023〕29号
中共东园镇委员会 东园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东园镇生态环境保护
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社区、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为加强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东园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责作用,经研究决定,对东园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做出调整。镇环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易哲兼任,成员为环保办人员,办公地点设在镇环保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孙铭忠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主任:骆凯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苏少辉 镇人大主席
朱小英 镇一级主任科员
骆 舒 镇党委副书记
郑易哲 镇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骆汉农 镇一级主任科员
刘继顺 镇二级主任科员
张宏萍 镇党委组织委员
郭美贤 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康杰川 镇党委秘书、统战委员
陈海锋 镇党委政法委员
林志坚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林承报 镇政府副镇长
钟晓东 镇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王和锦 镇司法所所长
黄丽红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庄贤咏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庄晓东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各社区、各行政村党委书记、总支书记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镇环委会主要工作职责: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二)镇环委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贯彻落实镇环委会决策部署,做好综合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镇环委会的各项决定,负责镇环委会日常工作;二是对涉及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报请镇环委会研究决定;三是负责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指标分解、考核及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督查督办及问责移送等。
中共东园镇委员会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东园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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