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13902-0101-2022-00009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东园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惠东政〔2022〕28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6-13 | ||
标 题: | 【教育信息】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教育信息】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
惠东政〔2022〕28号
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
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管理规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年秋季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泉教初函〔2022〕5号)《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泉台管教〔2022〕68号)等法律政策、文件精神和上级统一部署,现就2022年全镇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方案》,宣传《义务教育法》,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建册,下发入学通知书,全面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镇人民政府协调派出所(边防派出所)、村配合学校及时更新《文化户口册》。小学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划片招生,明确各校招生具体区域,并及时对外公布。
幼儿园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辅”的招生办法,公办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全额招满。民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原则上以行政村为片区,优先招收周边适龄幼儿入园,最大招生半径不得超过3公里。
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服务片区如需调整,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并报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备案。
二、招生年龄
小学一年级招收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 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入园,所有幼儿园必须严格按年龄编班,除了早教班,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
三、公办学校(园)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园)严格按照以下招生顺序依次接受学生入学申请,必须在确保安排本服务片区内学生后尚有空余学位,才可以接受以下(二)(三)类对象报名申请。若无空余学位,不得接受报名申请。
(一)招收户籍在学校服务片区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学校服务片区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户籍变动截止至2022年3月1日前。
报名时应携带:(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小学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小学2022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附件2),幼儿园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幼儿园入园申请表》(附件3)。
“三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片区并实际同入住;实际入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入学对象与祖父(母)(含外祖父、外祖母,下同)同户且落户片区同居住的,视为片区户口。
(二)招收学校服务片区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学校服务片区外学生报名入学条件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报名时应携带下列材料及复印件:(1)户籍原件及复印件。(2)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3)小学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4),幼儿园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幼儿园入园申请表》(附件3)。
1. 政策照顾入学对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政策性照顾入学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按照《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 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教综〔2013〕7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教育部 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泉教综〔2015〕29号)等政策文件执行,做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相关照顾对象子女统筹入学工作。
(2)区直各部门、乡镇政府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办学校的正式干部职工直系子女。
属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按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须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提供相关佐证,并在网上经泉州市相关部门审核。区直各部门、乡镇政府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办学校的正式干部职工直系子女、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正式干部职工(编制内)的身份证明。
2.拆迁户。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东园镇辖区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暂时分离的招生对象,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学校就读。此类对象须提供由区管委会拆迁指挥部出具的拆迁相关证明、拆迁合同、租房证明。
3.买房且实际入住。持有招生服务片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且实际居住者直系子女。此类对象须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原件。
4.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在招生服务片区实际居住的港澳台户籍人员子女或港澳台户籍适龄学生。此类对象可在父(母)在我镇的祖籍地、房产所在地、父(母)务工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凭出入境证件、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或身份证明,体现祖籍地、房产所在地或务工地的相应证件申请入学。
(三)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到暂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小学、幼儿园报名申请就读。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两证一簿”:1.户口簿及复印件。2.在学校(幼儿园)服务片区内实际居住的居住证及复印件。3.学生父母在本镇务工的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对于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完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学校、幼儿园如有空余学位应按相关的文件规定安排入学。4.小学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5),幼儿园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幼儿园入园申请表》(附件3)。
进城务工人员在我镇具有“居住证、务工证”(简称“两证”),其子女申请就读区第一、第二实验小学,区第一及区第一幼儿园玉龙分园,必须严格查验居住证(办理时间截止为2021年9月1日前),如果居住证时间未满一年及以上的不得在以上小学、幼儿园申请就读。(说明:居住证指父母一方实际在我镇内居住的居住证,务工证指在我镇与企业签订的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我镇务工、务商)。
四、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及组织民办小学开展招生工作。
五、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在由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后,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泉州台商投资区玉埕中学特殊教育班或推荐到区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因残疾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
六、招生计划
区第一实验小学:4班;
区第一实验小学龙苍校区:2班
区第二实验小学:4班;
东园阳光小学:2班;
其他学校各一个班级。
幼儿园招生按附件1、附件7执行。
福建省实验幼儿园泉州分园、湖东学园招生办法按照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七、招生时间安排
(一)片区内学生
1. 7月1日前各校(园)对户口在学校服务片区并常住的适龄儿童进行摸底,同时张贴公布招生通告。
2. 7月5日-7月6日各小学为户籍在学校服务片区并常住的适龄儿童报名,经入户核实后送区第一实验小学审核。审核后集中送交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应读小学生没有到校报名的学生,学校要查明去向,并上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协同镇政府、村等入户分发《泉州台商投资区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附件6),要求其监护人按时送孩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符合条件片外生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 7月7-8日,接受符合(二)(三)类对象登记入学申请。
2. 7月11-12日各校(园)组织进行入户调查、实地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 7月13日各完小校把片外学生入学申请表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分别报送区第一实验小学审核。
4. 7月14日各镇区小学、幼儿园把符合招生条件的片外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送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如果登记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剩余学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现场抽签或摇号。摇号时邀请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镇纪检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同时接受家长的监督。抽签或摇号结果当日公示,并把结果报送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5. 7月16日各相关小学、幼儿园把(一)(二)(三)类招生申请表报送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核。报送时间:16日上午:东园镇小学、区第一幼儿园。
6. 7月17日-25日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组织人员核实各校招生情况,重点检查区第一实验小学和区第一幼儿园。
7. 8月20日各校(园)公布经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核的一年级、幼儿园小班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8. 按校历安排完成新生报名注册工作,确保2022年9月1日正式开学。
八、招生要求
(一)落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要求,增加和保障公办学位供给,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一个不少”。
(二)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格按计划招生,小学班生额应以45人为宜,镇区中心小学最多不得超过45人,个别完小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比较多,班额也不能超过50人。坚决杜绝班生额超过50人的大班额现象。
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见附件1),凡未登记注册或被取缔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小班、中班、大班班生数分别为25、30、35人,混合班30人,附设幼儿班最多不得超过40人。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核批准。
(三)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镇政府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建立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往年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入调研,提前做好招生舆情应对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对今年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坚持阳光招生,主动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要求,严格招生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招生规范治理和违规招生防控能力。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推动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办、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五)严肃收费纪律。协调做好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工作,确保2022年秋季每所公办幼儿园都能招满生。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照收费管理文件规定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按照政府指导标准进行收费。所有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民办幼儿园实行招生报备审批制。各民办幼儿园统一于7月1日发布招生通告,7月5日—7日组织招生。不得超计划数和超招生范围招生,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幼儿园将严肃处理。
(六)空余学位处理办法。各校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招生,如果尚有空余学位,申请人直接到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申请,填写相关表格(表格到区教育文体旅游局领取),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统筹安排。各校不得接受不符合本招生办法学生的入学申请。申请时间:8月1日-2日。
(七)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附件:1.东园镇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一览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
3.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幼儿园入园申请表
4.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小学符合条件片外生入学
申请表
5.泉州台商投资区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申请表
6.泉州台商投资区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7.东园镇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
一览表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东园镇2022年幼儿园招生计划一览表
幼儿园 |
班生数 |
招生范围 |
备注 |
区第一幼儿园 (原中心幼儿园) |
4班120人
|
东园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再对外招生,如因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收人数,报名后将组织抽签,相关通知请关注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 |
仑山村 |
|||
灵溪村 |
|||
区第一幼儿园 玉龙分园 |
2班60人 |
招收户籍在灵溪村、仑山村、东园村、玉坂村拆迁安置在玉龙花苑的适龄幼儿,如因报名人数超过招收人数,报名后将组织抽签,详见后面的“补充说明” 。 |
|
区第五幼儿园 (龙苍) |
3班90人 |
龙苍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对外招生,其他幼儿选择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上林村 |
|||
|
|
凤浦村 |
选择区第五幼儿园、区第六幼儿园或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区第六幼儿园 (原玉坂幼儿园) |
3班90人 |
招收玉坂村、溪庄村、长新村、锦厝村及其他附近村的适龄幼儿就读。 |
|
锦新幼儿园 |
2班60人 |
锦厝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对外招生,其他幼儿可选择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长新村 |
|||
|
|
溪庄村 |
自主选择区第六幼儿园或其他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区第二实小(原后峰小学附设幼儿园) |
1班30人 |
锦峰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对外招生,其他幼儿可选择群青村幼儿园或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群青村 |
|||
阳光小学附设园 |
1班30人 |
阳光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对外招生,其他幼儿可选择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琅山村 |
|||
崇实小学附设园 |
1班30人 |
下垵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对外招生,其他幼儿可选择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后港村 |
|||
秀江小学附设园 |
1班30人 |
秀涂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对外招生,其他幼儿可选择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群青幼儿园 |
1班30人 |
自主招生 |
若民办幼儿园年检未合格,则取消其秋季招生资格。此招生计划为各园招生数的上限,各园须严格遵守不得超出核定招生数。各幼儿园招生计划数若需调整,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批。
附件2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
编号:
户口册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
户籍地 |
乡(镇) 村(街) 组 |
||||||||||||
居住地 |
乡(镇) 村(街) 组 幢楼号 (门牌号) |
||||||||||||
户口簿卡号 |
|
户主 |
|
与户主 关系 |
|
||||||||
监护人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现工作单位 |
||||||||||
|
|
|
|||||||||||
|
|
|
|||||||||||
联系电话(手机) |
|
||||||||||||
经办人意见 |
验证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各实验小学(原中心小学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教育 文体 旅游 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实验小学(原中心小学)、小学各一份。
附件3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幼儿园入园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
||
幼儿户籍所在地 |
|
||||||||
家庭详细地址 |
|
家园距离 |
|
||||||
幼儿健康状况 |
|
||||||||
家 长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证件 提供 情况 及幼儿 园审核 意见 |
验证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园 长 (签名): 幼儿园(盖章) 年 月 日 |
||||||||
原中 心幼 儿园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 育文 体旅 游局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区教育文体旅游局、乡镇中心幼儿园各存一份。民办幼儿园与
小学附设园由乡镇中心幼儿园审核,无须送交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附件4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小学符合条件片外生入学申请表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
现居住地地址 |
|
|||||||||||
户籍所在地地址 |
|
户籍 |
|
|||||||||
家长称谓 |
家长姓名 |
家长工作单位 |
家长联系电话 |
|||||||||
父亲 |
|
|
|
|||||||||
母亲 |
|
|
|
|||||||||
招生片区学校 |
|
拟申请就读学校 |
|
|||||||||
申请理由 |
|
|||||||||||
申请就读佐证(证明)材料 名称 |
|
|||||||||||
接受申请学校审核意见
|
验证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校长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原中心 小学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招生领导组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教育文体旅游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一式四份,由就读学校、各实验小学(原中心小学)、乡镇招生领导组、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持一份。
附件5
泉州台商投资区小学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申请表
学 校: 时间: 年 月 日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生相片 |
|||||
家长姓名 |
|
户籍所在地 |
|
||||||||
原就读学校年级 |
|
申请就读 年级 |
|
||||||||
现暂住地址 |
|
||||||||||
父母务工单位 |
|
||||||||||
联系电话 |
|
二证一簿收集情况 |
|
||||||||
用工单位 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
||||||||||
接收 学校 意见 |
单位公章
|
接收 学区 意见
|
单位公章
|
||||||||
教育文体旅 游局意见 |
学籍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到我区申请就读进城务工子女要填写本表,表格一式三份,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实验小学(原中心小学)、学校各一份。
2、学校要查验二证一簿,收集复印件一份存档,连同本表做到一生一档。
附件6
泉州台商投资区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家长(监护人):
你家义务教育对象已到入学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规定,请你们于今年 月 日送该儿童到所属小学注册入学。
特此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7
东园镇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一览表
校名 |
班数 |
招生范围 |
区第一实验小学 (原东园中心小学) |
4班 |
东园村 |
仑山村 |
||
灵溪村 |
||
区第二实验小学 (原后峰小学) |
4班 |
锦峰村 |
群青村 |
||
锦西小学 |
1班 |
锦厝村 |
1班 |
溪庄村 |
|
玉坂小学 |
1班 |
玉坂村 |
区第一实验小学龙苍校区 (原龙苍小学) |
2班 |
龙苍村(剩余学位由区第一实小调剂) |
云林小学 |
1班 |
上林村 |
区第五实验小学 (原凤浦小学) |
1班 |
凤浦村 |
阳光小学 |
2班 |
阳光村 |
琅山村 |
||
崇实小学 |
1班 |
下垵村 |
后港村 |
||
秀江小学 |
1班 |
秀涂村 |
锦村小学 |
1班 |
长新村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访客数总量: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 电话:0595-27551000
网站标识码3505000061 闽公网安备 35051902000102号 闽ICP备1020804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0595-27559633、xck2755963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