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2-0101-2022-00006
    • 备注/文号:惠东政〔2022〕19号
    • 发布机构:东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30
    关于印发2022年东园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30 17:01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现将《2022年东园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东园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根据《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推进乡镇(街道)名单的通知》(泉分类办〔2021〕2号)及《泉州台商投资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台分类办〔2022〕1号)文件精神,东园镇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推进乡镇,为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贯彻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主体 

      (一)范围:东园镇17个行政村

      (二)主体:全镇范围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以行政村为单位,公共机构、企业和居民小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同步推进。其中,学校、卫生院、小区物业及其他镇直单位采取条块结合,双重管理。

      二、目标任务

      推动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六个有”:有镇村工作机制、有宣传发动、有有机生活垃圾处理设备或设施、有资金保障、有减量成效、有工作亮点。

      三、分类标准

      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厨余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害生活垃圾、大件生活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进行类别划分,按下列描述进行识别:

      (一)厨余生活垃圾

      指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生活垃圾。主要包括:

      1.农户厨房中产生的有机生活垃圾;

      2.村庄餐饮店、农户自办宴席等产生的食物生活垃圾;

      3.农村集市、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蛋壳、畜禽内脏等有机生活垃圾;

      4.农村家庭废弃的过期食物、中药药渣等。

      (二)可回收物

      指可循环再利用,能作为废品出售或具有一定价值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

      1.废纸类: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纸盒(箱)(纸板箱、 包装盒、蛋盘等);

      2.废塑料类:PET 塑料瓶(矿泉水瓶、饮料瓶等)、硬质塑料瓶(洗衣液瓶、洗发水瓶)、其他容器类(塑料盒、 塑料杯、 塑料托盘、软桶、一次性饭盒等);

      3.废玻璃类:玻璃瓶(调味瓶、酒瓶)、碎玻璃、碎陶瓷等;

      4.废金属类:金属容器、金属制品等;

      5.废织物类:废旧衣物、废旧床单、废旧桌布、废旧窗帘等;

      6.废弃电器电子类:废旧家电、手机、计算器等;

      7.其他可再利用的生活垃圾。

      (三)有害生活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

      1.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

      2.废杀虫剂、染发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

      3.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

      4.废劳光灯管、废胶片及废像纸;

      5.农药瓶及其包装物;

      6.废温度计、废血压计;

      7.电子类危险废物如电池,含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的产品或者设备等。

      (四)大件生活垃圾

      指重量超过5kg或体积大于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而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不包括家用电器电子类废弃物。大件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旧家具如床垫、沙发、书柜等。

      (五)其他生活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厨余生活垃圾、有害生活垃圾、大件生活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

      1.餐巾纸、污损纸张;

      2.卫生间废纸(卫生巾、纸尿裤);

      3.废弃小食品包装袋;

      4.烟蒂;

      5.其他家庭废弃的杂物。

      四、投放要求

      (一)每户家庭、村庄餐饮店、农村集市、超市等应至少配备厨余生活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2个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可依据实际情况对原有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进行改造);配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用于存放可回收物,也可直接将可回收物堆积在家中适当位置,等待出售或运送至村垃圾分类驿站。

      (二)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驿站,用于集中宣教活动及积分兑换等相关服务。站内应设置可回收物暂存室、有害生活垃圾暂存室。

      (三)每个行政村根据实际投放需求,按照“撤桶并点”的方法分别设置2个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和若干个其他生活垃圾专用容器。每个集中投放点应至少放置厨余生活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两类生活垃圾桶,村民应将分类生活垃圾投放至村里设置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或收集容器;镇应设置十个分类投放点;所有的投放点应设置符合《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要求的分类桶标识和投放指南,同时进行地面硬化,确保周边环境整洁,并逐步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四)群青村、阳光村、镇级垃圾中转站内应设置大件生活垃圾暂存点、有害生活垃圾暂存点,用于暂存大件生活垃圾、有害生活垃圾。

      (五)村民自办宴席或餐饮店产生的厨余生活垃圾在投放时应避免一次性用品及其它杂物混入。

      五、分类流程

      家庭户、企事业单位负责自家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

      (一)各户、各单位产生的厨余生活垃圾由工作人员上门收运或自行投放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内的厨余生活垃圾桶,镇里统一运送至东园镇垃圾中转站处置。

      (二)各户、各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自行送到村里生活垃圾分类驿站(或致电上门回收),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分类、称重、回收,根据废品回收市场价格换钱并进行积分登记、兑换,存放一定量后由垃圾分类驿站联系废品收购站统一收购处置;

      (三)各户、各单位产生的有害生活垃圾自行送到村里生活垃圾分类驿站(或致电上门回收),由工作人员对根据物品重量或种类进行积分登记、兑换,待存放到一定的量后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至具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各户、各单位产生的大件生活垃圾可自行运送至群青、阳光、镇级垃圾中转站内的大件生活垃圾暂存点,统一运送至泉州北峰大件生活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置;

      (五)各户、各单位产生的其他生活垃圾投放到村里统一设置的其他生活垃圾专用桶内,按原有办法统一收集运载到生活垃圾中转站,做到日产日清。

      六、工作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管理责任人。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东园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奠定基础,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组织若干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轮训。邀请专业人员,在行政村、小区、学校、企业、老年人协会、老年学校及机关等场所组织对干部群众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向干部群众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及必要性,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引导,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个家庭做起。

      (三)组建志愿者队伍和宣讲团。以现有的行业志愿者队伍为基础,招募党员、干部、学生、居民等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网络。通过推荐选拔的方式,组建镇、村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志愿宣讲团,每月至少组织1次志愿活动和1次宣讲活动,讲授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四)引导干部群众分类投放。由镇驻村干部、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督导员和志愿者进行入户分发倡议书、告知书和投放指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干部群众将生活垃圾按类别做好源头分类。

      (五)建立投放督导制度。建立“乡镇—村委会—网格”的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加强督促检查。镇机关督导员由五个工作队抽调人员组成,行政村督导员按照网格内的老年人协会成员、分管环卫的村“两委”及保洁员组成,对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干部群众加以劝导和教育,对分类不准确的加以指导。

      (六)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结合环卫考评工作、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巡查考评,实行月通报制度。对落实情况较好的网格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巡查发现未按要求进行分类的网格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切实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可监督、可考核、可感受,促使干部群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园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题会,分管领导每周带队检查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镇机关、各行政村应分别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镇环卫办: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镇环保办:负责有害生活垃圾的处置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镇宣传办:负责指导各类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镇教委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镇执法中队:对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以及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等行为,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等方式进行约束。

      镇工青妇联: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进企业活动,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镇企业办:负责指导各企业对工业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并开展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垃圾分类各级补助资金和政策实施监督。

      镇记账中心:负责落实各村垃圾分类资金审批发放。

      镇国土所:负责指导东园镇各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督导和设施设备等经费的投入。通过建立完善“以奖代补”机制,明确经费适用范围、奖励标准和比例等机制,充分调动各村、各部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引导公众树立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理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发挥党支部、村委会、老人会等基层力量,引导干部群众分类投放,引导大学生利用寒暑假返乡之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

      附件:1.东园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东园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总  督  导:孙铭忠(镇党委书记)

      组      长:高结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潘晓芬(镇三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苏少辉(东园镇人大主席)

      庄泽良(一级主任科员)

      朱小英(一级主任科员)

      刘清池(二级主任科员)

      林  宇(镇党委副书记)

      康杰川(镇党委秘书、统战委员)

      黄晓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威(镇党委政法委员)

      郭美贤(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林志坚(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宏萍(镇党委组织委员)

      林承报(镇政府副镇长)

      陈海峰(镇政府副镇长)

      周键煌(镇政府科技副镇长)

      王和锦(镇司法所所长)

      胡仲贵(四级主任科员)

      黄丽红(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党群服务

      中心)

      连明川(综合执法队队长)

      庄贤咏(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曾达鑫(镇党政办主任)

      沈书歆(镇组工室组工干事)

      张荣忠(镇综治办主任)

      杨玉珍(镇妇联主席)

      贺彩红(镇纪委副书记)

      刘宏毅(镇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姚建辉(镇经管站负责人)

      庄文洪(镇工会副主席)

      傅智扬(环保办负责人)

      郭细北(镇安监办负责人)

      林晓楷(镇国土所所长)

      曾志勇(镇企业办负责人)

      陈清华(镇民政办负责人、教委负责人)

      林莉莉(镇宣传办负责人)

      张荣忠(镇综治办负责人)

      黄敬忠(镇卫计办负责人)

      朱凯阳(镇道安办负责人)

      林文普(镇武装部工作人员)

      黄  娟(镇人大办工作人员)

      吴华锋(镇执法中队队长)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组成人员发生变动时,新接任的领导和同志自动作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抽调成员组建督查小组,对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村、各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深化交流协作、强化执行力度,确保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环卫办,由潘晓芬任办公室主任,郭惠玲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指导、联络、协调、管理及考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按月整理台账资料,真实、全面记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和垃圾收集转运数量及去向等相关情况;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意见;收集各村、各部门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事项;每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活动;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上级和本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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