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13902-0101-2022-00004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东园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惠东政〔2022〕10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2-15 | ||
标 题: | 【安全生产】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安全生产】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
惠东政〔2022〕10号
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
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坚决压降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守好消防安全底线,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全镇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平稳,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防大火、遏亡人、降总量、强基础”为总目标,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风险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强化攻坚、强化基础,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坚决扭转火灾高发局面。
二、攻坚内容
本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将严查严改贯穿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
(一)整治消防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管责任不清,行动不足等问题。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指挥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消防安全工作指挥部(详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承担日常工作。通过指挥部定期督导检查、调度指挥、跟踪问效,提升全镇消防工作力度,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2、实行火灾指数四色预警。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各行政村、各行业火灾形势开展“红黄蓝绿”四色预警。红色类:火灾起数同比去年上升,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除放火外),受伤人数在3人以上(含),督促制定整改方案、问责约谈,组织蹲点帮扶、启动挂牌机制。黄色类: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且下降幅度低于5%的,受伤人数为1-2人的。蓝色类: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5%但低于10%,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绿色类: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10%的,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
(二)整治安全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宽松软,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偏低,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等问题。
1、严格高压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重大隐患单位,要及时及时上报给供水、电力、燃气等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区域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强制措施,严格依法从重处理、确保安全。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追责处理,对发现擅自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或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但拒不执行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时移交涉嫌危险作业罪相关线索,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火灾倒查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发生火灾的单位要及时上报给消防大队进一步延伸执法核查。对存在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过失引起火灾等情形的,派出所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公安部关于印发修订后的<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予以拘留处罚,高压震慑消防违法行为。
(三)整治治理成效不明显、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整治“三合一”、自建房加工场所、电动自行车整治“回潮”,安全执法宽松软,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等问题。
1、紧盯小散杂整治。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紧盯“三合一”、自建房加工场所、群租房、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小散杂场所、反复回潮隐患问题重点整治,定期对在册“三合一”单位、自建房加工场所进行回访。各行政村要组织基层综治网格员加大日常消防巡查、检查力度,落实发现、整改、复查的隐患闭环管理机制。对发现隐患回潮、虚假关闭、虚假评查等问题的,要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2、强化重点行业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火灾隐患排查,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同步推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特别是工业、商贸、教育、医疗、文物、民宗、养老等七大行业领域要重点推动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国土所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共用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消防产品、电气产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销售质量监督。镇安办要加强电工、电焊工落实持证上岗、规范作业的安全管理。
3、重点区域“开小灶”整治。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小灶”整治,紧盯火灾频发重点区域,最大限度消除隐患。
(四)整治群众消防素质偏低的问题。重点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性解决弱势群体亡人占比高、关键岗位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低、室外草木火灾占比高的问题。
1、加强社会面宣传警示。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短信、微信、LED宣传、村村响、短视频等方式广泛推送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公众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宣传办、教委办、司法所等部门要加强消防公益宣传、普法宣传;宣传办(文旅)、企业办等部门要督促博物馆、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
2、加强弱势群体宣传帮扶。民政办、残联等部门要联合各行政村广泛开展关爱老年人、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活动,结合养老惠民生补短板、养老贴心工程、特殊困难残疾人关怀等为民惠民项目,加强特殊群体住所的消防安全基础保障服务。要加强邻里互助,组织对老弱病残、特困等特殊群体住所排查火灾隐患、对监护人员进行定期宣传教育提醒。
3、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通过购买服务或培养专业培训力量等方式,对领导干部、行业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开展一次全覆盖培训,对“一警六员”(民警、志愿消防员、村居人员、网格员、保安员、物业职员、单位人员)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4、针对性加强室外火灾提示。针对室外草地、垃圾、树木非构筑物火灾占火警总量72.48%的问题,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村民落实防火公约,规范野外用火,杜绝烧荒和秸秆焚烧、随地丢烟头,提倡文明祭祀、安全农耕等行为。针对公共道路绿化隔离带火警多的特点,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立牌提示和对目标人群开展“请勿乱扔烟头”等提示宣传。在清明、干旱等节点提前对隔离带、重点地区洒水增湿。
(五)整治基层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的问题。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防消联勤,通过组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开展非专业性的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显见性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并立即组织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二)强化督导问责。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指挥部将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行动结束后将组织考评,固化经验做法。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信息报送。请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每周四下午16时前填写《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附件2)并报送至镇安办,同时要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执法宣传案例,形成工作简报及时上报。(联系人:黄恩平,联系电话:17720794014,电子邮箱:dongyuanzhenanban@163.com)
附件:1.东园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2.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东园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一、成员名单
指 挥 长:高结山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王 威 (镇党委政法委员)
林承报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康杰川 (镇党委秘书、统战委员)
郭美贤 (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林志坚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周键煌 (镇政府科技副镇长)
陈海锋 (镇政府副镇长)
庄贤咏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连明川 (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和锦 (东园司法所所长)
陈满江 (东园派出所所长)
王玉川 (东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行政村书记
二、主要职责
(一)及时传达部署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综合协调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处理日常内部事务,负责工作信息、工作动态的收集、汇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组织工作例会。
(二)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督导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向相关行政村和部门反馈,跟踪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督导问题,对全镇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约束措施,摸索基层反映问题,协助协调解决或向领导小组反映。
(三)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正确引导舆论,发动群众共同参与,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教育和政策解释。对安全问题突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反面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负责做好全镇百日攻坚行动报表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建立摸底、排查、整治、闭环的全过程数字化档案,做到可倒查,可追溯。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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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园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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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行政村 |
排查清单 |
隐患清单 |
整改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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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排查(家) |
共发现隐患(处) |
其中属于消防安全突出隐患(家、处) |
已整改(处) |
整改率(%) |
到期未整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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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场所名称/地址 |
场所类型 |
隐患问题 |
是否存在突出隐患(区域性/行业性/重大隐患) |
整改时限 |
整改销号情况 |
督改人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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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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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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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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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由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负责填报。
2.每个场所及隐患对应一个编号,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
3.场所类型选填“群租房”“三合一”“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厂房仓库”“自建房加工场所”“其他(****)”
“其他”场所在“()”中进行具体描述;若涉及排查多个类型场所的,应自行增行选择。
4.统计表中数据应与具体场所内容明细相一致。
5.表格统计百日攻坚行动期间的数据,无特殊标注的,均填写累计数据。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访客数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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