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13902-0101-2022-00004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机构 东园镇人民政府 文 号 惠东政〔2022〕10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2-15
标 题: 【安全生产】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安全生产】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安全生产】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3 15:37

惠东政〔202210

 

 

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

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行政村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坚决压降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守好消防安全底线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全镇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平稳,决定从即日起至510日,在全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防大火、遏亡人、降总量、强基础为总目标,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风险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强化攻坚、强化基础,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坚决扭转火灾高发局面。

二、攻坚内容

    本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行政村、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将严查严改贯穿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

(一)整治消防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管责任不清,行动不足等问题。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指挥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消防安全工作指挥部(详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承担日常工作。通过指挥部定期督导检查、调度指挥、跟踪问效,提升全消防工作力度行政村、有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2、实行火灾指数四色预警。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各行政村、各行业火灾形势开展红黄蓝绿四色预警。红色类:火灾起数同比去年上升,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除放火外),受伤人数在3人以上(含),督促制定整改方案、问责约谈,组织蹲点帮扶、启动挂牌机制。黄色类: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且下降幅度低于5%的,受伤人数为1-2人的。蓝色类: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5%但低于10%,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绿色类: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10%的,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

(二)整治安全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宽松软,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偏低,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等问题。

1、严格高压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重大隐患单位,要及时及时上报给供水、电力、燃气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区域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强制措施,严格依法从重处理、确保安全。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追责处理,对发现擅自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或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但拒不执行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时移交涉嫌危险作业罪相关线索,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火灾倒查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发生火灾的单位要及时上报给消防大队进一步延伸执法核查。对存在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过失引起火灾等情形的,派出所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公安部关于印发修订后的<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予以拘留处罚,高压震慑消防违法行为。

(三)整治治理成效不明显、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整治三合一、自建房加工场所、电动自行车整治回潮,安全执法宽松软,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等问题。

1、紧盯小散杂整治。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紧盯三合一、自建房加工场所、群租房、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小散杂场所、反复回潮隐患问题重点整治,定期在册三合一单位、自建房加工场所进行回访。各行政村要组织基层综治网格员加大日常消防巡查、检查力度,落实发现、整改、复查的隐患闭环管理机制。对发现隐患回潮、虚假关闭、虚假评查等问题的,要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2、强化重点行业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火灾隐患排查,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同步推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特别是工业、商贸、教育、医疗、文物、民宗、养老等七大行业领域要重点推动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国土所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共用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消防产品、电气产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销售质量监督。镇安办要加强电工、电焊工落实持证上岗、规范作业的安全管理。

3重点区域开小灶整治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小灶整治,紧盯火灾频发重点区域,最大限度消除隐患。

(四)整治群众消防素质偏低的问题。重点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性解决弱势群体亡人占比高、关键岗位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低、室外草木火灾占比高的问题。

1、加强社会面宣传警示。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短信、微信、LED宣传、村村响、短视频等方式广泛推送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公众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宣传教委办、司法部门要加强消防公益宣传、普法宣传宣传办(文旅)、企业办等部门要督促博物馆、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

2、加强弱势群体宣传帮扶。民政、残联等部门要联合各行政村广泛开展关爱老年人、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活动,结合养老惠民生补短板、养老贴心工程、特殊困难残疾人关怀等为民惠民项目,加强特殊群体住所的消防安全基础保障服务。要加强邻里互助,组织对老弱病残、特困等特殊群体住所排查火灾隐患、对监护人员进行定期宣传教育提醒。

3、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通过购买服务或培养专业培训力量等方式,对领导干部、行业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开展一次全覆盖培训,对一警六员(民警、志愿消防员、村居人员、网格员、保安员、物业职员、单位人员)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4、针对性加强室外火灾提示。针对室外草地、垃圾、树木非构筑物火灾占火警总量72.48%的问题,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村民落实防火公约,规范野外用火,杜绝烧荒和秸秆焚烧、随地丢烟头,提倡文明祭祀、安全农耕等行为。针对公共道路绿化隔离带火警多的特点,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加强立牌提示和对目标人群开展请勿乱扔烟头等提示宣传。在清明、干旱等节点提前对隔离带、重点地区洒水增湿。

(五)整治基层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的问题。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防消联勤,通过组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开展非专业性的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显见性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并立即组织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二)强化督导问责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指挥部将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行动结束后将组织考评,固化经验做法。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信息报送。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每周四下午16时前《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附件2并报送至镇安办,同时要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执法宣传案例形成工作简报及时上报。(联系人:黄恩平,联系电话:17720794014电子邮箱:dongyuanzhenanban@163.com

 

附件:1.东园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2.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22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东园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一、成员名单

  长:高结山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  威  (镇党委政法委员

林承报  镇政府副镇长)

   员:康杰川  (镇党委秘书、统战委员

郭美贤  (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林志坚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周键煌  (镇政府科技副镇长

陈海锋  (镇政府副镇长

庄贤咏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连明川  (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和锦  (东园司法所所长)

          陈满江  (东园派出所所长)

王玉川  (东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行政村书记

、主要职责

一)及时传达部署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综合协调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处理日常内部事务,负责工作信息、工作动态的收集、汇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组织工作例会

(二)负责全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督导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向相关行政村和部门反馈,跟踪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督导问题,对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约束措施,摸索基层反映问题,协助协调解决或向领导小组反映

(三)负责全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正确引导舆论,发动群众共同参与,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教育和政策解释。对安全问题突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反面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负责做好全百日攻坚行动报表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建立摸底、排查、整治、闭环的全过程数字化档案,做到可倒查,可追溯。


附件2

东园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

部门/行政村

排查清单

隐患清单

整改责任清单

已排查(家)

共发现隐患(处)

其中属于消防安全突出隐患(家、处)

已整改(处)

整改率(%)

到期未整改(处)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场所名称/地址

场所类型

隐患问题

是否存在突出隐患(区域性/行业性/重大隐患)

整改时限

整改销号情况

督改人员

1

 

 

 

 

 

 

 

 

2

 

 

 

 

 

 

 

 

3

 

 

 

 

 

 

 

 

 

 

 

 

 

 

 

 

备注:1.本表由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负责填报。

      2.每个场所及隐患对应一个编号,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

      3.场所类型选填“群租房”“三合一”“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厂房仓库”“自建房加工场所”“其他(****)”

“其他”场所在“()”中进行具体描述;若涉及排查多个类型场所的,应自行增行选择。

      4.统计表中数据应与具体场所内容明细相一致。

      5.表格统计百日攻坚行动期间的数据,无特殊标注的,均填写累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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