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2-0101-2020-00009
- 备注/文号:惠东政〔2020〕21号
- 发布机构:东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1
惠东政〔2020〕21号
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镇安全
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镇有关部门:
现将《2020年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3月7日泉州市鲤城区欣佳酒店发生坍塌事故教训,结合实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发布)
2020年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3月7日,位于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南环路欣佳快捷酒店突然发生坍塌事故,导致多人被埋。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等各级安全生产专项会议部署要求,经研究,从即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指示要求,切实把握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节日安全。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集中力量认真分析查找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抓好整改,查堵漏洞。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一)全面摸排阶段(即日起3月31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挂(驻)村、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及一岗双责的规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片对各行业、各村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要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
(二)检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工作片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和督导。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本行业领域和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做到督促检查全覆盖;对检查抽查到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要录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督查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镇安办将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对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的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对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补缺补漏。
(四)巩固总结(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行业(领域)
1.道路交通。由道安办、派出所牵头负责,各行政村配合,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着重检查事故黑点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事故应急救援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和车辆检测维修及报废回收整治等各方面情况。
2.消防安全。由安办牵头,派出所、边防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行政村配合,着重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民爆物品。由综治办牵头负责,企业服务中心、供销社、各行政村配合,着重检查非法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或爆破作业单位存在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的行为。
4.建筑施工。由国土规划所牵头负责,各行政村配合,着重检查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整治情况,起重机械、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地下限制性空间作业、高层建筑的深基坑施工、边施工边使用的市政工程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等,并督促指导各乡镇加强对私人建房安全管理。
5.企业建筑、项目用房等各类房屋安全。根据镇党政领导及驻片驻村干部挂钩联系所在村企业、项目制度,按照属地原则开展企业厂房、宿舍、租住民房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国土规划所牵头汇总及指导农村住房、影响生产生活的地质灾害及地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企业办、安办牵头汇总及指导企业厂房、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非煤矿山。由国土规划所牵头负责,安办、派出所、秀涂边防所、执法中队、各行政村、东园供电所配合,着重开展取缔无证非煤矿山的统一行动,落实巡查监督机制,防止被取缔关闭的无证非煤矿山死灰复燃。
7.危险化学品。由安办牵头负责,执法中队、各行政村配合,着重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隐患。
8.城镇燃气。由国土规划所牵头负责,各行政村配合,着重查处非法液化气销售点,消除安全隐患。
9.职业卫生。由安办牵头,企业服务中心、执法中队、各行政村配合,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10.特种设备。安办牵头,联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配合,着重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管道)和仪表仪器等特种设备、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生产使用行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等安全隐患。
11.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由镇教委牵头负责,派出所、边防所、国土规划所、综治办、各行政村配合,重点排查治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学校安全隐患。
12.渔业生产。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行政村配合,着重检查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情况,渔船持证和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配备情况,防碰撞系统建设情况,进出渔港申请签证情况,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培训、持证情况以及渔港安全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等。
13.旅游安全。由文体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企业服务中心、国土规划所、派出所、边防所、各行政村配合,着重检查,排查旅游景点安全隐患,督促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14.水上交通。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行政村配合,着重排查治理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15.经贸行业。由企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执法中队、市场监督所、各行政村配合,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铝镁制品机、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专项整治,加强规范化安全管理。
16.商贸行业。由企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文体服务中心、教委、派出所、边防所、市场监督所、安办配合,着重排查整治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
17.烟花爆竹。由安办牵头负责,各行政村配合,着重检查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不按规定配送、储存烟花爆竹。
18.宗教场所安全。由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国土规划所、民政办、各行政村配合,重点排查整治宗教场所安全隐患。
19.医疗场所安全。由文体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行政村配合,重点排查整治医疗场所安全隐患。
20.粉尘防爆安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行政村配合,重点排查整治包括煤粉、铝粉、镁粉、锌粉、钛粉、锆粉、面粉、淀粉、糖粉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
21.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由安办与国土规划所负责,各行政村配合,着重排查整治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隐患。
22.防溺水安全。由镇防汛办落实海域、河流、水库等危险水域及道路旁边水域的安全防护措施,认真开展排查整治,消除危险水域隐患;镇文体服务中心、教委负责做好游客、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安办负责辖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对象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各行政村认真排查本辖区池塘、水坑等危险水域,检查警示牌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要联合公安、教育文体旅游局等部门在重点海域、重点时段进行安全巡查。
(二)重点内容
1.企业员工宿舍(包括企业外省健康管理区域等)和厂房、办公等楼体建筑、钢结构建筑以及用电安全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工作。
2.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是否存在“三合一”、“二合一” 等现象。
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企业内业资料、工作台账建立和规范管理情况;
7.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资质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情况;
8.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淘汰国家明令的落后工艺设备情况;
9.企业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流程各环节、各岗位安全行为,特别是要严格对冶金等相关企业进入受限空间、装置开停车、动火拆卸设备管道、登高、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管,开展反“三违”活动情况;
10.企业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包括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情况;
11.企业对需要检测检验的压力容器、仪器仪表、防雷防静电、特种设备等项目进行检测检验并达到合格标准的情况;
12.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
13.无证无照关闭取缔情况;
14.危险物品企业(特别是重点危险物品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置应急救援设施装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应急预案评审报备情况;
15.企事业单位(包含危化品零售经营店面)按规定要求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16.开展道路事故黑点整治及道路交通监管情况;
17.企业建筑、项目用房等各类房屋隐患排查。
18.其他重大内容(由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实际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镇相关部门要根据检查内容,提高检查效率;要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提出要求,增强检查实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
(二)突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行业(高危行业特别是危险物品行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各行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重点环节和部位(如: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入受限空间、装置开停车、检维修、动火、拆卸设备管道、登高、临时用电严格执行有关制度情况,石油或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检查、监管情况,供应商、承包商管理情况等),要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认真整改,严防火灾、爆炸、泄露、污染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宣传教育。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工作片、各村要充分运用短信平台、微博、微信、宣传栏、LED屏广泛普及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相关知识,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请各工作片、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每日17:00前向镇安办报送《东园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表(表1、表2)》
(五)抓好工作督查。镇安办应组织对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镇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在全镇大会上通报,并纳入各行政村安全生产绩效考评。
联系人:黄恩平,电话:17720794014,电子邮箱:dongyuanzhenanban@163.com。
表1:东园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各工作片、各村填报)
表2:东园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表(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填报)
表1:东园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各工作片、各村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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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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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项目/个体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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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村主任: 村支部书记: 驻村干部: 挂村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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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为长期报表,请各村于每日17:00前将排查的隐患内容上报镇安办。联系人:黄恩平,87581464 |
表2:东园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表(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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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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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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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项目/个体户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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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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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为长期报表,请各部门于每日17:00前将排查的隐患内容上报镇安办。联系人:黄恩平,87581464 |
东园镇党政办 2020年3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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