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2-0101-2020-00008
- 备注/文号:惠东委〔2020〕7号
- 发布机构:中共东园镇委员会 东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1
惠东委〔2020〕7号
中共东园镇委员会 东园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分工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镇相关部门:
根据镇党政领导分工及部门人员变动情况,现对《东园镇安全生产工作分工及工作职责》予以调整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东园镇委员会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发布)
东园镇安全生产工作分工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进行进一步明确。现将分工情况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党政领导班子安全职责分工
党委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任;镇长是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和领导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党委、政府班子各分管领导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包(挂)村领导对所包(挂)村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二、各安全工作组职责分工
1.经贸商贸行业安全组。
组 长:周键煌(科技副镇长)
责任单位:镇企业办
组成人员:曾志勇、郭细北、黄恩平、黄旭达、陈婉华、 欧阳艺佳、黄燕玲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工贸、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督促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工贸、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落实,督促指导辖区内工贸、商贸行业开展标准化三年行动验收达标工作。
2.危险化学品安全组。
组 长:周键煌(科技副镇长)
责任单位:镇安办
组成人员:郭细北、黄恩平、黄旭达、陈婉华、 欧阳艺佳、黄燕玲
工作职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持证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危险化学品、持证矿山单位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3.消防安全组。
组 长:周键煌(科技副镇长)
责任单位:镇安办、消防部门、东园派出所、秀涂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园供电所
组成人员:陈志进(东园派出所副所长)、沈振汉(秀涂派出所副所长)、王玉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镇组成人员:郭细北、黄恩平、黄旭达、陈婉华、欧阳艺佳、黄燕玲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检查,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台帐。
4.特种设备安全组。
组 长:周键煌(科技副镇长)
责任单位:镇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王玉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郭细北、黄恩平、黄旭达、陈婉华、欧阳艺佳、黄燕玲
工作职责:对辖区内特种设备摸底造册,建立台账,积极主动联系上级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对辖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5.烟花爆竹安全组。
组 长:周键煌(科技副镇长)
责任单位:镇安办、东园派出所、秀涂派出所
组成人员:陈志进(东园派出所副所长)、沈振汉(秀涂派出所副所长)、郭细北、黄恩平、黄旭达、陈婉华、欧阳艺佳、黄燕玲
工作职责:查处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不按规定配送、储存烟花爆竹。
6.职业卫生安全组。
组 长:周键煌(科技副镇长)
责任单位:镇安办
组成人员:郭细北、黄恩平、黄旭达、陈婉华、欧阳艺佳、黄燕玲、
工作职责:组织和配合区安监部门对辖区内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7.食品与药品安全组。
组 长:周键煌(科技副镇长)
责任单位:镇企业办、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王世聪(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曾志勇、 郭细北、黄恩平、陈婉华、欧阳艺佳、黄燕玲、黄旭达
工作职责:制定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预案,组织和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8.道路交通安全组。
组 长:朱小英(主任科员)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道安办
组成人员:彭建芳(交警中队中队长)、黄照波、黄永嘉
工作职责:对辖区内事故黑点、路面行车秩序、重点车辆安全、车辆检测、维修、无牌无照、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整治。
9.建筑施工安全组。
组 长:朱小英(主任科员)
责任单位:镇国土规划所
组成人员:林晓楷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建筑企业和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起重机械、吊罐、脚手架等设备的安全状况,督促落实地下限制性空间作业,旧村改造拆迁、高层建筑的深基坑施工、私人建房等方面安全责任和措施。
10.燃气安全组。
组 长:朱小英(主任科员)
责任单位:镇国土规划所
组成人员:林晓楷
工作职责:建立液化经营行业管理台帐,督促辖区内液化气经营站依法规范办证,查处非法违法液化气销售点,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11.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组。
组 长:胡志强(主任科员)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组成人员:孙 勇
工作职责:建立宗教场所行业台帐,负责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文化旅游出版行业安全组。
组 长:潘晓芬(宣传委员、副镇长)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组成人员:郭丹妮
工作职责:建立辖区内酒店(含KTV、RTV)、旅游、网吧、印刷行业的管理台帐,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开展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的参评验收达标工作。
13.非煤矿山安全组。
组 长:胡志强(主任科员)
责任单位:镇国土规划所
组成人员:林晓楷、姚建辉、章志鹏、谢友艺、何作鑫
工作职责:建立非煤矿山管理台帐,组织开展关闭辖区内无证非煤矿山的统一行动,落实巡查监督机制,防止被取缔关闭的无证非煤矿山死灰复燃。
14.学校(含校车)安全组。
组 长:潘晓芬(宣传委员、副镇长)
责任单位:镇教委、执法中队、东园交警中队、东园派出所、秀涂派出所、惠南中学、东园中学、秀江中学、东园中心小学及其他民办学校
组成人员:林奕辉、陈清华、吴华锋、彭建芳、陈志进、沈振汉、王宏卿(惠南中学校长)、庄玉平(东园中学校长)、谢建平(秀江中学校长)、黄一超(东园中心小学校长)
工作职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取缔无证幼儿园;责令危险校舍搬迁、改造;检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设施和校园周边饮食卫生安全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溪、塘、池边的警示宣传工作,预防各类溺水事件的发生。
15.渔业安全组。
组 长:康杰川(副镇长)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秀涂派出所
组成人员:沈振汉(秀涂派出所副所长)、连如崧
工作职责:建立渔船只管理台帐,督促检查渔船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渔船持证、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配备、防碰撞系统建设。船员配备培训、持证以及渔港安全基础设备配备及运行等情况的安全检查。
16.水利水上安全组。
组 长:康杰川(副镇长)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
组成人员:黄照波
工作职责:落实水利水上安全工作责任,排查汛期、山体滑坡、水上安全等安全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水利水上生产安全事故。
17.森林防火安全组。
组 长:康杰川(副镇长),
责任单位:镇林业站。
组成人员:连如崧
工作职责: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和森林管护法规,建立护林队伍,指导村级护林员履行好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减少各类森林火灾。组织森林防火、灭火工作。
18.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组。
组 长:郑易哲(镇党委综治计生副书记)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东园派出所、秀涂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汪福聪、陈志进(东园派出所副所长)、沈振汉(秀涂派出所副所长),王玉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工作职责:查处非法违法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或民用大爆炸物品爆炸作业单位存在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
19.建筑废土沙石运输安全组。
组 织:胡志强(主任科员)
责任单位:城管中队、交警中队、国土规划所
组 员:吴华峰、曾繁海、林志罚、彭建芳(交警中队中队长)、林晓楷。
工作职责:负责建筑废土、沙石的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遏制渣土车因超高、超载、超速、撒漏等造成的交通事故。
请各责任组于每月五日前报送部门上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监管情况汇总报表至镇安办。
未列于上述安全责任范围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挂(驻)村、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及一岗双责的规定贯彻执行。
东园镇党政办 2020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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