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4-0101-2025-00066
    • 备注/文号:惠百委〔2025〕13号
    • 发布机构:中共百崎回族乡委员会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0
    中共百崎回族乡委员会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百崎回族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5-03-22 16:22

    各村党委(总支)、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乡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调整百崎回族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具体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任:郭阳灿  乡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常务副主任:郭美贤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任:辛学谦  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李松筠  乡一级主任科员

    邱国平  乡二级主任科员

       级主任科员

    蔡金泼  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邱容榕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刘昌鹏  党委秘书、统战委员、政法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陈协祥  乡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人选

    朱巧强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

    陈丹萍  乡副乡长

    苏安妮  百崎司法所所长

    骆沙舟  乡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谢怀宇  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孙苗阳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碧祥  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三级主任科员

    邱德财  百崎派出所所长

    成      员:郑钦池  综合执法队干部

    陈荣强  乡社会治理办公室(综治)干部

    郭文瑜  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干部

    陈柳青  乡党建办公室(组织)干部

    杨月明  乡党建办公室(宣传)干部

    许啸鹏  乡党建办公室(统战民宗)干部

    黄元龙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企业服务)干部

    庄诗晗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干部

    黄晓明  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干部

    黄津津  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环境卫生)干部

    黄子兰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干部

    郭廷超  乡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干部

       乡社会治理办公室(消防)干部

    谢芳胜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林水利)干部

    陈秋玲  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卫生健 康)干部

    郭惠娟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文体)工作人员

    刘灿坡  乡社会治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工作人员

    梁桂东  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工作人员

    陈伯新  百崎派出所副所长

    张延聪  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许依省  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庄桢泓  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及23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共泉州市委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的通知》泉台委20159和《中共百崎回族乡委员会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崎回族乡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的通知》惠百委201523文件要求抓好落实。乡安委会办公室挂靠在乡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主任由陈协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郭廷超同志兼任。

    一、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一)工贸行业安全领导小组

       长:协祥

    责任单位:乡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郭廷超、郭新杰、丁燕婷

        责:负责指导钢铁、机械、冶金、化工、建材(含新型建筑材料)、轻工、纺织、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工贸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督促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落实;监督检查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的实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参加培训并考取操作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工作。

    (二)商贸行业安全领导小组

       长:协祥

    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企业服务)、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黄元龙、钟伟明、汪惠真、郭小平 

        责:负责商贸流通、批发及商贸服务、商场超市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督促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落实。

    (三)烟花爆竹安全领导小组

       长:陈协祥

    责任单位:乡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郭廷超、郭新杰、丁燕婷

        责: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对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取缔。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导小组

       长:陈协祥

    责任单位:乡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

    组成人员郭廷超、郭新杰、丁燕婷

        责: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五)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长:朱巧强

    责任单位: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陈伯新、郑钦池、梁桂东

        责:负责辖区内道路客(含出租车、公交车)、货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负责查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领导小组

       长:刘昌鹏

    责任单位:乡党建办公室(统战民宗)

    组成人员:许啸鹏、郭向东

        责:负责指导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各类宗教活动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安全措施。

    (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刘昌鹏

    责任单位:乡社会治理办公室(消防)、综合执法队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陈伯新、陈建、王玉滢

        责: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整治火灾隐患;承担三合一场所治理工作日常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

    (八)群租房安全领导小组

        刘昌鹏

    责任单位:乡社会治理办公室(综治、消防)、百崎派出所

    组成人员陈伯新、陈荣强、郭坤圣、陈建、王玉滢

        责:动态掌握群租房的数量、分布、居住人员等信息,对群租房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改建、超员居住、消防设施缺失等违法行为,确保群租房符合安全标准;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房屋结构安全、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使用等,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九)民爆物品安全领导小组

       长:刘昌鹏

    责任单位:乡社会治理办公室(综治、消防、安全生产)、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百崎派出所

    组成人员:陈伯新、陈荣强、郭坤圣、陈建、王玉滢、郭廷超、郭新杰、丁燕婷

        责:协助上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民爆物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建筑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长:刘昌鹏

    责任单位: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黄晓明、杨建波

        责:依法对民用建设类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除外)。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装、使用。

    (十一)非煤矿山安全领导小组

       长:刘昌鹏

    责任单位: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队、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

    组成人员黄晓明、郑钦池、杨建波

        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维护、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区划等矿井关闭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依法提请政府取缔、关闭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非法占地建库、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规范矿山开采秩序。

    (十二)城镇燃气、液化气安全领导小组

       长:刘昌鹏

    责任单位: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综合执法队、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黄晓明

        责:对燃气和液化气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相关企业和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组织燃气和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组织开展燃气和液化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职业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长:陈丹萍

    责任单位: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陈秋玲、郭翠榕

        责: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管、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职业卫生任务,对职业病监测和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十四)学校(含校车)安全领导小组

       长:陈丹萍

    责任单位:乡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文体)、社会治理办公室、百崎派出所

    组成人员郭惠娟

        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内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

    (十五)旅游安全领导小组

       长:陈丹萍

    责任单位:乡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文体)、社会治理办公室、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郑冰冰

        责:负责文广新系统的文物保护单位、农家书屋等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和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和其他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新闻出版(电影)行业安全领导小组

        长:陈协祥

    责任单位:乡党建办公室(宣传)、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

    组成人员:杨月明、郭梅婷

        责:负责辖区内新闻出版(电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检查印刷企业和互联网上网服务(网吧等)、歌舞厅、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文化娱乐场所、书刊音像市场等文化经营场所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领导小组

       长:骆沙舟

    责任单位:乡社会治理办公室、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刘灿坡、张延聪

        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生产充装许可制度并实施安全监察;负责组织协调并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十八)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长:骆沙舟

    责任单位:乡社会治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刘灿坡许依省、庄桢泓

        责:负责食品(含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加工、餐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长:孙苗阳

    组成人员谢芳胜、郭银汉、郭伟山

    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林水利)、社会治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百崎派出所

        责:负责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森林防火预案;负责所属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监管职责范围内有林景区(点)和其他涉林经营管理单位及个人落实防火措施。

    (二十)渔业生产安全领导小组

       长:孙苗阳

    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林水利)、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谢芳胜、庄莹

        责:依法对渔业船舶生产、作业和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渔民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完善渔船通讯设施,组织指导渔业船舶开展海上自救互救,配合做好海上渔船搜救工作;负责渔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渔港内装卸危险货物和渔业船舶明火作业的监督检查。

    (二十一)水上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长:朱巧强

    责任单位: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成人员:黄晓明、梁桂东

        责:监督管理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指导、检查、监督内河水域渡口渡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水运工程及其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开展水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负责查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十二)防汛抗旱安全领导小组

        长:孙苗阳

    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林水利)、社会事务办公室、百崎派出所

    组成人员:谢芳胜

        责: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监测天气、水文信息,及时发布预警;定期组织对河道、堤防、水库、闸坝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安全运行;在发生洪涝、干旱等灾害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应急抢险、人员转移和灾后恢复工作;协调部门联动,确保信息畅通。

    (二十三)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孙苗阳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

    组成人员:郑钦池、江三堂、庄雪娥、王淑芳、林杰、骆万真、林清家、郭献百、王祯国、庄庭强、江阿旺、曾灿平、陈密川、陈煌昆、辜旭峰

        责: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依法查处乱倒建筑废土、未封闭运输、车容车貌不洁和造成滴、洒、漏污染道路路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占道经营行为。

    二、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事故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措施,并及时向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创新制度机制,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指导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四)承办乡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挂(驻)村、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贯彻执行。

    以上乡领导、安委会成员及各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自动调整为接任人员、不再另行行文通知。

     

     

    中共百崎回族乡委员会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53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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