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4-0101-2024-00007
- 备注/文号:惠百委〔2024〕16号
- 发布机构:中共百崎回族乡委员会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0
各村党委(总支)、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调整百崎回族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具体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任:郭阳灿 乡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常务副主任:李松筠 乡一级主任科员
副主任:辛学谦 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邱国平 乡二级主任科员
陈 伟 乡二级主任科员
蔡金泼 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邱容榕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刘昌鹏 乡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三级主任科员
朱巧强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丹萍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郑君谊 乡四级主任科员
苏安妮 乡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骆沙舟 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谢怀宇 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孙苗阳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碧祥 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三级主任科员
邱德财 百崎派出所所长
成 员:
黄思演 乡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陈荣强 乡综治办负责人
黄月萍 乡党政办负责人
庄子颖 乡组工办负责人
黄晓明 乡国土所、村镇办负责人
郭廷超 乡安监办负责人
刘永伟 乡企业办负责人
庄诗晗 乡财政所负责人
杨月明 乡宣传办负责人
谢芳胜 乡农办负责人
陈秋玲 乡卫计办负责人
郭佳莉 乡教委办负责人
黄子兰 乡妇联主席、民政办负责人
郭文瑜 乡统战、民宗办负责人
黄津津 乡环卫办负责人
刘耕华 乡食安办负责人
郭惠娟 乡文体服务中心负责人
郭文坚 乡道安办负责人
陈 建 乡消安办负责人
黄清波 乡环保办负责人
陈伯新 百崎派出所副所长
张延聪 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许依省 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庄桢泓 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及19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共泉州市委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的通知》(泉台委〔2015〕9号)和《中共百崎回族乡委员会、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崎回族乡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的通知》(惠百委〔2015〕23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乡安委会办公室挂靠在乡安监办,主任由陈丹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郭廷超同志兼任。
一、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一)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朱巧强
副组长:陈伯新、黄思演
领导小组成员由乡道安办、安监办、村镇办、企业服务中心、行政执法中队、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道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郭文坚同志兼任。
(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蔡金泼
副组长:陈伯新、陈建
领导小组成员由乡消安办、安监办、行政执法中队、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消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建同志兼任。
(三)民爆物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蔡金泼
副组长:陈伯新
领导小组成员由乡道安办、消安办、安监办、企业服务中心、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百崎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陈伯新同志兼任。
(四)建筑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朱巧强
副组长:黄晓明
领导小组由乡安监办、村镇办、国土所、农办、行政执法中队、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村镇办,办公室主任由黄晓明同志兼任。
(五)非煤矿山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朱巧强
副组长:黄晓明、黄思演
领导小组成员由乡安监办、国土所、农办、安监办、行政执法中队、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国土所,办公室主任由黄晓明同志兼任。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丹萍
副组长:郭廷超
领导小组成员由乡安监办、道安办、消安办、企业服务中心、环保办、百崎派出所、百崎邮政分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郭廷超同志兼任。
(七)城镇燃气、液化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朱巧强
副组长:黄晓明
领导小组成员由乡安监办、村镇办、企业服务中心、行政执法中队、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村镇办,办公室主任由黄晓明同志兼任。
(八)职业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昌鹏
副组长:陈秋玲
领导小组成员由乡卫计办、安监办、企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工会、环保办、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卫计办,办公室主任由陈秋玲同志兼任。
(九)特种设备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骆沙舟
副组长:刘耕华、张延聪
领导小组成员由乡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消安办、教委办、文体服务中心、村镇办、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刘耕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延聪兼任。
(十)学校(含校车)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昌鹏
副组长:郭佳莉
领导小组成员由乡教委办、文体服务中心、村镇办、派出所、社会治理办、消安办、道安办、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教委办,办公室主任由郭佳莉同志兼任。
(十一)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孙苗阳
副组长:谢芳胜
领导小组成员由乡林业站、农办、国土所、消安办、百崎派出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谢芳胜同志兼任。
(十二)渔业生产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孙苗阳
副组长:谢芳胜
领导小组由乡海洋渔业站、道安办、企业服务中心、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海洋渔业站,办公室主任由谢芳胜同志兼任。
(十三)旅游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昌鹏
副组长:郭惠娟
领导小组成员由乡文体服务中心、村镇办、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文体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郭惠娟同志兼任。
(十四)水上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朱巧强
副组长:黄晓明
领导小组由乡道安办、水利站、安监办、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道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郭文坚同志兼任。
(十五)工贸行业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丹萍
副组长:郭廷超
领导小组由乡安监办、企业服务中心、村镇办、环保办、消安办、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郭廷超同志兼任。
(十六)商贸行业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丹萍
副组长:刘永伟
领导小组由乡企业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村镇办、安监办、消安办、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永伟同志兼任。
(十七)防汛抗旱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孙苗阳
副组长:谢芳胜
领导小组由乡水利站、农办、村镇办、企业服务中心、民政办、卫计办、百崎派出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水利站,办公室主任由谢芳胜同志兼任。
(十八)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苗阳
副组长:黄思演
领导小组由乡行政执法中队、村镇办、企业服务中心、百崎派出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行政执法中队,办公室主任由黄思演同志兼任。
(十九)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骆沙舟
副组长:刘耕华、许依省、庄桢泓
领导小组由乡食安办、企业服务中心、百崎派出所、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挂靠在百崎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刘耕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许依省、庄桢泓兼任。
二、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事故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措施,并及时向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创新制度机制,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指导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四)承办乡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挂(驻)村、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贯彻执行。
以上乡领导、安委会成员及各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自动调整为接任人员、不再另行行文通知。
中共百崎回族乡委员会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