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4-0101-2023-00001
    • 备注/文号:惠百政〔2023〕1号
    • 发布机构: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崎回族乡2023年度征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1-19 11:04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2023征兵命令,落实上级有关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我乡的兵员征集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关于征兵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区管委会、县人武部征兵工作精神为依据,紧紧围绕四个确保(确保100%任务完成、确保零责任退兵、确保新兵输送安全、确保廉洁征兵不发生问题)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依法征兵,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我乡新兵征集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征集任务:今年新兵征集初步任务是白奇、里春、莲埭后海、下埭各1人。储存预备兵员各1人。

    (二)送检任务:各村初检和县检的任务分别为征集任务的1∶61∶4(以合格人数为准)其中大学毕业生人数每村至少送检1人。

    (三)双合格青年任务:各村送县体检、区政审双合格青年的任务与征集任务的比例为2∶1

    三、实施内容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取得国家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高级技工登记证书的毕业生,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入伍。同时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23年满1822周岁,大学本专科毕业(毕业班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女青年年满1822周岁。不征集小年龄兵。

     

    (三)征集条件

    按照总部下发的体检标准办法和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惠安县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五)时间阶段划分

    组织准备阶段:时间为春季11日至29日,夏季71日至89日。

    2.组织体检阶段:时间为春季13日至23日,秋季为715日至87(具体时间见乡征兵办通知)

    3.政审走访考核阶段:时间为春季26日至223日,秋季818日至825(具体时间见乡征兵办通知)

    4.役前训练:时间为春季31日至315日,秋季826日至831

    5.审批定兵阶段:时间为春季37日至38日,秋季91日至910日。

    6.交接运输阶段:时间为春季316日至320日,秋季910日至915日。

    7.跟踪管理阶段:时间为春季321日起,秋季915日起。

    检地点:惠安县医院,有关事项征兵业务会再明确(具体参检、政考时间以征兵办通知为准)。

    四、奖惩办法

    (一)奖惩规定

    1.凡完成征兵工作任务数的村奖励工作经费1000,所在村每出兵1大学毕业生奖励经费3000,没出兵的村不予以发放征兵工作经费。

    2.各村入伍青年为大学毕业生(含五年专毕业、学信网上有毕业证明的)的,除上级奖励政策额外再一次性奖励青年本人每人次10000;所在村民兵营长每新征一名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1000元;所在村民兵营长每新征一名大学在校生(新生)奖励500元。

    3.被批准入伍新兵不按规定到指定地点集中或集中后逃离的,应教育规劝其应征入伍;入伍后逃离部队,应责令其归队,拒不应征归队或被部队除名者,取消其军属待遇,将追缴全部优待金,并处以年度户均优待金的三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予以传讯,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优抚政策

    1.工资(津贴)待遇。以部队发放为准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待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24258/年。

    3.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待遇。义务兵约为48000元,5年兵约为63000元,8年兵约为77000元,12年兵约为91000

    4.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本科以上毕业生不低于25000/人,专科毕业生不低于20000/人,本科在校生(含新生)不低于6000/人,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不低于4000/人(入伍一年后兑现)

    5.艰苦地区服役奖励。到新疆、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不低于当地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新疆、西藏地区非高原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不低于当地优待金标准2倍发放;新疆、西藏以外地区服役的高原条件兵,不低于当地优待金标准1.5倍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今年我乡的征兵工作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按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保证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建立强有力的征兵领导机构,各村要成立相应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挂帅,并抽调政治强、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熟、责任强的同志组成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征兵工作各个阶段工作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激发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热情

    1.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宣传力度讲清法律关系,把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青年应尽义务宣传到青年群众中去,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思想宣传到家家户户,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的应征热情。

    2.要围绕四个重点重点放在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高学历青年、有专业技术特长青年和部队急需的特殊人才上。

    3.要做到三个突出突出今年征兵政策规定的宣传,重点讲清条件和应征程序步骤;突出激励政策机制的宣传,如实准确地宣传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突出《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的宣传,重点讲清依法服兵役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执行征兵政策规定

    1.要严格把好基层推荐关坚持从预征对象中征集,充分发挥村干部对应征青年情况熟悉的特有优势,把好推荐关,切实把素质好、文化高的适龄青年送站体检。

    2.要把政治审查作为征兵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征兵工作政治考核工作规定》,采取外调取证、网上查询、走访群众等方法重点加强对人户分离和外出打工、经商青年的政治审查,防止把有劣迹的青年征入部队。

    3.要把好体格检查关。要做到科学安排,严密组织,严格程序,实行封闭式规范化体检,做到谁体检、谁签字、谁负责。各村要深入应征青年家庭和向周围邻居调查了解本人既往病史和家庭遗传病、传染病等情况,切实搞好病史调查工作。

    4.要严格把住文化关,提高新兵的文化素质。政审组要搞好学历审查,采取学籍核对、证书审定、网上查验等办法,搞好文凭鉴定和学历审查,杜绝假学历、确保新兵的文化质量。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3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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