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4-0101-2021-00006
    • 备注/文号:惠百政〔2021〕14号
    • 发布机构: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8
    【其他】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31 16:07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清明节期间我乡仍以多云天气为主,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为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台商投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泉台森防指办20212)精神,切实加强我乡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林区安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各行政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319日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于森林防灭火工作各个环节,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倡文明祭扫

    各行政村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通过广播、网络、短信等宣传媒体或制作宣传警示牌,分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在坟山、墓葬集中区设立醒目的防火告示牌,及时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要开展以提倡文明祭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以鲜花、音像等低碳环保安全的形式祭扫,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三、强化火源管控,严防火灾发生

    针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区管委会已发出禁火通告,318日至415日,全区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祭祀用火管理,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禁止烟花爆竹、纸钱、火种带上山。要组织保安、护林员、巡逻队员,加大巡护密度,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强化巡山护林,落实网格化管理

    要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制度,实行乡、村、护林员为责任主体的三级网格,划定责任区域,指定专人监管。林业站要督促护林员全员上山巡山护林并开启护林员智能定位系统,调度、监督护林员巡山,确保信息畅通。

    五、加强应急准备,科学处置火情

    林业站要加强对扑火队员的扑火战术、安全避险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战斗力。扑火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应急准备。要清点防火物资储备,及时补足配齐,并加强日常保养、检修,确保扑救森林火灾时拿得出、用得上。在森林火灾易发的坟山、墓葬集中区域,扑火队伍要到场设防,随时应对突发的森林火灾事故,一有火情,要统一组织、科学指挥、安全扑救,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林业站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检查,深入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在岗在位和火源管控。各村要及时排查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并做好台账。对防火责任不落实、不作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13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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