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4-0101-2020-00003
    • 备注/文号:惠百政〔2020〕3号
    • 发布机构: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03
    【其他】百崎回族乡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 “2020年春季攻坚战”的通知
    时间:2020-02-21 15:58

    各行政村,乡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2020春季攻坚战”的通知》(闽治违〔2020〕1号)以及《泉州台商投资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的通知》(泉台治违〔2020〕3号)要求,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乡开展“两违”综合治理“2020春季攻坚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攻坚目标

    按照“控新增、化存量”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全力攻坚,集中力量销号一批“两违”积案,严控新增“两违”,严格落实即查即拆,巩固和提升“两违”综合治理成效,努力实现“增量零增长,存量尽快消化”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化解一批“两违”积案

    “2020年春季攻坚战”期间,执法中队要对省“两违”信息系统内2014年“两违”综合治理开展以来已调查摸底尚未处置的“两违”积案,实行清单式管理,并认真分析研究,区分不同类型,因地制宜制定处置措施和时间安排。

    (二)坚决严控新增“两违”

    各村要坚决落实网格管理机制和巡查、发现、核实、制止和报告责任,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违法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实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春节、元宵期间要加强值班轮守,加强重点区域巡查,落实新增违建“即查即拆”制度,确保发现一起、消灭一起,努力实现新增“两违”零增长。

    (三)做好各项专项整治

    一是中央部署、正在开展的违建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在各类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经排查纳入清查整治清单的,按照违建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处理;经排查未纳入清查整治清单的,属于“两违”的,应当纳入“两违”综合治理范畴,违建信息须纳入省“两违”信息系统,并按“两违”有关规定处置到位;二是“两违”疑似图斑核查处置专项行动。执法中队、各工作片、各村要高度重视“两违”疑似图斑核查处置专项行动,务必在2020年第一季度完成“两违”疑似图斑核查处置,对“两违”疑似图斑经核查属于“两违”范畴的,要严格照“两违”要求依法处置到位;三是住宅小区楼顶层违法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强化基层组织,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教育、早拆除”,对顶风违法建设的,一律予以拆除,对历史形成的违法建设,要分期分批妥善处置。同时,各单位要加强治理协作联动,建立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单位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群众举报机制和物业报告制度,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坚决刹住住宅小区楼顶层违法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完成任务

    各工作片要高度重视“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作为当前“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重点,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属地实际,加强组织部署,制定贯彻方案,明确攻坚目标,要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两违”积案化解宗数不低于总宗数25%,保证“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年“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机制,严防严控推进治理

    建立健全联动协作、信息共享、多方保障等综合协调机制。实施快速查处、联合执法、自拆助拆等执法拆除机制,健全历史“两违”调查摸底、认定、处置等分类处置机制。强化履行管理部门责任、督查考评、函告通报、责任追究等考评问责机制,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常态化管理。

    (三)考核追责,巩固加强治理成效

    “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期间,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个人,实行严肃问责机制。

    (四)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治违氛围

    要紧紧围绕攻坚主题,深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安排专人跟进,开辟专栏、创新方式,及时报道“两违”综合治理“2020春季攻坚战”的进展、亮点和做法等,乡将定期公布攻坚行动的进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积极营造“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舆论氛围。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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