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4-0101-2019-00014
- 备注/文号:惠百政〔2019〕63号
- 发布机构: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3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完成2019年区下达给我乡的的无偿献血工作任务,保障全乡临床用血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用血需要与安全,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全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泉台管办发明电〔2019〕8号)文件,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乡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区管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与任务要求,2019年我乡无偿献血任务为163人,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必须充分重视,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发展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任务,切实履行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职责,促进无偿献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无偿献血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参与精神文明单位评选及年度卫生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单位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认真落实无偿献血工作责任。各单位、各村要落实无偿献血工作责任,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本辖区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献血,积极动员献血者每次献血300毫升,鼓励每次献血400毫升。同时,要号召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学校教师和医务工作者带头参加无偿献血,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同时,加大无偿献血志愿者招募力度,组织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
(三)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各单位要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进一步增强献血法制观念,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公民自觉献血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乡宣传办及各村要加强无偿献血的公益性宣传,努力营造无偿献血的舆论环境和法制氛围,形成“人人参与、无偿献血”的社会新风尚。
(四)精心组织确保完成献血任务。我乡2019年度计划组织无偿献血活动两轮,分别定于6月20日下午和12月23日下午。各单位、各村认真做好发动工作,按照下达的献血指标和时间地点安排,组织参加无偿献血人员(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有献血证的,请带献血证)到献血地点进行献血,献血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1。各单位要保证献血指标的完成,未完成的必须再次组织人员参加献血,直至完成任务指标。
附件:1.百崎回族乡2019年度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2.无偿献血注意事项及说明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百崎回族乡2019年度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单位 |
第一轮献血 |
第二轮献血 |
||||
人数 |
时间 |
地点 |
人数 |
时间 |
地点 |
|
白奇村 |
15 |
6月20日下午14∶30 |
区医院 |
15 |
12月23日下午14∶30 |
区医院 |
里春村 |
15 |
15 |
||||
莲埭村 |
15 |
15 |
||||
后海村 |
11 |
11 |
||||
下埭村 |
11 |
11 |
||||
乡机关 |
11 |
10 |
||||
中心 小学 |
2 |
2 |
||||
民族 中学 |
1 |
1 |
||||
卫生院 |
1 |
1 |
||||
合计 |
82 |
|
|
81 |
|
|
附件2
无偿献血注意事项及说明
1.年龄:18至55周岁。
2.身体条件:无严重心、肺、肝、肾等疾患,半年内无手术史;妇女经期、妊娠期、流产后未满6个月,生产后未满一年的,暂不献血。
3.饮食及休息:献血前饮食宜清淡,2日内不宜饮酒,不宜进高蛋白、高脂类饮食。献血前晚上按时休息,献血后1—2日内适当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4.每人每次献血300—400毫升,献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便发放无偿献血证书,享受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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