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13107-0101-2022-00006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 文 号 | 泉台委综〔2022〕23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7-20 | ||
标 题: | 【其他】关于印发《以案释“典” 送法下乡 ——民法典进乡村主题宣讲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其他】关于印发《以案释“典” 送法下乡 ——民法典进乡村主题宣讲活动方案》的通知 |
各司法所:
2022年是我国首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我区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之年、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民法典宣传工作走实走深,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现将《以案释“典” 送法下乡——民法典进乡村主题宣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综治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以案释“典” 送法下乡
——民法典进乡村主题宣讲活动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民事权利保障书”。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做好《民法典》普法释法工作,引导乡村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学好用好《民法典》,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特制定民法典进乡村主题宣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打造法治强省”工作部署和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以开展民法典进乡村宣讲为重要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8月1日至9月30日
三、宣讲范围
全区各行政村。
具体宣讲对象由各乡镇和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四、宣讲安排
1.组建民法典进乡村宣讲队。由区综治办司法科牵头,各乡镇司法所全员参与,并积极发动具备方言释法宣讲能力的热心人民调解员、村两委成员、网格员、法律顾问等,组建民法典进乡村宣讲队。各乡镇司法所组织发动情况于7月29日前汇总至区综治办司法科。
2.征集案例编制宣讲通稿。由区综治办司法科牵头,通过网络浏览和向法院、人民调解员协会征集等方式,梳理一批与我区群众现实生活相关的典型案例,编制宣讲通稿,并组织印制一批宣传折页。宣讲通稿(含幻灯片)和宣传折页于7月29日前编制、印制完成,并统一分发至各司法所和全体宣讲员。
3.制定宣讲计划。各乡镇司法所要广泛发动和征求各村需求,结合开展喜迎二十大等系列活动,调配人员、时间,制定各乡镇全覆盖入村宣讲的工作计划。特别是要针对老年人群体宣讲需要,设置一定比例的方言宣讲普法课时。各乡镇宣讲计划于7月29日前汇总至区综治办司法科,方言类宣讲员原则上各乡镇自行解决,确有困难一并报司法科协调。
4.启动及培训座谈。拟定于8月1日举行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暨宣讲培训座谈会,邀请惠安县人民法院、驻区检察室相关同志对宣讲通稿进行培训指导。
5.挂钩联系和入村宣讲。建立区综治办挂钩联系宣讲制度,由区综治办分管领导和司法科全体干部职工分片挂钩各个乡镇,并参与各乡镇的入村宣讲(见附件)。其中,区综治办司法科和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人入村宣讲不少于3场次。
五、工作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各司法所要做好宣讲队的组织发动,合理安排好各行政村宣讲活动时间、地点、宣讲人等事宜,并及时收集好活动资料,待活动结束后统一报送司法科。同时,要把宣讲活动与人民调解员培训、法律明白人培训等有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二要提高站位。各宣讲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熟练掌握宣讲通稿内容,准确把握民法典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要站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的政治高度,积极准备,主动投入,切实负担起民法典普法宣传的主力军责任。
三要注重效果。各宣讲员要结合村情民情,在宣讲通稿基础上,大胆尝试使用乡音方言,运用通俗易懂的以案释法和问答互动形式,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切实提升全区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
附件:民法典宣讲挂钩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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