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7-0101-2021-00008
    • 备注/文号:泉台治区办〔202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3
    【其他】泉州台商投资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13 09:55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惠安法院台商办公区

    根据区党工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和《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的实施方案》(泉法普组2021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宣传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厘清普法主体责任

    区直各部门要按照市直各部门公开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清单,对照权责清单,梳理本部门履行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推进本部门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要根据新出台或新修订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情况,主动、及时开展面向群众的“新法面对面”宣讲活动。依法治办将不定期抽查区直各部门年度普法计划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通报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区依法治区办、综治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以每年“12.4”宪法宣传周和5月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主题,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学习了解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知识,深刻理解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学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等法律知识,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

    牵头单位:区依法治区办、综治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三)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活动

    1.组织一场专题讲座,邀请营商环境领域专家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

    牵头单位:区依法治区办、科技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举办一场企业家创业故事分享会,让年轻干部感受我区发展变化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激发年轻干部的斗志与激情。

    牵头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综治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依托公交车、法治公园微信公众号等法治宣传载体,线上线下宣传阐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我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

    牵头单位:区依法治区办、综治工作办公室、科技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围绕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普法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市检察院驻区检察室、惠安法院台商办公区

    责任单位: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5.围绕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招投标、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转型、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牵头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6.围绕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牵头单位:区民生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7.围绕企业诚信经营,合法融资、防范金融风险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牵头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8.围绕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开展有关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9.开展民营企业、台资企业的“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促进民营企业、台资企业依法经营管理。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拓宽企业法治宣传教育渠道,把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列入企业工作议程,有工作方案和督促检查。通过设置法律图书角或普法课堂、法治宣传栏(橱窗)、标语、张贴法治宣传挂图、在企业微信公众号中设置普法专栏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教育。2021年底前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均要新增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八五”普法规划期间,要开展企业法治文化创建全覆盖活动。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科技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公室、各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五)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

    组织律师事务所与我区规模以上企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试点推行“一企一法律顾问”工作,范企业法律风险、保证企业合法经营和自身权益不受侵害。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工作,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

    牵头单位: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科技经济发展局、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精心组织,周密策划,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法律进企业”活动,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切实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

    (二)确保宣传效果。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作出专门部署,提出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充分运用各级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发挥网站、两微一端和普法新媒体矩阵的优势,提高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要及时总结宣传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三)及时报送情况。各牵头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按活动项目收集总结责任单位开展“法律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并于每月23日前报送区依法治区办,同时由牵头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3日内上传百千万计划平台(http://sfj.homlin.com/admin/login.htm,账号:tsq,密码:yfzq1234)。

    联系人:张永富    联系电话:27396615

    OA邮箱:区综治办司法科-张永富

    邮箱:Z66136613@163.com

     

     

                                                                                                                 泉州台商投资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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