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13107-0101-2021-00005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机构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综治工作办公室 文 号 泉台委综函〔2021〕2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17
标 题: 【其他】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综治工作办公室关于惠安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12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述: 【其他】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综治工作办公室关于惠安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12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其他】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综治工作办公室关于惠安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12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19 10:22

区公安分局:

关于林炳森代表在《关于加大基层警务工作经费投入和村级警务室建设的建议》(第1123号)中“加大对网格员的管理力度,应对网格员进行全面的管理,统一调配,规范网格员的工作制度和性质,使其在社区、村居的网格化管理中起到一定的作用,应杜绝网格员参与村级组织的工作,要专职专工”的建议已收悉。我的办理意见如下:

2020年8月,综治工作办公室出台《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五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泉台委办〔2020〕39号)、《泉州台商投资区单元网格员管理暂行规定》(泉台委办〔2020〕40号)、《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单元网格员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台综治办〔2020〕6号)等相关文件,明确了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及绩效管理办法,下一步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将继续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

一、规范事件处置流程

严格落实“采办分离”、“排调分离”,网格员主要从事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具体业务办理、事件问题处置由职能部门和镇、村干部具体落实。依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指挥调度平台,对群众反映、基层发现的各类诉求及问题隐患全程跟踪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畴的,分发调度、跟踪落实,杜绝又采又办现象,提高网格员发现、上报问题的主动性、积极性。积极与市委政法委沟通,打通E治理和汇智理系统数据共享渠道,切实解决重复录入问题。

二、加强日常考评指导

组织各乡镇对日常考评方案进行完善,对单元网格员每月工作进行量化考评,明确网格员每月基础信息采集、走访群众、事件发现、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安全隐患巡查的数量、质量要求严格落实“一周一小结、一月一考评”,发挥绩效工作杠杆作用,切实激发网格员干事创业热情。

三、明确网格工作权责

捋顺公安派出所、行政村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的权责,确保工作协调对接、合理安排网格员工作。推动网格员专职专用,落实网格员入户走访制度,及时采集“一标三实”、社情民意、矛盾纠纷、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宗教、社区戒毒、消防安全等方面信息,了解群众困难及需求,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

四、全面开展业务培训

经常性开展关于提升服务形象、沟通交流能力、“网格化+职能应用”E治理及汇智理平台应用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网格员在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水平,提高网格员综合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网格员便民服务末梢作用。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综治工作办公室                      

                                                2021年5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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