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20-1700-2018-00019
- 备注/文号:泉台委综〔2018〕46号
- 发布机构:综治工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25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综治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泉州市委政法
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委政法委关于
开展向三明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
学习决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综治办、区政法各部门:
现将《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转发福建省政法委关于开展向三明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学习决定的通知》(泉委政法〔2018〕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综治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