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0:19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工作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公众信息网(www.qzts.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西大道3388号),邮编:362122,电话:27308227)。

      一、总体情况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方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在泉州台商投资区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份,每月及时将纸质版送区档案局、区图书馆2个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未收到和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接到或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依托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指定专人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完善网站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泉州台商区执法应急局”微信公众号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着力强化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不断巩固意识形态宣传阵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23年度发布各类信息30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健全完善领导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定期跟踪网站更新、新媒体信息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等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对标对表开展自查,推动整改落实,保障政务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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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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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在更新总量、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及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如信息公开部分栏目存在较长时间未更新,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全面、丰富。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及时改进,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各个栏目信息,保证更新总量;进一步梳理明确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公开形式上,采取多样化方式,更便于群众查看;日常多挖掘、收集相关资料,进一步丰富、完善栏目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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