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7 14: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行编制。本工作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公众信息网(www.qzts.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管理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邮编:362122,电话:27308227)。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分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配备“一专一兼”两名业务员,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管理,严抓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政务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年报报告等相关制度,为信息公开的科学化、合理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严抓落实,着力完成各项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要求,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局领导层层审查把关,及时准确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2021年分局主动公开文件20件。

      三是强化保障,着力提升软硬件水平。在日常维护上,分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紧盯时间节点,按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并将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报送至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在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缺少一定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健全长效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形式,拓宽沟通渠道。通过报纸、网上在线访谈等渠道,打造政府与群众互动沟通的良好平台,密切群众联系。重视平台建设,重点抓好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文件报送、上网管理查询等各项制度,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

      三是营造氛围,提高公众知晓率。通过印发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分局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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