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9-0101-2024-00010
- 备注/文号:泉台管综应〔2024〕7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9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1月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泉州台商投资区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开展执法进小区行动,加强执法力量向小区下沉,压实物业管理责任,整治住宅小区违法违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关于“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工作要求,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在上级职能部门业务指导下,推进联合执法进小区。全面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打造安全、舒适、有序的居住环境。
二、工作重点
对住宅小区内违规装修、高空抛物、乱搭乱建、侵占公共空间、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泄露业主个人信息、公共收益问题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并落实行政处罚。通过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执法和服务效能,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三、工作安排
(一)厘清联合执法事项。城管、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职能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责范围和赋权乡镇执法事项,进一步梳理涉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并结合工作重点制定常见违法行为清单(附件2)。
(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推动赋权乡镇、执法下移,组建物业管理提升联合执法专班(附件3)分组下沉乡镇,由乡镇统一调度开展联合执法,变“末端处置”为“源头管控”,实现执法“零距离”,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整治,研究协调解决居民反映的物业管理服务等小区治理相关问题。各职能部门要整合优化部门内外执法力量,加强对乡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业务指导;各乡镇要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联合执法活动,强化检查、执法力度。
(三)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工作,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上级部门业务骨干等方式,对涉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统一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现场执法检查业务水平,精准发现问题、高效整改处置。
(四)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联合执法处置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定期回溯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对执法工作开展不力、住宅小区问题整改处置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并及时报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汇总。
(五)加强联合执法宣传。各单位要从自身职能出发,挖掘工作成果、亮点,强化普法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曝光负面典型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调派骨干力量落实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二)强化协作。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要强化执法协作,全力协同开展联合执法;要加强执法信息抄报,并指定专人及时报送执法工作信息。
附件:1、联合执法组各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
2、常见违法行为清单
3、住宅小区联合执法专班人员名单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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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处置组各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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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涂书录 |
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
18160909629 |
执法应急局 |
2 |
叶智聪 |
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市政中队内勤 |
19905052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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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孙键 |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副局长 |
13559525327 |
资规建交局 |
4 |
周林锋 |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工作人员 |
18965533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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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腾远 |
(分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13506040460 |
市场监管局 |
6 |
郑永阳 |
(联络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和质量监管科科长 |
13636976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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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邱首艺 |
公安分局副局长 |
13808522288 |
公安分局 |
8 |
许建伟 |
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
18815968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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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尤庆安 |
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
13599160106 |
消防救援大队 |
10 |
黄奕群 |
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 |
18359146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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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陈平浪 |
洛阳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
19905955990 |
洛阳镇 |
12 |
王平萍 |
洛阳镇综合执法队内勤 |
19905955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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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庄晓东 |
东园镇政府综合执法队队长 |
15905999640 |
东园镇 |
14 |
郑文静 |
东园镇政府综合执法队内勤 |
15559569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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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连明川 |
张坂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
15959513196 |
张坂镇 |
16 |
黄冬英 |
张坂镇综合执法队内勤 |
18150506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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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孙苗阳 |
百崎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
13559500619 |
百崎乡 |
18 |
庄雪娥 |
百崎乡综合执法队内勤 |
18959811159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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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违法行为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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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违法情形 |
类别 |
执法单位 |
备注 |
1 |
小区电梯未按期进行检验 |
特种设备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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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维保单位未按技术规范对小区电梯进行维保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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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安员未着2011式保安服 |
安保 |
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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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安员未持有保安员资格证 |
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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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讲机、橡胶棒、钢叉、盾牌、强光手电等应急器械不齐全 |
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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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视频监控存储时间未达30天 |
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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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消防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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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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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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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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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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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占用消防车登高场地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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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
消防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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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违规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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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充电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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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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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
城管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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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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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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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进行装修(限于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和施工许可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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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存在结构安全隐患进行装修(限于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和施工许可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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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在装修活动中,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限于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和施工许可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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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在装修活动中,自行拆卸、改装管道燃气设施(限于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和施工许可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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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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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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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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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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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
城管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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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擅自在建筑物露台、阳台、通风采光井等部位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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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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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者未安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或者封堵、改变专用烟道直接向大气排放油烟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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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点的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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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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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擅自店外经营或者店外放置、吊挂、晾晒有碍市容物品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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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树木、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乱涂写、刻画和张贴、悬挂广告、宣传品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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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 |
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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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
区执法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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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
区执法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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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侵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
区执法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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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装修人违反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 |
区执法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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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
区执法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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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擅自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
区执法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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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侵占绿地或擅自砍伐、移植、修剪等损坏城市花草树木 |
城管 |
区执法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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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
区执法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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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 |
区执法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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